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制作合同书(通用33篇)
8.3广告的维修期不计入广告发布期间。
第九条 第三方侵权责任
9.1 本广告物制作、设置、发布、维修管理、撤除过程中,如对第三者造成了人身或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处理解决,甲方不承担责任。
9.2 乙方已尽法定审查义务,而因甲方提供虚假证明资料造成广告作品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明知或应知甲方提供虚假资料的除外。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甲方未按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按照当期应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逾期超过______天仍未按约定付款的,乙方有权处分甲方租用的广告物及广告材料。
10.2 因乙方原因未能如期发布的,甲方有权要求顺延发布期限,每逾期一天按照合同价款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发布超过____天,或无法实现甲方广告发布目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价款30%作为违约金。
10.3 乙方未尽法定的广告审查义务或根据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履行报批义务导致发布的广告违法,甲方因违法招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4 乙方未能及时修复发生故障并影响广告发布效果的广告设施和画面内容,则应每次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 。
10.5 违反本合同4.4款约定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重做完毕,否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代为补充提供,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且乙方应支付与所产生费用等额的违约金。
10.6如果本合同所明确约定的违约金和乙方的其他责任仍然无法弥补甲方为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其为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10.7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合同变更、终止、解除
11.1 因本广告媒体位置环境变化,如遇周围计划新建、改建某建筑物、栽种植物等,乙方有责任于得知上述情况后两日内向甲方报告。甲方有终止本合同的权利,乙方应当将多收取的广告费用退还甲方;双方协商决定继续履行的,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变更。
11.2 因遇政府指令性拆建、道路改建等原因,必须将本广告物拆除、移动及需要更改设计时,乙方应事先通知甲方,甲方可解除本合同。解除时双方按广告实际发布时间计算广告费用,由乙方退还多收取的广告费用。
11.3 本广告物若遇自然灾害、第三者的破坏、电器系统故障等原因不能正常亮灯时,乙方应在24小时内修理恢复完工。如因特殊天气无法在24小时内修理完工,必须在天气允许的条件下尽快修理恢复。并相应延长发布期作为补偿,延长的发布时间2倍于故障时间。
11.4由于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客观因素使本广告物的广告值丧失,或由于政府法令的更改必须撤除本合同广告物时,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解除本合同,并按上述情况所确定之日,计算应支付或应退还的广告费。
11.5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时,另一方应向违约方发出警告,在提出警告后十日内违约方仍未纠正的,另一方可立即解除合同,并有权向违约方要求损失赔偿。
第十二条 免责条款
12.1 任何一方在发生六级以上地震、强台风等破坏性灾难、战争的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不能履行合同的,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的14日内,将不可抗力发生的情况及时书面告知对方,同时附上政府或相关权威机关出具的证明,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对方损失的扩大时,可以免责。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12.2如遇政府大型公益宣传活动须利用本广告物短期发布公益广告内容的,乙方相应延长甲方发布日期时,免除乙方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商业秘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都负有对其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除按照法律规定必须披露的以外,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及甲方提供的材料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泄露,否则乙方应支付本合同价款30%作为违约金,仍然不足以弥补甲方为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其为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此保密义务及于乙方员工和关联公司。
第十四条 通讯联络、送达
14.1 本合同需要双方确认的内容,由专人负责:
(1)甲方负责人为: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2)乙方负责人为: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
任何一方负责人变更,应当最迟至变更后三日内有效告知对方。
14.2 在本合同执行中需要双方认可的资料、通知和违约情况均以书面形式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以传真正常发出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国内EMS特快专递方式的发出之日、或挂号信发出后三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所引起的任何争议或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让互谅的原则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六条 其他
16.1 如甲方要在本合同发布期满后继续发布此广告,在发布期满一个月前与乙方续约,本广告牌的发布价格不变;甲方在本合同发布期满前一个月内与乙方续约,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继续发布此广告的优先权。如合同发布期前一个月,甲方未办理续约手续,则丧失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