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技术转让合同(通用34篇)
10.2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收入,必须按中国税法纳税。
第十一章仲裁
11.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11.2仲裁地点在北京,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注:也可规定在第三国仲裁,即:仲裁地点在瑞典斯德哥尔摩,按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也有规定在被诉国仲裁的)
11.3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1.4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11.5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应继续执行。
第十二章不可抗力
12.1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或其他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2.2责任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话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于十四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确认。
12.3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续到一百二十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继续执行合同的问题。
第十三章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
13.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____签字。由各方分别向本国政府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在六十天内获得批准,用电传通知对方,并用信件确认。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六个月仍不能生效,双方有权取消合同。
13.2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13.3本合同期满时,双方发生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偿付未了债务。
13.4本合同用英文和中文两种文字写成,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英文和中文本各一式二份。(日本国可以日文和中文两种文字)
13.5本合同附件一至附件八,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3.6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13.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通讯以英文或中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用挂号信邮寄,一式二份。
第十四章法定地址
甲方:1.____公司
地址:
电传:
2.____工厂
地址:
电报挂号:
乙方:____公司
地址:
电传:
签字
甲方____公司:
乙方____公司:
____工厂:
国际技术转让合同 篇10
概念
国际技术转让是指转让方将自己所有的技术跨越国界地转移给受让方的法律行为。这种技术转让具有国际性。各国的法律对什么是国际技术转让持有各种不同的解释。
将跨越国界的技术转让称之为国际技术转让,是比较切合实际的,也是国际上一致的看法。中国立法也是以技术转让是否跨越国界作为标准,衡量是属于国际技术转让还是属于国内技术转让。
内容
联合国《国际技术转让行动守则草案》对技术转让的内容列明如下:
(一)各种形式的工业产权的转让、和授予许可,但是不包括单纯的商标、服务标记和商号名称这三种工业产权的转让和使用许可;
(二)以可行性研究、计划、图表、模型、说明、手册、公式、基本或者详细的工程设计、培训方案和设备、技术咨询和管理人员服务,以及人员培训等方式,而提供专有技术和技术知识;
(三)提供工厂和设备的安装、操作和运用以及交钥匙项目所需的技术知识;
(四)对于将要或已经购买、租赁或依其他方式获得的机器、设备、中间产品或原材料,提供取得、安装和使用所需的技术知识;
(五)提供工业和技术合作安排的技术内容。
但各国关于国际技术转让内容范围的规定各不相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的规定,技术转让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业产权的转让或许可,即发明专利权、适用新型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权以及商标权的`转让或使用许可(仅涉及商标权的转让除外);
(二)专有技术的许可,即以图纸、技术资料、技术规范等形式提供或者传授未公开过、未取得工业产权法律保护的制造某种产品或者应用某项工艺以及产品设计、工艺流程、配方、质量控制和管理等方面专有技术的许可;
(三)各种形式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四)含有工业产权的转让或许可、专有技术许可或者技术服务任何一项内容的合作生产和合作设计;
(五)提供含有工业产权的转让或许可、专有技术许可或者技术服务任何一项内容的成套设备、生产线和关键设备。
国际技术转让合同 篇11
受让方(甲方)_______国________公司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转让方(乙方)_______国________公司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第一章?合同内容
第一条?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制造____合同产品的书面及非书面专有技术。用该项技术所生产的合同产品的品种、规格、技术性能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二条?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和其他所有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资料的内容及有关事项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第三条?乙方负责安排甲方技术人员在乙方工厂进行培训,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使甲方人员掌握制造合同产品的技术,具体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三。
第四条?乙方派称职的技术人员赴甲方合同工厂进行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第五条?乙方同意在甲方需要时,以最优惠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备件,届时双方另签协议。
第六条?乙方有责任对本合同项目甲方需要的关键设备提供有关咨询。
第七条?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样机、铸件和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的附件五。
第八条?甲方销售合同产品和使用乙方_____的规定,见本合同第八章。
第二章?定义
第九条?合同产品,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全部产品。
第十条?蓝图,指乙方制造合同产品目前所使用的总图、制造图样、材料规范及零件目录等的复制件。
第十一条?技术资料,是指为生产合同产品所必须具有的乙方目前正用于生产合同产品的全部专有技术和其他有关设计图纸、技术文件等。
第十二条?标准,指为制造合同产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中,由乙方采用制定的标准。
第十三条?入门费,指由于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一章第二条、三条、四条、六条、七条规定的内容以技术资料转让的形式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设计和制造技术,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第十四条?提成费,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乙方所给予甲方连续的技术咨询和援助,以及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连续使用乙方的_____和专有技术,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第十五条?合同有效期,指本合同开始生效的时间到本合同第64条规定的本合同终止时间的时日。
第三章?价格
第十六条?按本合同第一章规定的内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费用规定如下:
第十七条?入门费为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美元)这是指本合同产品有关的资料转让费和技术培训费,包括技术资料在交付前的一切费用,入门费为固定价格。
第十八条?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后,甲方每销售一台合同产品的提成费为基价的________%。甲方向乙方购的零件不计入提成费。
第十九条?计算提成费的基价应是甲方生产合同产品当年12月31日有效的,乙方在________国________市公布和使用的每台目录价格的________%。
第二十条?乙方同意返销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返销产品的金额为甲方支付乙方全部提成费的________%。返销的产品应达到乙方提供的技术性能标准。每次返销的产品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期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确定。
第四章?支付和支付条件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项下的一切费用,甲方和乙方均以美元支付。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应通过______国________银行和______国________银行办理。
如果乙方和甲方偿还金额,则此款项应通过________银行和________银行办理。
所有发生在甲方国的银行费用,由甲方负担。发生在甲方国以外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