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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建筑材料采购合同范本(精选31篇)

2024-06-27 21:38:26合同范本打印
钢结构建筑材料采购合同范本(精选31篇) 甲方:____________ (以下称甲方)乙方: 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合同履行地:为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乙方必须按合同的要求供应各种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商品砼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经确认是乙方原因造成商品砼质量问题的,则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钢结构建筑材料采购合同范本 篇16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经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订货总价值为人民币 ¥1005000 元。

  第二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货款在合同有效期内结清。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二月。

  第三条: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质量、等级(技术指标),见附表。

  第四条:验收方法:严格按照国家建材标准执行。

  第五条: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 所有货物由供方送往供需双方共同约定的交货地点,所需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

  2.交货日期:

  3.交货地点:

  4.运输费用:

  第六条:经济责任

  (一) 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 乙方产品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退货或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影响工程进度,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果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又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 产品交货时间不符本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的罚金。

  (二) 甲方应付的经济责任。

  1. 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品种、规格、数量、型号、等级。应提前3 天与乙方协商解决。

  2. 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时,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30 %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时,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收货。

  3. 属甲方自提材料,甲方应在提货前3日内告知乙方。

  4. 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甲方应向乙方提前告知,说明原因,取得对方谅解。如有问题协商解决。

  第七条:产品价格如需调整,必须双方协商,在双方没有达成协议前,乙方仍应按合同供货,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日,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百分之三作为罚金交给甲方。

  第八条:如因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某厂家产品、规格、型号、货物不全,要用另外厂家同规格、型号的产品顶替时,乙方必须提前 天与甲方协商解决。否则作为延期罚金。

  第九条:本合同拟定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供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同意后,并按照本合同《附加条款》实施。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一方对仲裁不服,可于接到仲裁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三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共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钢结构建筑材料采购合同范本 篇17

  出卖人:

  买受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供需双方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鲁银〃名邦豪庭一期5#、6#、7#、8#、9#、10#、11#、12#、13#、14#楼

  二、施工地点: 银川市兴庆区宝湖东路北侧、红花渠西侧备注:以上单价、数量均为暂定,出卖人与买受人以进场时市场价格及实际数量进行结算。

  三、买受人购买的建筑材料的总金额(暂定)人民币(大写) 伍拾万伍仟肆佰元整,¥505400元; 买受人扣除出卖人结算总价5%作为建筑材料的质量保证金,待住宅楼质保期满后返还给出卖人,在质保期内如建筑材料有质量问题出卖人负责履行保修义务,否则买受人有权扣除质保金作为罚款,质保金在保修期内不计利息。

  四、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出卖人所供的建筑材料成批量生产以前须由出卖人送样品至现场经买受人、监理、建设单位确立后由出卖人报验,合格后方可成批量生产。

  2、出卖人所供的建筑材料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要求,进场提供厂家资质、检验报告、合格证。符合《建筑给排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xx)标准。自工程移交瑞达物业公司之日起两年质保期和终身维修,超出质保期或买受人使用不当造成的,收取维修工本费。

  五、交(提)货地点和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出卖人根据买受人要求(书面通知)分批提供,交货地点鲁银名邦豪庭工程施工现场,若未按买受人要求时间供货至现场,由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六、运输方式、到达站、港及装卸费用负担: 由出卖人负担全部费用。

  七、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由出卖人负担全部费用。

  八、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施工过程中所有损耗由出卖人承担 ,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费用。

  九、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国家标准、双方确认的图纸、技术交底函件、洽商记录或其他书面约定、承诺书、投标报价书等;货到指定地点三日内,买受人组织并完成验收,若有异议当即书面通知出卖人,24小时内将标的物全部退场,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违约责任以及工期延误的损失(含经济损失)。

  十、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随标的物备齐,与标的物一并移交。

  十一、交付定金预付款数额及时间: 本工程无预付款。 十二、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现场后,经买受人验收合格,安装完成后须经监理方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根据建设单位付款情况同比例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瑞达物业,支付剩余工程款,预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根据发包人付保修金比例无息返还。

  十三、违约责任: 出卖人未按买受人要求时间供货的或因标的物不符合要求退场重新加工订货的,每延期一天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十四、如需要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 十五、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 / 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合同的,可向 银川市兴庆区 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签订时间: 20xx年4月2日

  签订地点: 银川市兴庆区宝湖东路北侧鲁银名邦豪庭工程项目经理部

  合同履行地:银川市兴庆区宝湖东路北侧、红花渠西侧鲁银名邦豪庭工程工地现场。

  十八、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货款付清后合同终止,本合同一式 陆 份,出卖人 二 份,买受人 四 份。

  十九、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1)建筑材料到达现场后,由出卖人负责卸货。若未取得买受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随意在现场卸货,处合同总价款5%的罚金,由此造成货物的损坏、丢失等情况全部由出卖人承担。

  2)出卖人在施工现场卸货时,若造成现场物品损坏或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3)出卖人未按买受人要求时间将建筑材料送到施工现场,处合同总价款1%/天的罚金,并承担由此给买受人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4)出现不合格建筑材料,出卖人无条件退换。若出卖人未能及时退换不合格建筑材料,处合同总价款10%的罚金,由于出现不合格建筑材料所给买受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出卖人承担,且买受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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