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施工合同(通用3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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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乙方必须做好工序交接工作,必要时一定要做好跟班工作。特别在浇筑混凝土时给水班一定要派人跟班作业。若发现无人跟班现象,每次扣罚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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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乙方进入施工区域后,不能进行违法乱纪行为。乙方负责办理本班组作业人员的暂住证(当地派出所允发证件)等一切有关证件,非作业人员不能进入施工现场及留宿;作业人员上班必须佩带工牌,违者罚款5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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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乙方工人及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本合同附页规章制度及安全、质量技术施工工艺等交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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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施工过程中,负责施工质量、工期自查自检,编制施工日志,并对已完工的各分项工程进行质量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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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图纸设计问题要及时向甲方施工员汇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行材料代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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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配合甲方做好取样送检工作;
20、密切配合其他班组交叉流水作业,不得故意刁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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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验收前做好成品的保护工作,损坏翻修费用由乙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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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必须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施工工人办理工伤劳动保险。委托甲方办理的,必须及时报送进离工地工人名单给甲方,费用占总工程造价的0.5%,在工程进度款支付至95%时扣除,按甲方已定保险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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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过程中,本班工人因自身原因或违章操作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含第三者)均由乙方自负。
六、付款方法:
1、乙方按当月完成的工程量经甲方管理人员、质检人员验收后报甲方审批并且甲方按当月审批量的 %支付给乙方,所承包工程完工后甲方应按完成工程量的 %支付给乙方,余 %待工程全面竣工验收、所有材料按甲方制定地点堆放整齐,验收合格后三个月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进度、施工质量等达不到甲方要求,乙方将自动退场。
七、工程变更
1、如有设计变更,技术更改,造成工程量增减,乙方必需以现场签证单的形式及时报项目部审核,经审批签字、盖章生效。
2、增加施工项目或由于图纸变更施工内容变化大,造价增加较大,原合同条款不能言表的,应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3、工期延期。因甲方不能及时提供场地、施工条件、图纸变更资料、材料,停水、电超过8小时等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停工的,可办理工期延缓签证。
八、保修责任:
保质、保修期内,甲方通知乙方限定时间内不整改,甲方将另请人保修,费用在保质金中扣除。
九、奖罚制度:
1、必须服从甲方现场各项管理制度,进入工地需佩带工作卡,戴安全帽,不得穿拖鞋,宿舍健全安全、防火、防盗、卫生值班制度,违者将按甲方有关制度处罚,并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2、本工程的施工质量必须要达合格,如单项工程按付款方式分阶段进行评定,经甲方三级检查、评定,合格才验收.
3、主要材料表为依据,合理、有计划使用材料,不得随意裁剪各种型号、规格管材,造成超定额标准浪费材料,违者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每次罚款1000元以上。
5、文明施工,使用材料、设备要统一堆放,有计划使用,不得随便乱放、弃置,违者一经发现每次罚款500元。
7、擅自更改或盲目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乙方要赔偿人工、材料及施工工期等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处以500元以上的罚款。
8、工程施工完成后经甲方核定主材总损耗量大于%时,超出部分的材料费及人工费全部由乙方自负,节约部分(标准总损耗量为 %)按实际节约材料费的 %奖励乙方。
9、在工地打架、斗殴、惹事生非、中伤他人,违者每次罚款500-元,情节严重者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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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进度延误现象或工程安装质量存在问题时,由项目部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额度的罚款,并在当次进度款支付时扣除。
以上乙方职责,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对乙方作出适当的罚款警告,而且甲方将有权终止乙方继续施工。乙方立即自动清退现场,乙方所做工作不给予结算,并向乙方追索由此引致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争议处理:
1、在合同履行中若双方发生争议,经调解仍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提交____市仲裁委员会作最终仲裁。除甲乙双方同意或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正常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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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保修期满,甲方支付余款后,合同自动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 篇7
1.定义与解释
1.1 定义
下列词句或用语,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一般应具有如下含义。
1.1.1 项目业主建造工程和委托监理单位提供监理服务的对象,具体情况在专用条件中指明。
1.1.2 工程为完成项目所实施的一项或若干项永久工程(包括向业主提供的物资和设备),其概况在专用条件中说明。
1.1.3 服务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所承担的工作,包括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亦称监理服务。
1.1.4 业主委托监理单位提供监理服务的单位或其合法继承人或其合法受让人。
1.1.5 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提供监理服务并具有监理资质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或其合法受让人,根据上下文的内容,亦指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派驻到项目所在履行监理服务的机构。
1.1.6 一方:业主或监理单位。
双方:业主和监理单位。
第三方:一般是指与业主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单位或个人。但根据上下文的内容,也可以是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其它当事人。
1.1.7 监理合同一般应包括: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中标函或委托函;“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中的协议书、通用条件、专用条件、附件a(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附件b(业主提供的监理工作条件)、附件c(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双方签认的补充或修正文件以及双方签认的其它文件或附件。
1.1.8 项目建议书被业主认可并接受的监理单位的施工监理投标文件或监理规划。
1.1.9 日:即历法日。
1.1.10 月:根据公历从某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日开始至下一个月份相应日期的前一日截止的时间段。
1.2 解释
1.2.1 监理合同中的标题只是为了查阅方便,不应作为监理合同本身的内容予以理解,也不应用于对监理合同进行解释。
1.2.1 为了文字简练,监理合同中有些词句成用语可能会有多种含义,阅读时应视上下文的实际需要而定义。
1.1.3 如果监理合同中所包括的文件之间出现矛盾,应按时间顺序以最后编写或双方最后确认的文件为准。
2.监理单位的义务
2.1 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
监理单位必须按照监理合同规定的形式、范围与内容履行与项目有关的监理服务,其具体内容在监理合同附件a中规定。
2.2 正常的和附加的服务
2.2.1 正常的服务是指监理合同附件a中规定的监理服务。
2.2.2 附加的服务是指双方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或根据监理合同的规定,在监理合同附件a规定的正常服务之外增加的监理服务。
2.3 职责
2.3.1 监理单位应本着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按照监理合同的要求,根据适合的专业技术规定和国际惯例公认的行业工作准则,谨慎而勤奋地履行监理服务。监理单位在履行监理服务过程中行使的权力或所需的授权,应在监理合同附件a中详细规定并加以说明。
2.3.2 如果监理单位在履行监理服务过程中行使的权力或所需的授权,来自于业主和第三方签订的工程合同文件,该合同文件必须成为本监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两者之间如出现矛盾,则应编制补充说明文件一并列入监理合同。此时监理单位应:
2.3.2.1 根据监理合同文件和工程合同文件履行监理服务;
2.3.2.2 根据职责范围,在业主和第三方之间独立公正地行使上述合同文件赋予的权力;
2.3.2.3 根据上述合同文件的授权,可对相应的工程和合同事宜进行变更,但未经业主的书面批准,不得变更工程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工程标准和第三方的责任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