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轻工合同(通用3篇)
3、乙方违约的违约金,由甲方从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不够支付违约金时,差额部分由甲方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期限、终止期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需公证的合同,自公证之日起生效)。在工程竣工验收符合合同要求,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甲方支付完工程款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自行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也即告终止。
第十九条 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第 2 项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乙方各执 二 份。
第二十一条 廉政建设
甲、乙双方均有责任搞好廉政建设,且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签订《廉政协议》,乙方不得违反国家及甲方廉政建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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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钢结构轻工合同 篇2
候机楼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经济合同》及其相关条例的精神,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新疆机场集团库车城市候机楼
2、结 构: 钢结构
3、地 点: 库车县文化路与友谊街交汇处
4、施工量: 约为100吨
5、质量要求:按国家有关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验收,一次
二、承包范围形式:
1、工程范围:钢结构施工图纸上所有设计工程量
2、承包形式:本工程以每吨7800元,已含(材料、制作、安装运输、吊装除锈、损耗、辅材等费用,重量以设计理论重量为准)的形式承包本工程。
3、工程总价:本工程以计算总吨位为准,工程总价暂定约为78
三、质量与验收标准:
乙方保证质量完成施工任务,安全施工。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规定要求,工程完工后由甲方按照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付乙方(30%)预定金,钢结构货到甲方工地付到(50%),钢结构完工甲方付到(90%),工程验收合格1个月内付清全款;具体加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五、其他有关事项:
1、为确保工期,乙方在接到甲方进行现场施工通知后及时进场,按合同要求期限按时交付工程。
2、乙方在施工期间,严格按照国家质量管理规定和甲方要求施工,若因质量不合格造成反攻的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和法规以及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积极配合行业安全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若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不按标准要求施工或违章操作造成安全事故的,其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负责吊装安装期间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及费用。
六、合同补充条款:
1、所用材料含税票已抵扣钢结构工程中部分工程税金。
2、乙方要提供钢结构所有主材及辅材质量合格证、出厂合格证。
3、进场材料如需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4、所有钢结构件的防火涂料乙方不负责。
未尽事宜双方进一步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乙双方各持三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执行,若违反按照合同法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钢结构轻工合同 篇3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 (以下简称甲方)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5、资金来源:
6、工程总体设计规格及要求:
(1)甲方提供图纸的,按图纸要求。 ( )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图纸的,具体规格及要求见附表 I。
二、工程承包范围
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3、其他约定:
4、若因甲方拖欠乙方工程款,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停工、窝工而带来的各种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工地代表责任和权利
(一)甲方工地代表
1、甲方派驻施工现场的代表称为工程师或甲方代表,为甲方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甲方代表应由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
2、双方往来的工程联系单、通知书、验收单、结算单、确认书等函件及会议纪要等,一经甲方代表签字即对甲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3、甲方代表签发的前述函件及指令,一经书面递交乙方工地代表(项目经理或施工员)后即对甲方发生法律约束力。乙方代表对甲方代表发来的函件内容无异议并在函件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时间后即对双方发生法律约束力。
4、乙方对甲方代表(或监理)发出的指令、通知等有异议时,应在 48 小时内向甲方(或监理)书面提出。可采用在回执上签署异议意见的方式,也可另行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或监理)应在接到异议后 48小时内作出答复,逾期则视为同意乙方的异议。
5、特殊情况时,甲方代表(或监理)可向乙方发出口头指令,并应在 48小时内再予书面确认。乙方认为指令不合理的,可于24 小时内提出异议,甲方代表(或监理)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 24 小时内作出是否修改或取消指令的决定,并书面通知乙方。
6、甲方更换驻工地代表,应提前 7 天书面通知乙方。
7、甲方代表(工程师)的权力自合同生效时产生,至合同终止时终止。
8、甲方派驻工地的甲方代表(工程师)为 名,姓名为: 、 、 。以上人员具有相同地位和权力。
(二)乙方工地代表
1、乙方派驻工地代表称为项目经理(或施工员) 。项目经理是乙方组织现场安装施工的代表。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其权力限于现场安装施工的指挥和协调,无缔约权。
2、项目经理依据合同签发的工程联系单、通知单、申请单、开工报告、验收报告等函件一经书面送达甲方代表即发生法律约束力,但与本合同相悖的签单无效,除非经乙方追认。
3、项目经理代表乙方发往甲方的各种书面函件,经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名后即对双方发生法律效力。
4、乙方更换项目经理,须提前 7 天书面通知甲方。
5、项目经理的权力在本合同生效时产生,合同全部履行完毕时终止。
6、乙方派驻工地的项目经理姓名: 。
(三)工程监理
1、监理工程师代表甲方对乙方施工质量、建设工期、现场施工和安全生产等进行检查、监督。
2、监理工程师的权力与甲方代表相同,其签发的指令、确认书等各种函件,其效力与甲方代表相同,除非甲方有特别限制,同时应书面通知乙方。
八、设计与施工
(一)设计
1、正式、完整的设计施工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是工程的有效依据。
2、甲方委托乙方对本工程进行图纸设计。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 日向乙方提供与本工程相关的设计依据、地质资料、水准坐标控制点、工程范围内空中高低压力网线和地下管线等资料,并保证资料数据真实准确。具体规格及要求见附表 1。
3、图纸设计费用,经甲乙双方协商
4、乙方在甲方提供上述资料后 日内,按现行国家钢结构建筑相关规范完成图纸设计;并将正式完整的图纸( 套)提供给甲方。
5、甲方接到图纸后 7 天内,应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并作出会议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图纸等技术文件。若甲方在接到图纸 7天后,既没有组织图纸会审,也没有提出任何疑议,视同甲方认可;乙方可按图纸组织制造、施工。
(二)施工
1、施工准备
(1)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办妥本工程开工所需的合法手续,如建筑施工许可证等。如因无建筑施工许可证等手续而引发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包括行政处罚及勒令停工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