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楼大厦室内装修工程承包招标书(通用34篇)
(1) 采取合理保密措施保护该等商业秘密。
(2) 仅为履行本合同及在双方业务合作范围内使用该等商业秘密。
(3) 不向第三方泄露、披露、转让或允许第三方使用该等商业秘密。
2、 除非上述商业秘密被依法公开,任一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本合同有效期满后三年内均应履行上述保密义务。任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损失。
3、 工程移交时,乙方应归还载有甲方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不能归还的应予销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乙方需存档的文件资料,乙方需妥善保管,不得泄密)。
4、 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设计图纸、工程图纸、工程造价、工程所用材料和设备的规格及型号等。
第十三条 排他条款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承接甲方主要竞争对手发包的与本合同所述工程相同或近似的工程。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业务合作、终止本合同并解除与乙方已签订的各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终止乙方已承接各单项工程的资格)。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甲方主要竞争对手 经营模式的餐饮企业。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故逾期支付工程款,每日按逾期支付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
2、 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施工并因此延误工期的,不视为乙方违约。
3、 工程未在规定的工期内完工并通过甲方验收(因甲方原因导致延误的除外),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工程造价的5%支付违约金。逾期达 7 天,甲方有权选择采取以下措施:
(1) 要求乙方继续施工或整改并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通过验收,但乙方仍应承担逾期完工违约金直至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验收。
(2) 终止乙方承接该工程的资格及解除该工程的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不予支付该工程的工程款。乙方应立即撤场,并按该工程预算造价的 15% 支付违约金。
4、 乙方延迟或拒不履行保修义务,每日应按工程结算造价的 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同时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代为维修工程,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 任一方违约或违反法律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损失。
6、 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或其他费用,甲方有权从应付工程款(包括质保金)中直接扣除(包括从乙方承接的其他工程的工程款中扣除),但应及时通知乙方。
7、 双方确认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和赔偿标准是公平合理的。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1、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 任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发生不可抗力,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3、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可终止本合同。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1、 本合同的订立、履行及解释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
2、 关于或因本合同引起之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任一方均应将争议提交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六条 其他
第十七条 附则
在双方业务合作过程中产生的工程中标通知、工程图纸、工程预结算资料、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等为本合同及各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1、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若未出现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乙方要提前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需提前 3 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损失。
2、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附件:
(1) 筹建验收书(工程验收表)
(2) 乙方施工力量承诺书
(3) 乙方营业执照(需有当年的年检记录)、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
(4) 乙方施工资质证书
本合同列入的附件(1)—(4)是签订合同时的最新版本;后续如有更新,以甲方最新发布的版本为准。
各方签署: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高楼大厦室内装修工程承包招标书 篇31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市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装饰装修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装饰施工内容及做法.(见附件表一:装饰工程预算单)
3、工程承包方式:
4、总价款:¥ 元,,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5、工期:自年月日竣工,工期 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表见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以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表三《主材料报价单》。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预算规定的品牌规格,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双方约定工程施工质量是按《本地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应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由乙方承担。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出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表四)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予赔偿。
四、工程验收。
1、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2、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内三天组
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表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甲方未验收使用视作验收合格。
3、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约定:
1、工程付款方式列下表:
2、工程结算:详见附件表六《工程结算单》。
3、工程保修期两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详见附件表七),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凭证。
五、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的协调工作。
(3)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