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技术服务委托合同(精选31篇)
七、软件开发的交付资料和时间
1. 本软件交付的时间为年日;交付资料包括系统程序源码、可执行代码、相关配置文件。
2. 文档交付时间为年日;交付资料包括概要设计文档、详细设计文档、数据库设计文档、安装手册
八、验收
1. 软件交付后,甲方应在30日内按规定对该软件进行试运行并进行验收。乙方确保系统在此期间正常运行并完成验收。验收完成后乙方向甲方进行文档交付。
2. 如属于乙方原因致使软件未通过系统验收,乙方应排除故障,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延长试运行期限10个工作日,直至软件系统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3. 如属于甲方原因致使软件未通过系统验收,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进行验收。除因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甲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乙方有权以其认为合理的方式进行单方面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甲方,即视为软件系统验收已经通过。乙方在进行单方面验收时,甲方应提供验收便利。如甲方在乙方提出单方面验收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不提供验收便利,则视为该系统已经通过验收。
九、合同的价款和支付
1、乙方技术人员在甲方项目工作期间,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共计人民币
2、支付方式:
在本合同签订后的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项目预付款人民币柒万肆仟肆佰元整);
在本软件交付时间(3.1)后的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项目开发款124,000.00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万肆仟元整);
在完成系统试运行并交付文档(最迟不超过3.15)后的1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项目开发款49,600.00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肆万玖仟陆佰元整);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由于自身原因不能按时付款的,每延迟5个工作日,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部分的千分之五的违约金,最高违约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五。延迟22个工作日以上,乙方可终止合同。
2、 乙方由于自身原因不能按时交付系统(包括软件和文档)的,每延迟5个工作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未付款部分的千分之五的违约金,最高违约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
五。延迟22个工作日以上,甲方可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预付款。
十一、合同争议的解决
1、因本合同引起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首先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履行。
十二、不可抗力
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照本合同项下之约定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发生不可抗力之日起30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书面证明,该项证明文件应当由不可抗力发生地的公证机关出具。
2、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的影响程度,双方应当协商是否解除本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本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本合同。
3、合同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可向另一方提出不正常终止合同的书面请求,并要求接受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向提出方作出同意与否的答复。若同意,双方可协商确定合同终止日期,并按乙方实际提供的服务计算技术服务费用。
十三、合同的转让及更改
1、未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或委托第三方代理。
2、对本合同作任何更改或补充,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字后方可生效。
十四、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 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2、 响应谈判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甲方:天津易通易联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素林西蕾科技有限公司 签字: 签字:
日期:20xx年2月20日 日期:20xx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