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协议范本(自然人股东间转让)(精选31篇)
第二条 股权转让标的
2.1 丙方同意受让甲方和乙方 %股权,及享有和承担相应的权利、义务。
2.2 甲方、乙方同意丙方受让目标公司 %股权及相应的权利、义务。
第三条 股权转让的进度以及转让对价支付方式
3.1 甲、乙、丙三方确认:
3.1.1 丙方受让目标公司 %股权的转让价为人民币
3.1.2 因股权转让而发生的税、费由丙方承担。
3.2 丙方应当按照如下约定支付转让款
3.2.1 本股权转让协议书签订之日,丙方向甲方和乙方支付人民币万元;
3.2.2 甲方和乙方应在收到丙方的股权转让款当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2.3 办理工商变更过程中,如遇障碍,三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积极协助丙方办理。
第四条 不可抗力
4.1 本协议书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书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以减少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 保密条款
5.1 本协议书有效期内或之后的任何时间,本协议书双方不得向任何与本次股权转让行为不发生直接关联的第三方泄露任何在本次股权转让中获悉的有关对方的秘密信息和文件资料。否则,应当按照本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本协议书签订后,即对本协议书双方产生法律效力,双方均应予以恪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履行本协议。
6.2 任何一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的义务或承诺,则除继续履行外,还应当以人民币拾万元之20%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协议书终止
7.1 本协议已履行完毕。
7.2 协议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拒不履行本协议书,另一方可按本协议书第6.2条款追究其违约责任后,终止履行本协议书。
第八条 协议书的修改
8.1 本协议书签署后,对公司章程作相应的修改。
8.2 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协议书各方另行补充约定。
8.3 协议双方确认:对本协议书所作的补充、修改、修正及备忘录对协议书双方均有约束力,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9.1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有效法律,凡因履行本协议书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各方均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但如果该项争议在一方提出友好协商之后未能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协议书生效条件
10.1 本协议书经协议备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0.2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丙方(签字/盖章):
签定日期: 年 月日
股权转让协议范本(自然人股东间转让) 篇17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甲方在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 %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 %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 %股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转让
1、甲方同意将其在公司所持股权,即公司注册资本的 %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的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3、协议生效之后,甲方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债权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
第二条 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 元将其在公司拥有的 %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 元;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 元。
第三条 甲方保证与声明
1、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保证所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实、且合法有效;
4、保证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权益;
5、保证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6、保证因涉及股权交割日前的事实而产生的诉讼或仲裁由出让方承担。
7、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完全退出公司的经营,不再参与公司财产、利润的分配。
第四条 乙方声明
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乙方承认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方式支付价款。
第五条 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 方承担。
第六条 有关股东权利义务包括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承受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依法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每延迟一天,应按延迟部分价款的 ‰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它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九条 保密条款
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其他第三人泄漏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相关信息,也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及相关档案材料泄漏给任何第三方。但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披露的除外。
2、保密条款为独立条款,不论本协议是否签署、变更、解除或终止等,本条款均有效。
第十条 争议解决条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生效条款及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生效后,如一方需修改本协议的,须提前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友好协商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终止及争议之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之相关规定。
5、甲、乙双方应配合公司尽快办理有关股东变更的审批手续,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工商登记机关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