公司产品售后服务合同书(通用34篇)
第二条 技术服务范畴 乙方在本合同期内,为甲方网点打印机售后服务,包括故障排除、零部件的更换以及预防性维护等技术服务。 网点打印机受人为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属于财产保险责任方面的损坏,如需电、洪水、鼠害、电网波动等不属于乙方服务范畴。 打印机使用中遇到的通讯及管理问题乙方将协助甲方解决。
第三条 维保明细 营业网点存折打印机和报表打印机,打印机数量台,____区内元台年(详见附表
1)。 ___额: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第四条 技术服务内容
1、技术咨询服务
1、1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热线,提供24小时的远程技术咨询服务
1、2甲方也可直接拨打乙方当地服务站电话:
2、预防性定期检修服务 乙方为本合同的网点打印机提供每年2次的预防性定期检修维护服务,主要内容包括:
2、1分析机器的错误记录,检查各功能模块。
2、2检查并清洁产品设备。
2、3设备各模块功能检查,根据有关技术手册确认其处于最佳配合设置或状态。
2、4更换易磨损部件,故障或老化严重部件、模块。
2、5地线等操作使用环境的复核确认。
2、6具体时间由双方商定。
3、技术培训 乙方为甲方操作人员提供的操作员现场培训,内容包括日常操作和维护的基本培训,使甲方操作人员掌握和熟悉设备的日常操作管理方法。
第五条 服务响应和保障
1、 乙方客户支持中心为甲方提供全年每天(包括周末和法定假日)24小时的故障服务热线;
2、乙方须保障在全年每天(包括周末和法定节假日)24小时,提供工程师现场支持服务;
3、乙方在接到甲方关于设备故障的报告后1小时内提供远程解决诊断或派遣专业工程师,并知会甲方操作人员;
4、乙方在接到甲方设备硬件故障的报告后,____区2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如遇特殊原因需及时与甲方沟通抵达时间并达成一致。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及责任
1、甲方保证网点打印机处于电源正常的环境下运行;
2、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同时简要说明故障情况,当乙方来人维护时,甲方要给予相关协助,为乙方提供进入服务现场的便利和良好的服务工作环境及工作空间,方便乙方尽快展开工作;
3、甲方对乙方网点打印机进行检查验收,对不符合技术要求的项目,有权要求乙方重新维护,经重新维护,仍未恢复正常的,甲方有权自行聘请其他技术人员,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非经乙方许可及乙方工程师指导,甲方或非授权的
第三方人员不得擅自拆卸、改装设备,如果导致设备损坏,则由甲方另行承担修复费用。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及责任
1、乙方因按合同规定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包括故障处理等服务;
2、乙方应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响应时间和故障修复率。
3、乙方在网点打印机故障处理等服务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设备损毁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的付款时间及付款方式 甲方分两期支付本合同技术支持服务费;
第一期:甲方在合同签署生效3个月内支付合同总费用的50%。
第二期:甲方在本合同期满前1个月内支付合同总费用的50%。 乙方账户: 开户行:开户名:账号:
第九条 保密条款 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对方的商业机密、知识产权等,保密责任不因合同履行完毕而解除。
第十条 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发生战争、洪水、台风、地震等灾害或其他人力不能控制等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产品售后服务合同书 篇9
甲方:
乙方:
山东太阳能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与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本着“竞争的一半是服务”的经营理念,为共同开拓市场,做好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乙方在经销甲方产品时,必须承担售后服务工作。经双方协商,就产品在乙方经销区域内的售后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与权利
1.积极配合乙方开展售后服务维修工作及执行国家新“三包”的有关规定。
2.负责为乙方培训维修技术人员。
3.向乙方及时准确的提供新产品维修技术资料。
4.甲方售后服务中心定期和不定期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和执行协议情况进行检查。
二、乙方的责任与权利
1.必须设立产品售后服务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合格维修人员、设备。
2.明确维修负责人和专职维修人员,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甲方。
3.乙方必须在所辖区域内的产品提供售前、售中及售后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
4.若出现产品重大故障或事故发生时,应迅速通知甲方并协助
5.接受甲方的指导与监督,每月的维修质量信息反馈单于15日前寄回或传真至甲方售后服务中心。
6.接受甲方的维修指令并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7.乙方维修点积极展开用户回访活动,回访量不得低于当月维修数量的25%。
三、保修范围
1.凡属产品,自售出之日起,在产品保修期内属于质量问题的免费维修,个别地方需延长保修期的,必须经甲方批准方可。
2.对保修期内的因用户自身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的产品故障和事故,乙方按甲方规定费用标准收取成本费。
3.在保修期外,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所规定的有关收费标准收费。
4.其它事宜,均按国家新“三包”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
四、服务要求
1.乙方必须为用户提供上门服务,做到市区24小时内排除故障,下县48小时内排除故障。
2.为用户提供维修服务时,必须统一填写维修单,维修完毕后,由用户签字。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制订的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五、维修费用的标准
1.所有产品均按年销售实际结算金额的1%返回,作为维修费用。
2.经销商在退货时所需的费用,按售后服务收费标准从上述1%的结算额中扣除。
3、如果经销商所辖区域的用户因经销商的服务质量而造成投诉的视情节轻重将罚金从1%的结算额中扣除。
六、产品维修配件的铺底与发放
1.产品配件都必须购买,费用由乙方承担,不能以旧换新。
2.产品配件按该经销商3个月销量的1%铺底,以后所需都必须以旧换新,无旧配件返回,由乙方按成本价购买。
七、维修费用的结算
1.每年年底按实际结算金额的1%结算。
2.产品维修费用结算程序
(1)乙方维修点凭当月原始维修记录单进行初次回访确认,并填写月维修费用结算单。
(2)每月的原始维修单连同填写好的月维修费用结算单,在每月15~20日内寄至甲方售后服务中心。
(3)甲方售后服务中心根据乙方提供的原始维修单进行第二次回访和抽查。
(4)由甲方售后服务中心调查确认无误后,由营销经理审批后交财务部。
(5)维修费用每月结算一次,时间按实际收到乙方提供的用户资料和月结算单20日内汇出。
(6)甲方财务部每月按实际维修费用电汇至乙方指定的帐号上。
3.如乙方连续3个月未把原始维修单和月结算单返回甲方售后服务中心的,按放弃维修费用处理。
4.乙方如对维修费用有疑问的,须在3个月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5.维修费用作为专项费用,不现金支付、不冲抵货款。
八、质量信息反馈和新产品质量跟踪
1.乙方在每月15日前将所有产品的实际维修情况填写质量信息和维修状况统计表传真或邮寄至甲方售后服务中心。
2.如乙方连续3个月未将质量信息反馈表交至甲方售后服务中心的,甲方则年底扣除总维修费用的10%作为处罚。
3.甲方新产品上市,由乙方负责质量跟踪,提供新产品用户的详细资料,报至甲方售后服务中心。
4.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的有关调查活动。
九、甲方每年进行一次售后服务评选活动,优秀售后服务单位的评选条件:
1.用户投诉率低于1/1000(根据销量)。
2.甲方对乙方的用户回访和调查中,用户满意率为98%。
3.乙方的售后服务网络健全,设施和维修人员相对完备。
4.质量信息反馈每年不低于90%。
5.无媒体曝光和技术监督部门不良通报的情况发生。
十、违反协议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