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锅鸭翅技术转让合同书(精选34篇)
6.3 改进和开发的技术,所有权属改进、开发的一方,对方不得用于申请专利或转让给
第三方。
第七章 考核和验收
7.1 为了验证乙方技术资料的正确性、可靠性,由甲方与乙方技术人员一起在甲方工厂共同进行产品考核验收,具体办法详见本合同附件五。
7.2 经考核,合同产品的性能符合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技术参数,即通过验收。双方签署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一式四份,各执两份。
7.3 如考核合同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合同规定的技术参数,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进行
第二次性能考核,考核合格后按
7.2条双方签署考核合格证书。
7.4 如
第一次考核不合格是乙方的责任,乙方再次派遣技术人员参加
第二次考核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如系甲方责任,则由甲方负担。
7.5 经过
第二次考核仍不能合格验收的,如系乙方责任,乙方须赔偿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并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并自费参加
第三次考核。如系甲方责任,由甲方负担一切费用。
7.6 经过三次考核不合格,如系乙方责任,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
8.7条处理。如系甲方责任,则由双方协商合同进一步执行的问题。 (注:考核验收的次数,视具体情况而定。)
第八章 保证和索赔
8.1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乙方实际使用的技术资料,并保证向甲方及时提供任何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
8.2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并保证及时交付。
8.3 如果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符合
8.2条的规定时,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0天内将所缺的技术资料,或清晰、正确的技术资料寄给甲方。
8.4 如乙方交付技术资料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或
8.3条规定的时间交付时,乙方应按下列比例支付罚款给甲方: 第1-4周,每迟交一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 第5-7周,每迟交一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 超过8周,每迟交一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________ %(百分之________)。 以上罚款总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百分之五)。
8.5 乙方按
8.4条罚款时,将不解除乙方继续支付技术资料的义务。
8.6 乙方如果迟交技术资料超过6个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乙方须将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金额,将加以年利________%(百分之____)的利息,一并退还给甲方。
8.7 按
第七章规定,由于乙方的责任,产品考核经215;次不合格时,则按以下办法处理:
8.
7.1 若产品不合格以致甲方不能投产,只能终止合同时,乙方应按
8.6条规定,退还已经付给乙方的全部金额并加年利________%(百分之____)的利息。
8.
7.2 若产品不合格仅是部分性能指标达不到合同的规定,甲方仍可投产的,乙方应按以下规定赔款: (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规定)
第九章 侵权和保密
9.1 乙方保证是本合同规定提供的一切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的合法所有者并有权向甲方转让。如果发生
第三方指控侵权,由乙方负责与
第三方交涉并承担法律上和经济上的全部责任。
9.2 乙方有关合同产品的专利和专利申请的清单,见本合同附件八(注:仅作为了解专利情况,不应承担任何专利权的义务)。由乙方在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一式二份交给甲方。
9.3 甲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内,对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专有技术予以保密。如果上述专有技术一部分或全部被乙方或
第三方公布,则甲方不再承担保密义务。(注:不要主动去承担保密责任,对方坚持要求时,再予考虑)
9.4 本合同终止后,甲方仍有权使用乙方提供的专有技术,仍有权设计、制造、使用、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
第十章 税费
10.1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在甲方国家以外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10.2 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甲方国境内取得的收入,必须按甲方国税法纳税。
第十一章 仲裁 1
1.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1
1.2 仲裁地点在甲方国由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注:也可规定在
第三国仲裁,即:仲裁地点在瑞典斯德哥尔摩,按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也有规定在被诉国仲裁的) 1
1.3 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
1.4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1
1.5 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应继续执行。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1
2.1 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或其他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
2.2 责任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话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于14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确认。 1
2.3 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继续执行合同的问题。
第十三章 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 1
3.1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________签字。由各方分别向本国政府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在60天内获得批准,用电传通知对方,并用信件确认。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6个月仍不能生效,双方有权取消合同。 1
3.2 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____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1
3.3 本合同期满时,双方发生了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偿付未了债务。 1
3.4 本合同用____文和____文字写成,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____文和____文本各一式二份。 1
3.5 本合同附件一至附件八,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
3.6 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1
3.7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通讯以____文和____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用挂号信邮寄,一式二份。
第十四章 法定地址 甲方: 公司地址:________ 电传________ 邮码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厂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技术转让合同 篇10 甲方(让与人):研究所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职务:所长 乙方(受让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依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就乙方受让甲方研制的 的技术成果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转让标的及状况 本合同项下的标的是甲方研制的取得的技术成果; 该标的的状况,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取得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药物临床研究批件(批件号为: )。
二、甲方让与该技术成果后,乙方不受到任何使用权限、使用期限、使用地区及使用方式的限制。
三、甲方得保证自己是所提供的技术合法拥有者,并保证所提供的技术完整、有效且能达到约定的目标。
四、乙方受让后,有权以乙方的名义(如有需要则以甲、乙双方共同)向国家药监局申请新药证书等相关批文,甲方应予以必要的协助。
五、甲方不得在国家有关部门公布与有关的技术信息之前擅自披露或泄露给
第三人,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保证技术的实用可靠性。
六、甲方如在让与后对有后续改进的,则甲方承诺该技术成果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归乙方所有,乙方将给甲方一定的补偿。
七、乙方在受让该技术成果后,即取得了专利申请权。
八、技术转让费为 元,于本合同签订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