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标使用许可通用合同(通用31篇)
许可方或其全权代表为上述目的可摘录其中的内容。
应许可方的要求,被许可方应自行承担费用,将其至许可方提出要求之日止的所有销售活动情况,包括数量、规格、毛价格和净价格等以独立的、公开账本方式,向被许可方提供一份详细的会计报告申明。
所有的会计账本和记录应保留至本协议终止________年之后。
十二、破产、违约等
1.如果被许可方在达成协议后________个月内未开始生产和销售一定量的第一节所述的产品,或者________个月后的某个月未销售产品(或类产品),许可方在采取其他补偿措施以外,可书面通知被许可方因其该月未生产销售协议产品(或类产品)而终止合同。
通知自许可方寄出之日起生效。
2.如果被许可方提出破产陈诉,或被判破产,或对被许可方提起破产诉状,或被许可方无偿还能力,或被许可方为其债权人的利益而转让,或依照破产法做出安排,或被许可方停止经营,或有人接收其经营,则此许可合同自动终止。
除非得到许可方书面表示的同意意见,被许可方、其接收者、代表、受托人、代理人、管理人、继承人或被转让人无权出售、利用或以任何方式经营协议产品,或相关的纸箱,集装箱、包装材料、广告、促销和陈列材料。
这是必须遵守的。
3.如果被许可方违反本协议条款下的义务,许可方在提前________天书面通知后有权终止合同,除非被许可方在________天内对其违约行为做出全部补偿,令许可方满意。
4.根据第十二条所述条款,终止许可合同将不影响许可方对被许可方拥有的其他权利。
当协议终止时,基于销售额的使用费即刻到期需马上支付,不能缺交最低限度使用费,且最低限度使用费将不返还。
十三、竞争产品
如果协议第一节所述的产品与目前、今后生产的使用该商标的产品,或其下属、附属机构生产的使用该商标的产品相矛盾,许可方有权终止协议。
许可方书面通知被许可方后________天此通知生效。
根据第十五条的条款,被许可方在协议终止后有________天时间来处理手中的协议产品和在接到终止协议通知前正在生产的产品。
然而,如果在________天期间,对协议产品的终止有效,被许可方应缴纳的实际使用费少于当年的预付保证金,许可方将把签约当年已付的预付保证金与实际使用费之间的差额退还给被许可方。
上句所述的退还条款仅适用于第十三条规定的协议终止情况,而不影响除表述相矛盾的条款外其它所有条款的适用性。
十四、最后报告
在协议期满后________天内,或收到终止通知的________天以内,或是在无需通知的协议终止情况下________天以内,被许可方应向许可方出具一份报告以说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协议产品的数量和种类。
许可方有权进行实地盘存以确认存货情况和报告的准确。
若被许可方拒绝许可方的核查,将失去处理存货的权利。
许可方保留其拥有的其他法律权利。
十五、存货处理
协议根据第十二条的条款终止后,在被许可方已支付预付款和使用费,并已按第二条要求提供报告的情况下,如协议中无另外规定,被许可方可以在收到终止协议通知后________天内处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协议产品。
合同到期后,或因被许可方未在产品,或其包装纸箱、集装箱、包装材料和广告、促销、展示材料上加贴版权、商标和服务标志注册标签后,或因被许可方生产的产品的质量、式样不符合第七条所述许可方的要求,而导致协议终止,被许可方不得再生产、出售、处理任何协议产品。
十六、协议终止或期满的效果
协议终止或期满后,授予被许可方的一切权利即刻返还许可方。
许可方可自由地向他人转让在生产、出售、分销协议产品过程中使用该商标的权利。
被许可方不得再使用该商标,或直接、间接地涉及该商标。
除第十五条所述的情况下,被许可方不得在制造、出售、分销其自己的产品时使用类似的商标。
十七、对许可方的补偿
1.被许可方认识到(除另有规定外),如果其在协议生效后________个月内未开始生产、分销一定量的协议产品,或在协议期内未能持续地生产、分销、出售协议产品,将立即导致许可方的损失。
2.被许可方认识到(除另有规定外),如果在协议终止或期满后,未能停止生产、出售、分销协议产品,将导致许可方不可弥补的损失,并损害后继被许可方的权利。
被许可方认识到,对此没有恰当的法律补偿。
被许可方同意在此情况下,许可方有权获得衡平法上的救济,对被许可方实施暂时或永久禁令,或实施其他法庭认为公正、恰当的裁决。
3.实施这些补偿措施,不影响许可方在协议中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和补偿。
十八、无法执行协议的原因
若由于政府法规的变化,或因国家紧急状态、战争状态和其他无法控制的原因,一方无法执行协议,书面通知对方原因和希望解除协议的意愿,则被许可方将被免除协议下的义务,本协议将终止,而基于销售额的使用费将立即到期应付,最低限度使用费将不会返还。
十九、通知
除非有更改地址的书面通知,所有的通知、报告、声明及款项均应寄至协议记载的双方正式地址。邮寄日视作通知、报告等发出之日。
二十、不允许合资企业
根据本协议,双方不应组成合伙人关系或合资企业。被许可方无权要求或限制许可方的行为。
二十一、被许可方不得再行转让、许可本协议和协议下被许可方的权利、义务,未经许可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抵押、再许可,不因法律的实施或被许可方的原因而受到阻碍。
许可方可以进行转让,但需向被许可方提供书面通知。
二十二、无免责条款
除非有双方签字的书面契约,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不得被放弃或修改。
本协议以外的陈述、允诺、保证、契约或许诺都不能代表双方全部的共识。
任一方不行使或延误行使其协议下的权利,将不被视作对协议权利的放弃或修改。
任一方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时间内采取恰当的法律程序强制行使权利。
除了如第六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被许可方和许可方以外的任何人、公司、集体(无论是否涉及该商标),都不因本协议而获得任何权利。
二十三、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被许可方(签章):许可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代理人】:
(签章)(签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际商标使用许可通用合同 篇18
商标使用许可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商标使用被许可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第一条 词语定义
1.独占使用许可:许可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许可人依约定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
2.排他使用许可:许可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许可人依约定可以使用该注册商标,但不得另行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
3.普通使用许可:许可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可自行使用该注册商标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4.其他词语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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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使用许可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