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抵押合同集锦(精选34篇)
(2)中行可用经营或出售所得的款项来补偿其损失。
(3)如果营业或出售所得足以补偿中行所受损失,所剩款项将根据合资合同中各方的权利支付给__公司或其股东。如果__公司或其股东已补偿了中行所受损失,从而中行未出售____大厦,一切资产和股权将退给__公司和各股东。
第九条 __公司和股东向中行保证:
(1)__公司、___公司在____注册登记,均为信誉良好的法人。与本合同有关的各方签字人均是经过各该方董事会或上级主管部门授权批准的代表,有权代表该方签订本合同。
(2)__公司按时向中行提供____大厦在建造中和经营中的有关文件和财务报表,使中行能了解____大厦的建设、经营情况和收支状况。
(3)中行有权审查__公司的一切帐目和业务档案,有权出席旁听__公司举行的董呈会议(无投票权),对__公司的各方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__公司对____大厦的一切资产妥善维修和保养,并按资产的实际价值投保各种必要的保险。
(5)未经中行同意,__公司不得向任何银行、企业或私人借款,但中行应同意__公司发展其正常业务的贷款,包括流动资金。即使经同意借款后,其它债权人的权益不得先于中行(联合牵头人组织的银行贷款除外)。
(6)未经中行同意,__公司不得出售、转让、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处置其资产的全部或部分,但正常经营范围内的补充、代替、向出租人出租、管理协议,及正常经营范围之内的其它业务除外,当任何一个股东将部分或全部股份转让,该受让人必须是中行认可的。股东在本抵押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将由受让人承担。本条款的解释不得在任何方面妨碍____大厦在正常的业务范围内的经营。
第十条 由本抵押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经友好协商仍不能得到解决,应交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最终的。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第十一条 本合同项下发出的任何通知,要求索赔或其它必须以书面形式发出,按下列的地址或电传号送交当事人。
(或按收件人____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的地址或电传号送交)。
中国银行____分行 信贷部地址:________电传:____回号:____地址:________电传:____回号:____地址:________电传:____回号:____
本合同项下发出的任何通知、要求、索赔或其它通讯来往:
1.如果以电传发出,以收到电传回号;
2.如果以信件发出,发送至上述地址即视为妥善送达。
第十二条 本合同的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包括已经公布并生效的一切与抵押有关的适用法。但是如果本抵押合同中一些特殊事宜在中国尚未有法可依之前,可参照国际商业惯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