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农贸市场摊位租赁合同(精选30篇)
第四十二条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变更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摊位用途。
第四十三条乙方经营的商品应当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在市场内展示的样品的有害物质不得超过室内环境保护的国家标准。
第四十四条乙方租赁期满后,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继续承租原经营摊位。但甲方按市场发展需要,要求乙方调整经营品牌,乙方应当予以调整,否则不再享有优先继续承租权。
第十章合同的变更与续订
第四十五条甲方为适应服装消费市场发展需要,对本市场的规划、摊位的布局、装修的设计以及其他方面进行更新、改造、调整的,可以变更乙方承租的摊位位置和面积。
第四十六条甲方按照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变更本合同时,应当至少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协商变更方案,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甲方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四十七条乙方在租赁期满后续租原摊位的,最迟应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就续租的期限、摊位的用途、摊位的租金标准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办理续租手续。否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优先承租权,甲方有权向他人出租。
第四十八条乙方不续租的,应当在租赁期满之日前5日内与甲方办理结算、检查、验收、交接等退出市场的相关手续。
第十一章合同的解除
第四十九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市场因甲方的过错不能正常供应水电,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超过15日
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提出的合同变更方案乙方不能接受。
第五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__________________
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吊销经营资格
出售假冒伪劣产品或欺诈、坑害消费者
严重违反市场管理规定,经甲方书面劝告限期纠正而拒绝纠正
私自出租、转让、出借、交换、抵押摊位或者变更摊位用途,或者以任何方式变相做出前述行为
拖欠摊位租金、水电费或者保证金任何一项超过15日
故意或者因过失给甲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者使甲方声誉受到严重损害。
第五十一条任何乙方在没有合同解除权的情形下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的,最迟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并应按照本合同第十三章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章合同的终止和清理
第五十二条合同期满办理结算、摊位交接手续后,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乙方在合同期间所售商品的售后服务义务仍需继续履约。
第五十三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合同的,剩余的摊位租金和保证金由双方协商处理。
第五十四条合同期满之日或者提前终止后3日内,乙方应当完全搬离承租的摊位,将摊位按现状交还甲方,甲方对乙方的装修不予补偿。
第五十五条乙方装修摊位时经甲方同意增设的物品除吊顶、地面以外,在不损坏摊位结构的前提下可以拆除,其它按照正常使用后的现状无偿交还甲方。
第五十六条乙方因使用摊位或者拆除增设物品不当造成损坏的,应当负责修复或者赔偿损失。
第五十七条乙方逾期占有摊位的,应当依照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摊位租金标准,按日双倍支付逾期占有摊位的租金,或者由甲方在应当退还的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第五十八条乙方逾期占有摊位超过7日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所占摊位内的物品进行清理、封存、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十九条乙方实际租赁或者占用摊位的起止日期以甲乙双方办理书面交接手续的日期为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三章违约责任
第六十条乙方未按时足额支付摊位租金、电费或未按时补足保证金的,应当按照拖欠费用金额每日万分之五承担违约金。
第六十一条乙方员工违反市场管理规定的,甲方有权按照该规定的标准从保证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十二条甲方未按约定交付摊位的,应当按照已收摊位租金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十三条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或者乙方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按照乙方实际租赁天数计收摊位租金,剩余的摊位租金和保证金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予以退还,并按剩余摊位租金的百分之五承担违约金。
第六十四条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或者甲方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的,乙方剩余的摊位租金和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甲方不予退还。
第六十五条违约方承担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六条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罢工、战争、火灾以及市场设备设施意外损坏等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可以免除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
第十四章________市场管理规定
第六十七条甲方为了规范管理市场,制定《____________服装市场管理规定》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六十八条本合同签订之前甲方应向乙方出示市场管理规定,提示乙方仔细、认真阅读本合同以及市场管理规定的内容。乙方在已经完全了解并同意接受上述全部内容的基础上与甲方签订本合同。
第六十九条甲方于本合同签订时将市场管理文本一份交付乙方,供乙方及其员工随时阅读了解。
第七十条甲方可以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或者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市场管理规定进行适当修改和完善,但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并及时在市场内公示。
第十五章争议的解决
第七十一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章其他事项
第七十二条本合同未涉及的事项,按照市场管理规定执行。
第七十三条乙方为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并加盖乙方公章乙方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资料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由甲方存档备查。
第七十四条乙方委托代理人代为签约的,应当在签订本合同同时向甲方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七十五条甲乙双方应当保证本合同记载的双方地址、电话、传真、邮编的真实性与准确性。任何乙方变更地址、电话、传真、邮编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乙方按照本合同记载的对方地址、电话、传真或者邮编发出的通知不能送达的,由对方承担责任。
第七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市场存档各一份。
第七十七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七十八条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农贸市场摊位租赁合同 篇27
出租方: (简称甲方)
承租方: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 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承租_____________菜市场摊位____________个,门店_________间,编号: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第二条 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条 租金:人民币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签定合同时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 租赁保证金:乙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交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元给甲方。期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甲方应于合同期满之日起七天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乙方如有拖欠甲方款项或其它违约行为,甲方可从保证金中扣抵。
第五条 其他约定:
(一) 甲方应依法建立食品卫生、消防安全、治安安全、环境卫生等制度,并组织实施。乙方应自觉遵守、诚实守信、文明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