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商采购合同(通用31篇)
收货后,甲方查出一些货品须返工时,乙方应积极配合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到甲方工作场地进行返工。
对于品质控制的基本要求,《工艺制作基本要求》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每月每款大货交货后,必须由品质部签字确认后,甲方财务部才可受理对账。
五、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应严格信守合同,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违约方还须向对方赔偿损失。
2、乙方不能如期交货,除非经甲方书面授权同意,否则甲方有权取消定单,并要求乙方偿付甲方¥1200人民币管理费。除此之外,甲方还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计算方法为:以未按时交付货物金额的每日百分之二十计算。未按时交付货物迟五天的扣除全部货款。
3、乙方产品质量不符合甲方定单详细尺寸、工艺、包装、技术标准,甲方有权退换货或扣减相应货款。退换货的运输费用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六、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的效力、履行、解释等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向甲方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此合同期为期 年。甲乙双方均应严格信守本合同,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及不可抗力原因除外)。
八、合同未尽事宜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须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补充文件,补充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注:与本合同有关的订单、传真件、电子邮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时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时间:
供货商采购合同 篇2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法规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学校食堂经营所需的.新鲜菠菜供应配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新鲜蔬菜品种、数量、规格、价格及计量单位
甲方所需新鲜蔬菜由乙方提供、甲方根据实际情况于每日17:30报单,内容以甲方订单为标准。报单包括品种、数量、规格、计量单位(以公斤为计算单位)等内容;新鲜蔬菜的单价每月5日、15日、25日由双方根据市场行情确定一次,但其单价不得高于所在市场同品种新鲜蔬菜的单价。
第二条 质量标准:
乙方所供应该配送的新鲜蔬菜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无公害蔬菜的标准。
第三条 .交货时间、地点和运输方式:
交货时间为每天早上6:30
交货地点:学校食堂
运输方式:乙方派人派车配送,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四条 .验收:
乙方新鲜蔬菜送达甲方时,甲方派专人负责进行过秤验收。
第五条 .结算方式:
采取现金支付方式,于每月10日对上一个月的货款进行结算,并一次性付清;同时由乙方开具税务发票,币种为人民币。
第六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按要求把新鲜蔬菜配送到甲学校食堂后,甲方应及时安排人员对货物进行验收并办理相关入库手续。对不合格的新鲜蔬菜,由双方协商,按达成的协议处理,保证学生的食品安全。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供学校配送的新鲜蔬菜的质量、单价等进行考核和评估。
3、甲方应提前12小时给乙方下达采购计划,并确认正式采购订单,订单上单价为不含税价。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配送新鲜蔬菜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接到甲方的正式采购订单后须及时备货,并于第二天保质量按时配送给甲学校食堂,不得延误。
3、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对其供应配送的新鲜蔬菜和采购渠道及配送过程严把质量关,如出现以次充好,投机取巧等情况,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所配送的新鲜蔬菜。
4、因甲方未提供必要的交货验收条件,致使乙方无法按时交货的,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5、乙方配送的新鲜蔬菜不符合质量要求,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经双方确认有权拒收;发生甲方拒收或者甲方提出质量异议的情况下,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补足;质量问题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乙方供应配送的新鲜蔬菜不符合质量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其经济赔偿责任,直到承担其行政的、法律的责任。
6、若发生特殊情况,致使甲方不再需要乙方送货的,或乙方足够新鲜蔬菜提供给甲方时,均应提前10日告知对方,双方可解除合同;如未及时通知对方,责任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7、因甲方订单失误而拒收乙方货物,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8、一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本合同的,应赔偿由些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方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经济仲裁解决。
第九条 未尽事宜,双方可共同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条 本协议有效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供货商采购合同 篇22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合作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结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就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的目的
1、双方实现互补优势,信息、资源共享。
2、形成长期稳定的供货、采购渠道,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形成合作关系。
二、合作的内容
1、信息共享
(1)合作双方进行项目信息共享,不定期进行项目信息的沟通、交流。
(2)适当情况下可以动用双方各自的资源进行项目承接协作。
2、供、需合作:双方形成战略供货采购关系,以最优惠的价格、最优的服务形成长期、稳定、信任的供应合作关系。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1、按照双方约定,甲方应及时把有关项目信息提供给乙方,并向项目业主推荐乙方品牌。
2、甲方在报价及实际采购时,优先选用乙方的产品,优先与乙方进行供货结算与支付。
3、乙方应及时把有关项目信息提供给甲方,定期与甲方进行交流、沟通,利用自身的社会资源协助甲方承接项目。
4、乙方以最优惠的价格、最优质的服务向甲方提供最优质的产品。
四、供货约定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甲方确认的供货商供货范围内的产品,甲方不接受未经甲方确认备案的乙方生产或销售的其他产品。
2、甲方向乙方订货方式只有购销合同和订购单两种方式,对于这两种以外的订货(如口头通知、邮件)甲方将不予认可。
3、本约定为甲、乙双方合作的原则约定,具体供应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品牌、数量、时间、交货地点以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合同或订购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