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两间房屋出租合同书(通用31篇)
个人两间房屋出租合同书 篇1
出租方: (甲方)
承租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完全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以下合同:
一、租赁地址:
二、租赁期限:自公历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租赁费用:两间第一年共计 元整,以后随行可调整。
四、交款方式:按年交,每年一次性交清当年的租赁费。
五、双方权利和义务协议:
1、租赁期乙方应交甲方押金500元,抵押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后,乙方无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如数退还乙方。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门市玻璃门、卷闸门,上下水管道,壁挂炉,如有损坏,乙方将维修如初,如不维修如初押金打死。
2、租赁期间,水、电、地暖、闭路、电话、网费等由乙方交费。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如乙方中途有事需给其他人倒出,应得到甲方同意。
4、乙方在租赁期间,根据租赁经营需要对房屋、门面装潢,应征得甲方同意,费用自理,租赁期满无偿归甲方所有。
5、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可生效。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二0 年 月 日
个人两间房屋出租合同书 篇2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____________》及其它有关规定,参照国内和____________市各开发区的通行惯例,经双方协商一致,就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向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出租通用孵化楼事宜,签定《通用孵化楼租赁预约协议》。
第二条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区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预约协议。
第二章双方法律地位
第三条甲方系经中国政府批准成立,负责____________园区的开发和经营管理的经济实体,具有中国法人资格。
第四条乙方系经国家批准的具有中国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主要从事____________。
第三章孵化楼及租期
第五条甲方将向乙方出租____________园____________号楼,建筑面积共计约为____________平方米,作为乙方____________的经营场所。
(实际面积以有关部门出具的面积勘测表为准)
第六条乙方向甲方租赁本预约协议第五条所定通用孵化楼,租期____________年,自双方签订通用孵化楼的租赁合同之日起算。
第四章有关费用及付款方式
第七条本预约协议第五条所定通用孵化楼的租金为:自通知交房日始____________年内,孵化楼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日租金为____________元(不含物业管理费)。
第八条本预约协议生效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给甲方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到甲方帐户作为履约定金。
待双方签订通用孵化楼的租赁合同后,此定金可转为租房押金。
第九条乙方在甲方通知签订通用孵化楼的租赁合同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未能与甲方签订租赁合同,或签订合同的租赁期限不满三年,则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的履约定金。
反之,甲方违反本协议,并将预约房屋另租给他人,则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本条通知应采取书面形式,乙方的通讯地址为:____________,传真号码为:____________。
第五章其他
第十条本预约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预约协议的组成部分,经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后与本预约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预约协议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立即生效。
第十二条本预约协议一式_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简洁的个人房屋租赁合同范本二
第一章定义及释义
本合同中除文义需另作解释外,下列用语所指意义如下:
“承租单元”指本合同附件一第2条所述的物业;
“承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3条所述的期限;
“免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4条所述的期限;
“租金”指本合同附件一第5条所述的租金;
“公共区域”指大厦入口、大堂、公共卫生间、电梯、楼梯间、通道、行人道、行车道、绿化区域、设备机房、洒水系统泵房、消防泵房、风道井、水箱间、自动扶梯、管理处办公用房等处及设施,还包括为大厦的业主、租户、用户及其客户、雇主、被邀者、被许可者及与业主拥有相似使用权的所有其他人员而设并供其使用的其他地方及设施,但不包括任何业主、租户、用户拥有独自使用权的地方;
“公共设施”指为大厦的利益而安装的机器、设备、仪器、装置、管道、机房、电缆、电线及种植的树木、草坪、花卉等,但任何只供个别业主、租户、用户使用的设施不包括在内;
“管理机构”指甲方所指定负责管理大厦、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等事宜的具有专业资质的物业管理机构;
“管理费”指本合同附件一第6条所述的费用;
“物业管理规定”指甲方或管理机构就管理大厦、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所制定的物业管理公约及依据公约和大厦实际制订的规章制度;
“装修守则”指甲方或管理机构就乙方在为承租单元进行装修时所须遵守的规定及程序所制定的规则;
“使用人”指乙方的职员和雇员、代理人、被邀人、客人、承包商、来访者和其他占用或使用承租单元的人士;
“特定业务”指乙方进行与其经营范围相关的特定营业活动的业务。
第二章承租单元
2、1甲方兹按本合同的条件出租、且乙方兹按本合同的条件承租承租单元。
2、2除承租单元外,乙方将享有与甲方以及大厦的其他租户和用户共同使用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的权利,但应遵守本合同、《使用、管理、维修公约》、《装修守则》等物业管理规定以及甲方和管理机构就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的使用所制定的规定。
第三章租期
3、1乙方于承租期内向甲方承租承租单元。
承租期应包含免租期在内。
3、2在各免租期内乙方免向甲方缴付房屋租金,但须缴付本合同所规定的物业管理费及各项公用设施费(不包括电和电话费)等其他费用。
第四章租金
4、1承租期内,乙方须于装修免租期后每月首五个工作日之前预先向甲方缴付当月的全额租金。
4、2租金不包含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公用设施费(包括电和电话费)等其他费用。
4、3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租金:租金以元计算,乙方以元支付租金,由管理机构统一收取。
4、4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应按逾缴总额的万分之二(0、02%)向甲方支付滞纳金,直至乙方全数付清其所应付的租金(包括滞纳金)之日为止。
第五章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5、1甲方可自行管理或委托管理机构管理大厦、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并按公约及相关规定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5、2在承租期内,乙方须于每月首五个工作日之前预先向管理机构缴付当月全额管理费。
5、3管理费的支付办法,包括货币、兑换率与本合同第四章有关租金的相应规定相同。
5、4管理费的使用范围详见物业公约所定。
5、5在承租期内,管理机构可因提供管理服务的运作成本的变动以及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管理费,但应事先通知乙方并说明合理调整理由。
乙方应按调整后的金额支付管理费。
5、6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向管理机构支付管理费或其他乙方应付的费用,每逾期一日应按逾缴总额的万分之二(0、02%)向管理机构支付滞纳金,直至乙方全数付清其所应付的管理费和其他费用(包括滞纳金)之日为止。
第六章押金
6、1在签订本合同后五日内,乙方应付给甲方附件一第7条所述的押金,以作为乙方遵守和履行本合同所有义务和规定的保障。
6、2如乙方在整个承租期内未违反本合同的主要相关规定,且全额缴清应付租金、管理费,则甲方须于承租期结束后的十五日内一并无息退还将乙方所支付的押金。
6、3在承租期内,若乙方拖欠甲方及/或管理机构任何租金、管理费,或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使用、管理、维修公约》或《装修守则》等物业管理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在预先书面通知乙方并随附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从押金中扣除一笔相等于该欠缴之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