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出国劳务合同(通用30篇)
(4)加班薪金/加班津贴每月的_____号之前结算,以_______当日牌价兑换成 币汇入劳务人员在_______的银行户头。
二、食宿
1、甲方为劳务人员提供不低于当地法定标准的住宿条件并配备相应的生活设施(如床具及生活用品),免费提供水、电。
2、甲方提供劳务人员在 期间基本膳食,确保卫生和合理的营养。
三、签证和其他证件
1、甲方应按政府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人员出入中国国境的一切必要手续,并承担其费用。
2、乙方赴埃塞俄比亚需办理的护照、签证、机票等费用由甲方承担,圆满完成合同后回国机票也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个人原因提前回国,回国路费由乙方自行负担。
四、保险
甲方为乙方自其离开中国________之日起至返抵中国________之日止在中国投保险,保险费由甲方承担。
五、公共假期和病假及医疗费用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乙方自接受甲方派遣出境之日起,服从甲方管理,忠于职守,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不得外泄甲方的商业信息,并无条件接受甲方在工作岗位上的调度;遵守外事纪律,严守国家机密,不做任何不利于祖国的事,不说任何不利于祖国的话。
2、乙方在境外劳务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当地政府的法令、法规。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不准参与当地任何政治、宗教和不健康场所的活动。不准叛逃、嫖淫、盗窃、赌博、吸毒、流氓打架、汹酒闹事以及从事其他违法违纪的行为。
3、乙方在履约期间,必须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勤奋工作,搞好与当地工人之间的团结合作,热心培训当地员工并在工作上作出称职的表现。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为甲方以外的雇主提供服务,或外出打工以及作任何兼职。
4、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的期限,善始善终地完成境外劳务任务。
5、乙方在劳务合约完成后或如期完成劳务任务后,须按甲方指定的时间和路线往返,不准借故在境外滞留。要严格遵守口岸、边检、海关及其它的管理规定。不准携带违禁物品或超定额携带物品出入境,不准做“水客”或代“水客”携带物品过关,不准倒卖外币和免税自用物品。
6、乙方被确定录取后,须向甲方缴交证件(护照、劳工证、免税证)押金人民币__ 元、劳务押金人民币__ 元,乙方必须把押金单据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押金一律不予退还。
7、乙方在合同期满回国或中途辞职或违纪及其它原因被遣返,必须配合甲方办理辞职及其它手续,并退还出国劳务的一切证件给甲方。
8、自付个人所得税。
乙方如违反上述条约,应负经济、政治、法律上的责任,甲方将视其违反程度轻重,有权作出取消乙方的劳务资格等处分。触犯型律的将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型责任。
第四条:开除的情形
乙方触犯下列任一条,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与劳务人员的雇佣关系并将劳务人员遣返中国。由此产生的遣返费用由劳务人员自行承担,同时甲方有权追加要求劳务人员偿还因申请劳务人员前往应聘而开支的国际机票和签证、工作证申请等费用。
1、违反_______法律及法规;
2、触犯厂规;
3、未经甲方许可向其它雇主提供服务;
4、因隐瞒的疾病而导致不适合继续工作;
5、被证明不适合所任工作,或不服从甲方的调动,经书面警告两次无效(如情况恶劣将不需要警告);
6、旷工达_____小时,(累计迟到及早退达三次而未有合理之解释者,按旷工1日计);
7、消极怠工;
8、参与当地政治活动、非法集会;
9、参与非法信贷、赌博、吸毒、酗酒、斗殴;
10、罢工;罢工的认定条件为:
(1)没有甲方的准假手续,连续_____小时(含节假日加班)脱离工作岗位。
(2)人以上同时有意停工达_____小时。
第五条、协商及仲裁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有异议或遗漏,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予以协商解决。如甲、乙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可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仲裁委员会仲裁,该仲裁为最终仲裁,甲、乙双方都应服从。
第六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用中文书写。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七条、合同的补充和修改
根据需要,经双方协商,可以对本合同进行补充或修改。修改或补充的条款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即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个人出国劳务合同 篇8
(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简称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委托本单位(姓名)为代理人与(单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址)(简称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国留学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根据人才培养和事业发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国留学,乙方按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条 甲方派遣乙方以 身份赴 国留学,期限为年个月(自出国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 甲方指导乙方制订具体的留学计划,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学内容是:
乙方须达到的留学目标为:
第四条 甲方在乙方出国留学期间,指定(姓名、单位、职称)
对乙方给予必要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 甲方对乙方留学期间在国内的直系亲属,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给以必要的关心和帮助。
第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保证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
乙方为(国家或单位)公派出国留学人员;
出国置装费(金额)及支付办法:;
出国国际旅费(金额)及支付办法:;
国外学习生活费(金额)、医疗保险费(金额)及支付办法:
在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期限内国内的工资:(照发或不发);
回国休假待遇(提供回国旅费或不提供);其他待遇:
回国后的经费结算办法(包括乙方在国外留学期间取得外国资助的结算法):
第七条 甲方在乙方回国后,负责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积极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发挥乙方的作用。
第八条 乙方保证按本协议书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在国外努力完成学业,并按期回国服务。留学期间每个月向甲方报告一次学习情况。
第九条 乙方抵达留学所在国后,一个月内中国驻该国使、领馆报到。乙方在国外期间,保证遵守中国法律和中国对出国留学人员的规定,遵守所在国的法律。
第十条 乙方无论因何种理由中止、延长留学期限或改变留学内容,均应至少提前三个月通过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改变。
第十一条 乙方留学期满回国后,应在一个月内向甲方报到,按甲方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乙方根据本协议书第三条的规定,向甲方提交书面的留学总结、学术报告(或科研论文、科研成果报告)。
第十二条 乙方有责任回国后至少在甲方工作年。缩短工作年限,由甲方决定。
第十三条 甲方在认为必要时,有权决定将本协议书的副本经由我驻外使、领馆提交乙方留学所在国的有关部门或个人。
第十四条 甲方违反本协议书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要求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责成甲方执行本协议书,赔偿损失等。必要时,乙方可向中国的司法机关起诉,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书时,甲方将根据乙方违约情况,对乙方批评教育,或给予行政处分,或停止公费待遇,或停薪留职,或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必要时,甲方可将乙方违约的事实通知乙方留学所在国的有关部门或个人,或向司法机关起诉,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经甲方同意,由(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务)
为乙方出国留学的国内保证人、保证乙方执行本协议书。保证人须与乙方经常保持联系,每半年向甲方介绍乙方执行协议书的情况;如乙方违约,保证人须认真协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责任。在乙方违约而保证人又未履行自己职责的情况下,保证人须承担本人经济收入能承受条件下的经济责任。
甲方与保证人因保证事项而发生纠纷时,经双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裁决。
第十六条 本协议书自公证之日起生效,签字各方保证遵照执行。有效期限至本协议书第十二条规定的工作年限期满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