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技术服务契约(精选33篇)
5.5 保密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算,至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3年后终止。
第六条 不可抗力
6.1 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如战争、暴动、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政府行为和禁令等事件),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负有在合理时间内尽快通知合同对方和采取合理措施减少对方损失的义务,并应提供相应的双方认可的政府权威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文件。
6.2 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在履行前述义务后免除违约责任。但其合同义务不因此免除。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合同履行时间可合理延长,延长时间相当于因事件发生受到影响的时间。
6.3 因乙方原因导致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乙方不能免除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支付技术服务费的,则甲方X自逾期之日起按照逾期款项的0.5%乘以逾期天数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7.2 除本合同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违约方X赔偿对方遭受的经济损失。
7.3 如违约方X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的,应当在对方发出索赔通知后柒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对方。
第八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8.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被司法机关或其它有权机关宣布为无效、非法或其它形式的不可执行,本合同其它条款仍然有效,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8.2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X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直接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争议解决期间,双方仍须履行本合同中不涉及争议的条款,甲乙双方均不得以解决争议为由拒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
第九条 通知与送达
9.1 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传递给对方的通知,须按本合同所列的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联系方式进行。一方联系人、联系方式如有变动,应于发生变动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变动方承担。
9.2 甲方确认以合同中预留的邮箱为联络邮箱,为双方之间及涉诉纠纷相关材料送达地址;并以预留的手机号码为联络手机号码及短信通知号码。就本合同项下乙方给予甲方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他通信,其中电话、传真、短信、电子邮件等一经发出即视为已送达;信函于投寄之日起第三日即视为已送达;如派人专程送达,则甲方签收日视为送达,甲方拒收的,送达人可采取拍照、录像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并将文书留置,亦视为送达。
9.3 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亦可按本款约定的地址、联系方式向甲方发送相关(法律)文书,无人签收或乙方拒收的,则(法律)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如直接送达时甲方拒收的,送达人可采取拍照、录像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并将(法律)文书留置,亦视为送达。甲方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联系方式的,导致(法律)文书未能送达或退回的,则(法律)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0.1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享有乙方提供的聚合交易平台软件(不含本合同未列出之软件及第三方软件)的使用权和协助修改系统权,甲方可协助乙方修改上述软件,但不享有上述软件的版权。未经乙方书面授权,甲方不得将上述软件带出甲方在中国 (具体地点)的店铺,并不得将上述软件的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提供或复制给任何第三方
10.2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10.3 本合同及其附件(如有)构成甲乙双方关于本项目相关事宜的完整合同,是甲乙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体现。本合同及其附件(如有)替代双方于本合同生效前所作出的任何形式的交流、声明、建议、陈述、保证、承诺、意向书、谅解备忘录或合同。
10.3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另行订立书面文件,由双方盖章生效后方可发生与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10.4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5 本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
10.6 本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
甲方(合同专用章/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 __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 _______月____日
国际技术服务契约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电子政务系统的技术支持和数据保存等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基本情况
1、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
2、服务项目:_____________;
3、服务方式:_____________;
4、服务要求:_____________。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_____元/年的技术服务费,
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加工贸易申报系统,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向加工贸易审批部门申报加工贸易合同。
3、甲方应确保计算机系统和ie浏览器能正常工作,自行解决网络接入问题。
4、甲方应指定专人(该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加工贸易业务知识)负责系统的操作,甲方指定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通知乙方。指定联系人: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信箱:_____
5、甲方在遇到技术问题时,应及时跟乙方联系,如实向乙方描述故障现象,积极协助乙方解决问题。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上门技术服务,应及时跟乙方联系,乙方会按照标准的上门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一定的费用。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贸易ca证书的使用培训。
2、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贸易系统的技术支持,但不包括对甲方计算机的维护和提供加工贸易业务咨询,不对甲方合同数据的正确性以及能否通过审批承担责任。技术支持电话为:_____传真:_____信箱:_______________
3、乙方的服务时间为正常工作日的8:30—17:30,休息时间和法定节假日不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
4、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形式是用户的电话咨询或来访培训,不包括上门服务(vip会员除外)。
5、在发生网络故障等非乙方原因造成系统无法使用时(如internet接入问题等),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6、乙方应当准确记录甲方传输电子数据的过程和时间,保证所存储的数据不被人为更改和灭失。电子数据的保存期限为XX年。
7、乙方应采取国际上通行的网络安全措施,保证存储在系统内的电子数据的安全、真实、完整,不得对电子数据进行删除、修改、篡改等。
8、因加工贸易审批部门的原因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9、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工作秘密,未经授权或许可,不得对外提供其存储的电子数据。
四、服务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该技术服务期限为_____年,从双方签定之日开始计算,具体时间为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到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协议期满,双方可协商是否续约,如要续约,应重新签订协议。
五、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1、本协议服务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费用甲方每月______日按月支付给乙方,12个月后根据具体情况再进行调整。
2、付款方式:人民币现金结款 /支付宝转账/微信支付/银行转账。
六、合同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甲方单方面提出终止或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以书名形式告知乙方,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相关交接工作。甲方已支付费用不予退还,由于甲方单方面终止或解除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独自承担。
2、甲方如不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中约定的所需费用,乙方有权终止对甲方所提供的技术服务,因甲方不按时支付所需费用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进行适当赔偿,最高赔偿额不超过甲方已向乙方款项总额的20%。
4、对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等)、政府行为及其他乙方不能控制或避免的原因致使本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