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网吧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精选33篇)
2.乙方全权委托甲方经营管理上述酒吧。
3.乙方按下列方式支付甲方报酬:
(1)每月固定工资___________元;
(2)若月营业额达___________元(包括___________元),按月营业额___________%计提奖金;
若月营业额达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元,按超___________元部分按___________%计提奖金;
若月营业额达___________元以上,则超___________元部分按___________%计提奖金。
(3)乙方领取报酬时间为下___________个月的___________日。
4.甲方应按月将经营情况书面告之乙方。
5.甲方应合法经营;并承担因违法经营而给乙方及酒吧造成的一切损失。
6.甲方与____________就酒吧事宜所签协议系乙方授权甲方代理签署。
7.为方便酒吧经营,乙方出资以按揭方式以甲方名义购买汽车一辆,车辆实际所有权人为乙方。
8.在经营期内,涉及酒吧的一切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若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赔偿。
9.经营期满后,酒吧若经营亏损,则甲方应承担___________%部分亏损额,乙方承担___________%部分。
10.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11.经营期内,因甲方原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导致酒吧无法经营,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12.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经营期内以转让、出购等方式处置酒吧。
13.本协议期满后,双方另订协议明确是否续签。
1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网吧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篇26
甲方:广州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珠海市________管理有限公司
为更好地整合教育优势和资源,使之更有利于孩子的教育、成长,甲方将其所属的“北京师范大学南奥实验学校”已建成的小学(以下简称“小学”)全权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以下简写为“托管”)。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特订立以下合同:
一、小学简况
小学占地 m2,建筑面积为 m2,可办班 个,可容生 名。于 年 月 日开学,现有 个班 名学生、 位教职员工。
二、托管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30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到期如需继续托管,则另订合同。
三、托管方式
甲方将业已投入小学的所有资产(见明细附表)在托管期间无偿移交乙方,由乙方行使权属所有者的全部权利进行经营管理。
四、双方责任
甲方:
1、在托管期内继续提供必要的支持和相关条件。
2、在托管期内不干预乙方的经营管理。
3、在托管期内不调减已投入小学的资产。
4、在必要时,应乙方要求积极配合乙方解决须甲方到场的问题。
乙方:
1、全面履行所有者的经营管理权,小学的学费及其它一切费用的收入归乙方所有,小学教职员工的工资、福利、办学经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
2、承认托管前甲方和有关办学单位签订的有关合作办学的协议、合同,并履行其中应由甲方履行的责任与义务。
3、对甲方已投入的资产负责维护、保养,如因教育实际需要而作变动,应通报甲方。
4、负责托管期内新的教育投入。
5、努力整合有关资源,把学校办出特色,使之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品牌效应。
6、积极配合甲方塑造品牌、促进销售的宣传活动,为甲方企业形象的提升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多作贡献。
五、未竟事项的续办
甲方原报批的“北京师范大学南奥实验学校”含初中部和高中部,日后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兴办初中、高中部,则由甲方提供必要的土地,乙方负责土地以外的资本投入并负责兴建和经营管理。
六、附则
1、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以补充协议形式予以补充完善。
甲方:广州番禺奥林匹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代表:
乙方:珠海市______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个人网吧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篇27
本合同双方为:
1.________(以下简称“酒店业主”),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法定企业,法定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市________路____号。
2.________(以下简称“管理公司”),是根据法律注册及存在的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
双方同意订立合同如下:
第1条 定义
经双方接受后,下列之各措辞,用于本合同以及所有有关之附加或更改文件时,有以下之定义。
1.1 酒店--应解释为建筑物之所在地,而其建筑物包括家私、装置设置及营业设备,其细则详列在后,酒店又应解释为依据本合同而产生之营业运作。
1.2 工程地址--应解释为大约有______平方米之工地,位于______市________路____号及________部分房屋,如附表(一)之地图所示,在其上将会建成“酒店以及所有主动或被动之附属建筑物”。
1.3 建筑物--应解释为所有在性质上或指定上视为地产物业的楼房及设施,以及包括所有为该等楼房及设施所设之设备,例如:热力系统、空调系统,所有水管类装置和电器设备,户外及户内之标志,升降机等等。
1.4 家私,装置和设备或简称F.F.E--应解释为所有家私、装置、办公室设备、装饰(无论固定或可移动、包括地毯和墙身装修),厨房、酒吧、洗烫设备、电话设备、浴室水设备、物料运送设备,货物车和所有其它酒店业设备和物资(指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单位价值超过人民币八百元的企业固定资产)。
1.5 营业设备或简称O.E--应解释为一般用于酒店营业运作之小件,例如:银器、被单、台布等物、陶器皿,小型厨房用具和制服,包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单件价值人民币八百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购置,具体划分标准按酒店统一会计制度及中外合资会计法规定处理。
1.6 统一制度--应解释为管理公司集团所采用之最新一期由美国酒店和酒店业公会所出版之“酒店统一会计制度”。此统一制度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和其他规定。
1.7 会计年度--应解释为由一月一日开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个月期间,第一会计年度应由开业第一天开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8 独立公共会计师--应解释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在中国注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
1.9 总收入--应解释为营业收入减去工商统一税后之营业收入。任何直接或间接发生于“酒店”经营之全部收入,包括所有房间总销售、写字楼公寓收入、食物或饮料销售、洗衣、电话、电报和电传的收入,服务费等其他酒店操作及其设备使用费及租赁费等等。也包括商场营业收入或商场出租收入及业主对外投资收入,固定资产收入,存款利息,各种赔偿收入除7.1(D)或(E)条外,其他按7.3条处理和在顾客帐单上所加的任何小帐以及用人民币代替外币结算时,所产生的差额。
1.10 营业毛利或简释G.O.P--营业毛利应解释为每一会计年度(或其一部分)之总收入额与酒店营业支出之差额。
1.11 营业支出--应依据统一制度,包括下列项目
(A)薪俸,费用和工资,以及其他常规的或时有的,为酒店营业员工派发之其它款项,包括总经理,以及任何员工福利和粮款费用,起居住所、交通、员工膳食、其它杂项福利,因上述薪俸之有关法令或法规而产生之应付款项或税项。
(B)为酒店而消耗的食品和饮料成本,和一般情况下为收益而发生之成本。
(C)依据当地经验,经董事会批准的实际发生的呆帐。
(D)因酒店营业有关雇用之独立公共会计师以及用酒店之需要而聘请的法律顾问费用。
(E)第8.2条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费。
(F)第7.1条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费。
(G)所有因正常酒店管理所需之营业设备,购入和更换之开支,包括1.5所列开支条。
(H)所有广告、业务推广和公共关系开支。
(I)第5.3.3条所指定由管理公司集团提供之广告和业务推广支出内之酒店应承担的份额。
(J)因酒店消耗而发生的热力、水、电、煤气、电话和任何其它公用设施费用支出。
(K)付于推销代理及信用卡公司之佣金、费用及开支和预定费用。
(L)为维持酒店之良好操作状况而产生之修葺、保养及更换费用,除第6.1条和第6.2条属业主责任范围的费用外,均列入营业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