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房产出租协议(精选34篇)
个人房产出租协议 篇1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房屋面积为___平方米,该房屋属于
第二条 房屋用途
乙方租赁房屋作为日常办公所用,不做其他用,如乙方需要改变房屋用途需提前 个工作日告知甲方。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年_月 日至__年__月_日止。
第四条 装修事宜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租赁房屋作为日常办公用途,其房屋未作精装修,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精装修房屋,其租赁期到后,乙方不再带走精装修后的装修物品,乙方承担精装修费用,房屋精装修费用不低于人民币 元( 元)。
甲方负责精装修期间的监督事宜,在房屋装修完毕后,甲方将房屋无偿租赁给乙方使用,作为乙方日常办公场所。
第五条 租金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按照人民币 /月(大写: 整)向乙方支付租金。每月 号支付当月租金。
第五 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 费; 由乙方自行承担
2.煤 气 费; 由乙方自行承担
4.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终止合同的约定
在租赁期间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终止租赁协议,如确实需要提前终止租赁协议,甲乙双方必须提前4个工作日通知对方,再双方认可下才可终止租赁协议。
甲方不得在租赁期间无故提出终止租赁事宜,如确实需要终止租赁,甲方要提前告知乙方,再乙方认可的条件下才可终止租赁,或另立补充协议。
乙方不得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改变承租房屋用途。
第八条 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本协议共 __页,一式 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时间: 时间:
个人房产出租协议 篇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该房屋具体情况为: 结构,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综合用房,装修状况 现状 ,乙方对该租赁标的物的现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按现状租赁。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租赁用途为: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如需增减或变更经营种类,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并出具确认书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乙方方可进行经营,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按本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 房屋改善
租赁期内,乙方对该房屋及附属设施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需提前 15 日向甲方提交装修方案,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实施。乙方不得擅自拆改房屋主体结构和房屋外观,不得擅自在承租范围内建设其他建筑物。
第四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本合同期满乙方自愿放弃优先承租权,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三)租赁期限届满前,双方应提前六个月就事后事宜进行协商。
第五条 租金及保证金
(一)租金标准:租赁期间,年租金(币种为人民币)为: 万元(大写:整 )。
(二)租金支付时间: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支付______年9月 至 年 月 日租金 元,按先支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上半年年租金 万元分别于上一年12月20日前支付,下半年租金 万元分别于当年6月20日前支付。
(三)租金支付方式:乙方通过银行将租金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开户行: ,账户名: ,账号: )。
(四)租赁保证金:
1、甲、乙双方商定本房屋租赁保证金为 万元(大写: 万元整),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纳。
2、对乙方拖欠的租金及其他应交纳款项,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在保证金扣除后 15日内乙方应补足保证金。
3、甲、乙双方商定在租赁期满或本合同正常终止后 60 日内,若乙方无拖欠房租及其他应交纳费用时,并且对房屋主体结构无损坏,甲方将租赁保证金计息全额退还给乙方(保证金按照央行同期存款利率计)。
第六条 其他费用
房屋交付后,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其自身消耗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热、空调、通信、电视等各项费用。
(二)乙方承担政府有关部门按规定收取的其他各项费用及物业管理相关费用。
(三)乙方应保存并按甲方要求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四)甲方依法承担房屋租赁相关税费。
第七条 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
合同生效后,租金自 年 月 起计算。乙方于 年 月 日自行按房屋现状接收使用。
(二)返还:
1、乙方应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10日内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视为房屋实际返还时间。乙方拒不按约交房的,乙方除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甲方还有权采取停电、停水等措施,乙方将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
2、返还房屋时,乙方应清偿其所欠甲方及其他各项应缴费用。
3、对乙方添置的新物,在保证不损伤甲方原有设施基础上,乙方可拆除搬迁属于乙方的财产、设备等物件,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与建筑不可分离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放弃收回 。
4、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并从保证金中扣除发生的处置费。
第八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承担该房屋主体结构的维护、维修责任。该房屋结构经有关部门鉴定有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负责及时修复,因维修房屋结构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乙方承担所承租范围内全部房屋附属设施的维护、维修责任和费用(包括给排水、热力、电力、空调、电梯、消防、弱电、电信、电视等管线及设施设备)。
(三)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四)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对于该房屋结构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 转租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房屋整体转租、转借他人 。
第十条 水电气
(一)乙方自行或委托甲方安装单独计量租赁房屋的水、电、气表,安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租赁房屋的水、电、气使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期自行缴纳使用费用。收费标准根据国家水、电、气供应部门制定的价格执行。
(三)根据水、电、气供应部门规定,在使用前需办理申请或开户手续等的,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协助。
(四)如乙方未按时缴纳水、电、气费,导致停水、停电、停气给自身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物业管理
(一)乙方应认同该房屋所在的物业管理,自觉遵守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遵守物业所在社区居委会或管委会的各项要求。
(二)乙方经营项目须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污水 排放等应符合国家标准。
(三)乙方自行负责其经营场地内的物业管理,以及场地内的供电线路、消防设施、通讯线路、宽带络、自用空调系统等的维修与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