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南药股份采购合同(通用3篇)
桂林南药股份采购合同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
供方:________
需方: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一、产品/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
合计金额(大写):________(¥)
二、质量要求与技术标准:货物质量应达到国家标准和需方企业标准。(需方有具体要求的,应在协议中明确)
三、包装要求: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需方有具体要求的,应在协议中明确);供方应妥善包装货物并负责运输,保证长途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损,使之完好安全运抵需方指定地点。由于包装、运输不妥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供方承担。
四、交货时间与交货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________日内交货。或在收到货款后________日内交货。(根据实际协商情况进行约定)
2、交货地点:桂林市七里店路43号(需方指定仓库)。
3、运输方式与运输费用:供方自行组织运输(可以写汽车运输或者铁路运输等),并承担将货物运至交货地点的相关运费及风险。易燃易爆或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供方需按照《危险物品运输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运输,如运输过程中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由供方承担。
五、产品验收及异议解决方式
1、验收标准:以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包装要求为验收标准。
2、需方有权对产品的品名、规格、数量、价格、包装及质量等项目进行验收,如需方对上述项目有异议,应在货物运输到达交货地点后15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需方按照本合同载明的供方地址发出书面异议后的第5日即视为供方已收到需方异议。供方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答复,否则视为异议成立,并按下列方式处理:
(1)供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约定,且需方要求补足的,供方应在需方要求的期限内照数补齐。如果需方不需补足的,按实际到货数量支付货款。
(2)如包装不符合合同约定,必须重新包装的,供方负责重新包装,并承担相关费用。
(3)供方交货的品名、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需方有权退货。如果需方同意换货的,供方负责换货,重新交货时间超过合同约定交货期限的,按供方逾期交货处理。如果需方同意收货的,应当按质论价,由双方协商定价;协商不成的,需方有权退货。
3、如供方对需方提出的异议不予认可,则由双方共同确认的检验机构对货物进行检验,并以检验结果作为确认货物质量的依据。检验费由供方预付,如检验结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检验费由供方承担并由供方承担违约责任;如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检验费由需方承担。
六、产品安装:供方负责卸货并将货物搬运至需方指定的安装现场,由供方负责安装调试,直至产品正常运行。(如果货物无需安装,则删除该条款)
七、质保期:供方必须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一年的质量保证期(质保期时间应根据货物的具体情况而定),此质保期从产品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或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方未能按需方要求的期限修复或出现二次以上故障影响使用的,需方可要求供方退货或免费换货;如需方退货,供方应全额返还已收货款,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供方承担;如供方免费换货后仍无法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则供方应全额返还已收货款,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供方承担。若供方明知或应知所提供的货物存在质量缺陷,则质量保证期不受一年期限的限制。(如因货物的性质、用途等因素而无需约定质保期的,则删除该条款)
八、货款结算:
货到付款:需方验收货物合格且收到增值税发票后 日内向供方支付货款,其中包装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17%增值税费、17%增值税发票的邮寄费及其它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款到发货:需方在合同签订后 日内付款,其中包装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17%增值税费、17%增值税发票的邮寄费及其它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供方在收到货款后10日内将增值税发票邮寄需方。
(根据付款时间与方式根据供货具体情况双方协商确定)
九、货物所有权与风险承担:货物运输过程的风险由供方承担。货物经需方验收合格之日,货物所有权由供方转移给需方。
十、违约责任
供方出现下列违约情形之一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按如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供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日期交货,每逾期一天应按货物总价款的0.5%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逾期交货超过15天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
2、供方提供的产品品种、规格、数量、质量或包装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且不能按照需方的要求及时换货或退货的,供方应按货物总价款的5%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
3、供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的,应按货物总价款的5%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
十一、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合同双方接收通知的地址以本合同载明的地址为准。
2、一方变更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变更通讯地址,并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由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供方持一份,需方持一份,经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供方________需方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盖章)单位名称: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
税号: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邮编:________
桂林南药股份采购合同 篇2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_______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同标的
1、产品的名称:
2、规格:
3、品牌:
4、数量:
5、价格:
第二条、产品技术、质量标准
1、乙方生产之合同产品须按甲方制定的安全、性能检验标准执行。合同产品出厂的技术质量要求、检验项目及检验规则按经甲方审核确认的成品检验标准执行。零部件的技术质量要求、检验项目及检验规则按甲方审核确认的物料检查标准要求执行。
2、乙方为甲方免费提供各种型号的合格产品各____台,由甲方或有关部门检测合格后,由双方共同封样交甲方保存。双方如对合同产品质量发生争议时,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甲方或乙方企业标准并结合封样产品的质量,对合同产品的质量进行综合判定。
第三条、产品交付、履行地点和方式
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合同产品的检查、验收标准的具体要求,对合同产品进行过程检验及出厂前检验,并向甲方提供检验报告。甲方驻乙方质检人员检验合格,由甲方质检主管签发抽检合格报告后,乙方能出货。
2、乙方负责免费送货至甲方指定的仓库,乙方需持甲方开出之合格质检报告办理入库手续,甲方开出相应的收货凭证。送货至甲方其它指定地点的,乙方需在送货至指定地点之日起_______天内向甲方提交收货方开出的收货凭证(原件)及甲方合格质检报告(复印件)。
3、双方在未完成本条规定之收货过程前,产品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结算与付款方式
1、乙方同意从其在甲方账户上的应付货款中提存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为质量保证金,不予贴息。
2、所有交付的起始日以甲方验收合格,开出《收料单》之日为准。
3、《收料单》开出后_______天内,乙方凭《收料单》及确认价格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将发票及对应的《收料单》及时交甲方财务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