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公司合作经营协议书(精选31篇)
4. 合作人有退资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 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
4. 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销;
6.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作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作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作人各执壹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公司盖章确认:
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
个人公司合作经营协议书 篇12
甲方:
乙方:
甲方、乙方经协商一致,现将甲方的加油站经营权、使用权等在本合同期限内交给乙方经营管理使用,为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加油站标的基本情况和甲方声明承诺情况:
甲方所有的(以下简称加油站)坐落于界首市308省道西边。(具体位置双方另行绘制加油站平面图共同确认总面积并作为合同附件)。
1、土地情况:
在本合同签订时,甲方须提供土地所属方出具的“同意加油站租赁及所占用土地转租意见书”否则因土地引起纠纷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或缔约过失责任。
2、现房屋情况:加油站现有房屋间总面积平方。
现房屋总价值:。
3、现加油站主要设备及总价值(交接时甲、乙双方共同签订确认现有财产清单属合同附件)
4、现加油站资质及许可证情况:甲方向乙方声明并承诺如下:
1)、甲方是依照中国法律设立的企业法人,依据中国法律具有出租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及其附属设施的资格。出租该加油站的行为如果需要股东或集体组织其他成员决定批准的,甲方承诺已经得到股东或集体组织其他成员决定批准同意。
2)、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及其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等之上未设置抵押权、典权以及其他形式的物权。
3)、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之上没有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查封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物权和财产权的任何纠纷。
4)、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系合法建筑,已经获得相应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环保、卫生、市容、消防等方面的规定。如果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因甲方的原因而被罚款,甲方承担交付罚款的义务,并且有义务使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符合有关规定,免于以后被处罚。
5、甲方保证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符合国家安全规定,并且符合加油站营业的安全要求。
第二条本合同签订前,甲乙双方应对该加油站经营应具备的各种资料、证件原件、附件等有关证照进行清点,证照包括但不限于:
租赁加油站需备手续表(其中*是必备的)
序号名称必备(*是必备)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2税务登记证(国税正副本)*3税务登记证(地税正副本)*
4化学危险品安全许可证(危经字)*
5消防验收合格证*
6出售人或代售人身份证复印件
7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8加油站立项批复
9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0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1企业法人代码证*
12环境保护合格证*
13计量合格证
14施工图纸(工艺、电照、防雷、静电)
15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16土地使用权证(或土地租用合同)*
17房屋产权证*
18储油罐检定证书
19储油罐容积表
20资产无抵押、无担保证明
21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22其它物品明细表)
23加油机计量鉴定证书
24道路开口有效文件
(以上质证手续甲方能够提供的需向乙方提供不能提供的甲方保证保障乙方能够正常经营。)
第三条甲方将其所有的加油站交给乙方经营,经营期间加油站负责人由乙方指定甲方需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条经营期间甲方将加油站场地、设备、对外经营权资质等全部交由乙方经营,加油站财权、物权、人事权、经营权、收益权等由乙方享有,乙方必须在本公司和加油站的.法定经营范围内按行政许可审批从事经营活动。
第五条水电费及其他费用
甲方保证现在正常运转的水电等设施交付乙方使用,乙方使用后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由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独立的供电水计量设施。水电费由乙方交付,水电费的基数以水电表记载的经双方核实并签字盖章认可后的数字为准。
第六条合作经营承包租赁期限:
承包租赁合作经营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七条价款及支付方式;
1.承包期内租金为每年万元;
2.支付方式:第一次:第二次:。
3.支付方式现金或银行转账甲方指定账户为开户行,户名。
4.甲方需提供发票或收据。
第八条甲方允许乙方根据经营需要,对加油站场地、房屋、设备、建筑物、构筑物等动产和不动产进行改造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