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专利技术持有许可合同书(精选35篇)
3.在合同有效期间,出让方应按照受让方所在国专利局的有关规定按时缴纳专利维持费,以保持专利的有效性。
4.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本合同涉及的专利的法律性质发生了变化,出让方应立即将此情况以书面形式告之受让方,然后双方再协商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第七条 税 费
1. 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征收受让方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受让方负担。
2. 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征收出让方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出让方负担。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 国的仲裁机构或 国的有关法院解决。如果是诉诸仲裁,则由 国 仲裁委员会按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如果是通过诉讼,则由受让方所在地的法院根据该国的有关法律进行审理。
3.仲裁裁决或法院的判决是终局决定,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仲裁费或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
5.在争议的处理过程中,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将继续执行。
第九条 合同生效和其他
1.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 年 _月 日在 签字。各方应分别向其有关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争取在90天内获得合同的批准,然后用电传通知对方,并用信件确认。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6个月如仍不能生效,双方均有权取消合同,一旦本合同被取消,受让方应将第五条中规定的专利资料退还给出让方。
3.本合同的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算起共 年,有效斯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4.本合同失效后,如果合同中涉及的专利仍然有效时,受让方不得继续使用此专利,如需继续使用,则应与出让方续签合同;本合同失效后,如果合同中涉及的专利也随之失效时,受让方可以继续使用此专利而不需要向出让方支付任何费用。
5.本合同期满时,双方发出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应继续履行各自的责任。
6.在合同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本合同由第一条至第九条和附件一至附件四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用英文书就,双方各持两份。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通过以英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航空挂号邮寄,一式两份。合同双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A、受让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代表(签字):
年 _月 日
B、出让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代表(签字):
年 _月 日
国际专利技术持有许可合同书 篇11
合同编号:
甲方(转让方):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指定联系人:联系方式:
乙方(受让方):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指定联系人:联系方式:
鉴于:“关键技术(以下称该技术成果)系经过转让方长时间的开发和实际项目的应用,技术上已完全成熟并得到特种行业用户的肯定,且具有广大的市场前景;鉴于受让方在市场开拓方面的完整商务能力,为更好地将成果应用于社会和行业用户,转让方愿意将该项技术成果转让给受让方,且受让方同意接受该技术成果。现本合同双方经过详细磋商,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技术成果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该技术成果是指:包括但不限于有关该技术成果关键技术的软件(组件)、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后继开发技术成果是指: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该技术的后续开发及相关的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该技术成果关联技术成果及其后继开发技术成果是指:与现有该技术有关的其他技术成果及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及在此基础上的后继开发及相关的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
第二条转让方于本合同生效日将本合同所涉技术成果独家转让与受让方。于该转让日起,受让方拥有技术成果的所有权,但法律规定禁止转让的权益除外。技术成果的转让包括但不限于在技术成果的相关权利保护期内下列各项权利
(1)使用权,即以复制、展示、发行、修改、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技术成果的权利;
(2)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即许可他人以前项中规定的部分或者全部方式使用其技术成果的权利和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技术成果的权利;(4)其它法律、法规规定所享有的权利。
第三条转让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将所转让的技术成果全部内容的详尽资料交付于受让方。
(1)该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2)转让方提交的上述技术资料,应使本行业内具有普通技术水平的专业人员能够理解,并能够在此基础上对软件进行修改、维护和再开发。
(3)转让方向受让方提交上述技术资料后,不得继续保留载有该软件任何实质部分的任何载体。
(4)该等资料应确保受让方能够便利地使用、享有、行使本合同第1条所述的技术成果及相关权利。第四条转让方
国际专利技术持有许可合同书 篇12
专利名称:_______________
专利号:_________________
许可方名称: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被许可方名称: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备案号:_____________
前言(鉴于条款)
--鉴于许可方(_________)拥有“_________”专利,该专利为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号为(_________),证书号为(_________),申请日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授权日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授权公告号(_________),专利权期限为XX年(从申请日开始计算)。该专利的实施不涉及技术秘密及工艺;
--鉴于被许可方_________(姓名或名称)属于_________生产领域的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等,拥有厂房_________,_________设备,人员_________及其它条件,并对许可方的专利熟悉了解,希望获得许可而实施该专利技术;
--鉴于许可方同意向被许可方授予所请求的许可;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名词和术语(定义条款)
本条所涉及的名词和术语均为签订合同时出现的需要定义的名词和术语。如:
1.1 专利--本合同中所指的专利是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实施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的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_________ 专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技术秘密(know-how)--本合同不适用。
1.3 技术资料--指国家知识产权局发给许可方的所有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附件1),包括受理通知书、受理费用收据、年费缴纳收据、专利证书、公告资料等。该专利的实施不存在相关的技术秘密及设计图纸、工艺图纸、工艺配方、工艺流程、工装、设备清单等技术资料。
1.4 合同产品--指被许可方使用本合同提供的被许可技术制造的产品,其产品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5 技术服务--本合同不存在技术服务内容。
1.6 销售额--指被许可方的销售合同产品的总金额。
1.7 净销售额--指销售额减去包装费、运输费、税金、广告费、商业折扣。
1.8 纯利润--指合同产品销售后,总销售额减去成本、税金后的利润额。
1.9 改进技术--指在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实施的技术基础上改进的技术。
1.10 普通实施许可--指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地区、技术领域内实施该专利技术的同时,许可方保留实施该专利技术的权利,并可以继续许可被许可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实施该专利技术。
1.11 排他实施许可--指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地区、技术领域内实施该专利技术的同时,许可方保留实施该专利技术的权利,但不得再许可被许可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实施该专利技术。
1.12 独占实施许可--指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地区、技术领域内实施该专利技术,许可方和任何被许可方以外的单位或个人都不得实施该专利技术。
1.13 分许可--被许可方经许可方同意将本合同涉及的专利技术许可给第三方。等等。
第二条 专利许可的方式与范围
2.1 本合同约定该专利的许可方式是普通实施许可;
2.2 本合同约定该专利的许可范围是某种品牌的_________________使用其该专利方法提供_________________,不包括被许可方现在生产或将来生产的其他品牌_________________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