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租房协议书合集(精选35篇)
甲方(签章):_____
乙方(签章):_____
个人租房协议书合集 篇2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经协商甲方愿意将使用、管理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达成一致协议: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______市______街____号房屋租赁给乙方作为____________使用。
第二条租金、押金交纳期及方式
1、租用期限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租金为______/月(大写:____________)。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⑴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⑵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⑶拖欠租金____个月或空置____月的。
⑷乙方未经甲方许可,擅自改扩建房屋。
4、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____个月的租金,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____),其余租金在首次支付之后每半年支付一次。先付后用。
第三条:水电费、保洁费、电话费和维修费的缴费办法:
1、保洁费、水电费、电话费、宽带费:由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附:入住时的水电起始数:电费:____度、水费____吨
2、维修费:租赁期间,乙方导致租赁物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付清所有费用,并办理有关手续后,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可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签订书面合同的同时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乙方的义务。
第五条:乙方的职责
1、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每天按实欠租金和费用的3%收取,如拖欠租金15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2、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保护租赁期内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无损(自然折旧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变更用途,需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乙方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损毁,应负责恢复原状。
3、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子负荷的.任何仪器或机械以及特殊设备,须征得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和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由乙方自理,造成房屋或安全设施、消防设施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设施清洁、完好地(自然折旧除外)交给甲方。
5、乙方应遵循国家的相关安全法规,租赁期间因乙方施工等原因而造成的一切人员安全伤害和房屋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6、乙方保证承租甲方房屋作为合法用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7、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房屋内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乙方也无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8、租凭期间产生的一切税收均由乙方自理。
第六条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租房协议书合集 篇2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经协商,甲方自愿将位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有住宅(房权证第_________号)租给乙方仅作为普通住房和办公使用,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期暂定__年。即从_____年_月_日至_____年_月_日止。年租金人民币________含采暖费、物业费)。
二、租期内,租金每季度共人民币:______元整,租金先付后住,乙方应于每季初5日前支付下季度房租,不得拖欠。租房押金人民币:______元整。租房合同终止,甲方验收房屋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押金不计利息。
三、租期内甲方不随意调整租金价格(物价因素除外),并结清乙方承租前所有费用;乙方承租期间所产生的水、电、电话、网络、有线电视、停车费、房屋租赁税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甲方须出示房产证和身份证,以证明房屋的所有权。
五、协议期满后,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应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六、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不得破坏房屋的装修、结构及设备、设施,否则应按价赔偿。如使用中有非人为损坏,应由甲方负责维修。
七、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提前解约;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