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合同(品牌产品)(精选31篇)
一、购销方式:
1.甲方根据需求,采用电话、传真或派人等方式向乙方提出配件采购计划;甲方向乙方发出采购计划时,应准确提供所需配件车型的17位编码、发动机型号、年款及零部件主要属性;如:名称、规格、编号、数量、颜色、方向、位置等。乙方在接到采购计划后,应及时准确的报出市场优惠价格,鉴于市场价格的波动,乙方提供的配件价格必须保证10天有效。
2.所需采购的配件需乙方订货时,甲方必须将订单以传真或书面形式转给乙方,乙方应按甲方的订单要求及时供货。如需外购订货,到货时间须向甲方说明,并征得甲方认可。出现超期供货现象,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3.甲方在接到乙方配件时,应根据乙方销货清单,对配件的包装、外观、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逐一验收,并在清单上签字,作为乙方向甲方结算货款的依据。如在验收时发现问题、当面解决。如过后有差错,由甲方承担。
二、配件退货及质量的问题处理方式:
1.甲方所购乙方配件验收无误后,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均不能退货,甲方不得因此而拖欠或拒付货款。
a.甲方收到货之日起超过7天;
b.电器部分零件.
c.包装破损及零部件已安装过(零部件本身质量除外)。
d.乙方为甲方特殊订购的零件。
2.甲方在安装使用时,发现配件有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质量问题最终结果以质量鉴定报告为准。如是甲方保管安装、使用不当等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则由甲方负责承担责任;如不属于上述原因则由乙方承担责任。
3.甲方通过订单或订货电话向乙方表达所需配件的质量要求,包括:型号生产厂商品牌等。乙方必须严格依据甲方要求供货。甲方发现乙方有以假当真,以次充好等欺诈行为时,甲方有权向乙方就该配件价值的双倍金额作为赔偿金。
三、结算方式:
甲方向乙方采购配件采用定期挂帐结算和限额结算方式,定期挂帐结算即每月1日或2日对上月帐,对帐无误后,甲方在当月十日内结清乙方货款。限额结算即当货款超过一万元时,甲方应及时结算乙方货款,如甲方到期或超过限额不能结款时,甲方应向乙方提出书面还款延迟日期。延迟期限内仍不能结款,乙方有权终止继续向甲方供货,并按每天所欠货款的千分之三收取甲方违约金。
四、秉着自愿互利原则,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权益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1、乙方供货不能保证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2、当甲方不能按规定结算,给乙方正常运作造成困难时,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六、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其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议未果,应申请仲裁解决。
甲方:
乙方:哈尔滨南岗区德发汽车配件商店
代表人:
供货合同(品牌产品) 篇12
买受人(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建筑用钢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址:
3、施工单位:
4、监理公司:
二、供货范围及要求:
1、供货范围:钢筋线材、二级螺纹、三级螺纹及圆钢,具体规格按照甲方工程实际需要订货。
2、生产厂家要求:线材:;圆钢:;
通二、三级螺纹钢:;
小三级钢:。
在乙方供货期间,如因市场原因造成个别品种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的厂家供货,需要调整生产厂家时,乙方必须提前通知甲方,经甲方落实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后,方可实施。
三、价格及结算方式:
1、钢筋综合单价=网上价+附加费;网上价为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钢材市场,其网址为所载明的单价,附加费为元/吨。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运输、包装、保险、装卸、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
2、网上价的确定:甲方于供货前三日以传真形式发出书面供货通知,乙方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填写该批次钢筋采购明细表(附件一)组织供货,甲方将根据收到通知当日的钢材市场,其网址为所载明的单价加附加费作为对该批次钢材价格的结算依据。
3、因钢材捆扎原因,实际供货数量可能与附件一约定数量有出入,结算时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四、付款方式:
1、钢筋价款按月结算付款;
2、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具备后,在每个结算月的号与甲方核对实际供货数额,核对无误并在取得青岛市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站检验合格证书后,甲方在结算后的次月号支付钢筋款。
五、到货地点及时间:乙方在接到甲方盖章生效的采购明细表(附件一)后按甲方规定时间将钢材供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卸至指定的卸货地点。
六、收货人员的约定
甲方负责到场钢材的收货、验收工作,甲方指定以下人员为收货人员(附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甲方应确保钢材到现场后由该人员签收确认。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验收标准:执行按国家、行业质量标准。
2、验收方法:
2.1数量验收:线材过磅,罗纹钢检尺,无损耗。
2.2质量验收:货物进场后,甲方、乙方、监理单位、总包单位共同对货物的规格、型号、数量、产品外观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在四联单上共同签字,作为结算的依据之一。最终以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站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2.3随附单据:货物进场时,乙方应随货提供该批次钢筋的出厂检验合格证书、检验报告、材质单给甲方及监理单位备案。
八、违约责任
1、如钢筋初验不合格,乙方负责在当日调换,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如因乙方提供的随附单据有误造成钢筋无法进场,乙方须于次日补齐,逾期未补齐,则视为该批钢筋不合格。该批钢筋做退场处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时,乙方除应首先按每逾期一天(逾期期间按应供货日至实际供货日或甲方解除合同日计算)按该批货货值%承担违约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其他所有损失。
3、如因乙方供货不及时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每迟延小时,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货款作为赔偿金,若实际损失超过此比例,以实际损失为准。超过小时不能及时供货,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时,乙方除应首先按每逾期一天(逾期期间按应供货日至实际供货日或甲方解除合同日计算)按该批货货值%承担违约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其他所有损失。
4、如钢筋未能通过青岛市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站检验,则由施工单位二次送检,乙方承担二次检验的费用。如二次检验仍不合格,则所有不合格材料退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首先按该批次货值100%向甲方支付质量不合格违约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5、如甲方逾期未付款,则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部分的逾期付款违约金,直至款项付清。
6、甲、乙任何一方如有违约,除特殊约定之外,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该批次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若实际损失超过此比例,以实际损失为准。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自双方盖章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供货合同(品牌产品) 篇13
供方: (以下简称供方) 需方: (以下简称需方)
项目名称: 地址:
兹有需方与供方就订购下列产品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购销协议,特此签订合同。
一、 标的(供应规格、数量、价格、金额)
二、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供方供应的产品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或指定样品和技术标准验收要求,供货时供方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资料及资质资料。由于供方原因,造成破损或产品质量不合格、达不到约定标准时,供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免费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