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技术服务契约(精选33篇)
第七条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服务工作转由第三人承担。
第八条侵权处理
8.1乙方应当保证,其依本合同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过程中和/或其为甲方提供的服务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有人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声称甲方侵犯了其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的,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并赔偿甲方就此所承担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的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调查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赔偿金额。
8.2如果在侵权指控的审理过程中有关机关禁止甲方继续使用技术服务成果的部分或全部,乙方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之一:_______________
(1)使甲方重新获得使用上述技术服务成果的权利。
(2)更换或改造上述技术服务成果,使甲方不受上述禁令限制继续使用技术服务成果。
(3)其它使甲方对技术服务成果拥有合法使用权,或其它弥补甲方受损利益、实现合同目的的合理方式。
乙方采取上述措施不能免除乙方就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的义务。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由于甲乙任何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守约方有权要求终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包括法律诉讼费用及律师费用);如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其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
9.2甲乙双方依照协议规定所应承担的协作任务,因不可抗力确属法承担的,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两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对方。
9.3甲乙双方由于不可抗力
a因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而导致的与本协议发生的抵触;b因自然灾害、战争、暴乱、疫情或其它不可预估的意外事故等原因而导致本协议不可执行)确实法承担协作任务,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不负赔偿责任;由于其它原因不愿继续承担协作任务,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9.4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9.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能按合同要求履行职责和义务,均视为违约。除继续履行协议外,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违约金下限为合同总额的30%,上限不超过合同总额;违反保密条款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另议。
第十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一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1.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未达成解决协议,双方纠纷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_______________
12.1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签订及其内容。
12.2任何与本合同相关但未在本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事项将由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对本合同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盖章后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与其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冲突时,以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为准。
12.3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
12.4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
12.5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采用信函形式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国际技术服务契约 篇23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委托方(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传 真:
通讯地址: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传 真:
通讯地址:
电子信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方根据业务需要,委托乙方就 项目进行水资源论证专项技术服务。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达成本协议,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第一条 项目名称、阶段及工作内容
1.1 项目名称: 。
1.2 阶 段: 。
1.3项目开展工作的内容:
第二条 技术服务质量及进度要求
2.1技术服务质量要求: 。
2.2 技术服务进度要求:。
第三条 项目技术标准、验收标准
3.1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
3.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
第四条 甲方须提交本项目有关的基础资料及文件
4.1 ;
4.2;
4.3 。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通过 向乙方提供上述材料 。
第五条 乙方的技术服务方式、服务时间
在甲方支付前期工作费用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交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 报告(送审稿)报送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专家评审通过后 个工作日内,提交水资源论证报告(报批稿),并协助获取水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取水许可证书。
第六条 费用、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
6.1本合同乙方向甲方收取费用包括 和 总包干价为人民币 元。乙方组织报告评审,甲方负责协助,会务费和评审费等费用由乙方支付。
6.2本合同费用分 期支付,第一期支付 元(¥ .00),作为乙方项目现场调查、资料收集等前期工作费,甲方应于合同生效后 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期支付 元(¥ .00),在本项目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评审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三期 元(¥ .00)在本项目甲方获取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取水许可证)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
6.3甲方通过 向乙方支付上述款项,乙方指定以下银行账户为本合同所有费用的唯一收款账户:
开 户 行:
开 户 名:
银行账号:
6.4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上述全部费用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开具由甲方要求并确认的增值税发票种类,甲方应按照税务机关开票要求提供税务登记证、纳税人识别号(不得简写)、法定地址、日常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全称及其账号。
第七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7.1 甲方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应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乙方收到甲方材料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审查确认甲方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约定,逾期不予确认的视为材料符合约定。
甲方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及文件超过合同约定时间 个工作日的,乙方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交付成果文件时间相应顺延。
7.2 按第六条规定内容、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
7.3 甲方变更委托编制项目内容或所提交资料发生较大变更(如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用水规模、生产工艺等),造成乙方返工的,双方除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还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同时,乙方完成成果的时间顺延。
7.4 在项目审批过程中,由于政策因素(如审批权限、政策改变、选址不合理等)导致审批不通过,乙方不予承担责任,具体解决方法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原则上该编制工作还由乙方承担,但因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甲乙双方协商不成的,乙方已收取的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7.5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尚未开始编制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前期工作费用;已开始编制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项目包干价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项目包干价的全部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