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管内外脚手架承包合同书(精选32篇)
4.2、搭设脚手架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不按规范施工如发生安全事故经济与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4.3、工地现场的围护或安全防护设施,乙方如施工需要移除的(要经过甲方同意)和不慎按破坏的要及时恢复,否则费用有乙方负责。
4.4、各楼层发现乙方工人大小便,甲方有权罚款每次贰佰元,由乙方支付工程款时扣回或乙方工人发现其他班组工人在各楼层大小便捉到,甲方给予奖励贰佰元。
4.5、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组织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安全事宜及安全罚款概由乙方负责并承担。
4.6、由乙方原因引起的安全问题所造成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含第三方)
第五条、施工工期:
5.1、严格按照甲方计划进度工期,由甲方通知开始搭设外脚手架之日起,与主体同步施工,并高出每施工层一步架,否则每拖延一天赔偿工期款壹仟元,如此类推,以上工期赔偿款乙方付工程款时扣回。
5.2、各单栋楼脚手架从搭设之日起工期为360天,如超期使用每日0.1元/m2(按实际工程计算),工期按各单栋楼搭设开始至甲方通知拆架之日止,每层次拆架时间不停顿20天,超过停顿20天未拆部分需按工期计算。
5.3、乙方技术力量不足或劳动力不足影响工程进度,甲方有权另聘其他外架班组进行分割承包、另聘外架班组的单价超出乙方承包单价部分由乙方负责及承担。
第六条:付款、结算办法及包干单价:
6.1、按乙方月完成工程量付60%。主体封顶按乙方总完成工程量再付20%,每栋脚手架拆除后又付15%,余款5%,全部材料退完后付清。
6.2、工程款支付办法:现金支付。
6.3、工程量结算办法:按建筑物外墙投影凹凸展开(包括阳台两边、凸窗两侧、天井四周)面积计算,高度从室外自然地面至屋顶结构物为止。
6.4、包干单价:
1、按建筑物投影面积单价:48元/m2,包括搭设双层防护棚(即:钢筋场防护棚、人货电梯口防护棚、安全通道口防护棚),卸料平台安装(卸料平台有乙方提供),预留洞口、楼梯扶手、五临边的围护及塔吊附着架防护。若需挂设平网每张(6.00╳3.00)按300.00元/张计算。
6.5、上述综合包干单价已考虑合同施工期约定的工程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和所有各种因素对价格及人工费的影响,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调整。
第七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7.1、甲方提供场地进场堆放,上下垂直运输设备(架体落地使用人货电梯装卸)、电源,并负责建筑物四周素土平整夯实,基本清除施工现场障碍物,使施工场地平整,保证外架所需的基础承载力。
7.3、工字钢固定的预埋Φ16钢筋由甲方提供,制作预埋由甲方负责,拆架后预埋铁件割由甲方负责,预埋由乙方负责。
7.4、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使用乙方的钢管及扣件等材料。
7.5、乙方搭设完成的项目经甲方现场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若有被工地其他班组破坏甲方因负责承担重新恢复所发生的工人工资和材料费用。
八、乙方责任和义务:
8.1、认真熟悉施工图纸,负责做好外架搭设施工方案,按照施工图及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有关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架体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合格标准。抓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
8.2、负责对进场操作工人进行技术安全交底,严格按规范要求安全施工,若乙方在施工中由于操作不当所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经济责任。
8.3、负责组织脚手架分项工程验收,对于有关部门检查不符合规范要求,应认真整改,以保证脚手架检查合格,如检查还不合格,每次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和承担,并在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时扣回还甲方。
8.4、脚手架使用期间,架体及其他材料由乙方保管,若发现钢管、扣件、安全网、竹榀等遗失或钢管被切割、焊接或严重变形压弯,乙方应及时派人整改,否则由此产生的安全问题和经济责任由承包方负责。
8.5、工人进场乙方即为每位工人签订务工劳动合同和每月附有工人签字并有每个工人省份证号的工资表报告给甲方一份,并服从甲方对民工工资发放监管制度的管理,否则每次予以伍佰元的罚款。
第九条、其它:
9.1、本合同未明确之处,由双方协商解决。
9.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钢管内外脚手架承包合同书 篇8
发包方: 滁州市城南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承包方:
承包方为发包方承包务,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本合同(合同签订地:城南建安公司办公室),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负责范围
1、包工范围:
(1)搭拆外墙双排脚手架。
(2)建筑物内“四口”、“五临边”防护,钢筋棚、搅拌机棚及施工现场需要进行防护的有关设备设施,并做好成成品保护,严禁非架体人员拆除防护体系。注:大型通道防护、高压线防护不在内、工地现场办公室不在承包范围之内。
(3)无架体的,做临边防护;有架体的,架体内立杆支外墙间距超过0.2m必须做防护。
2、包料范围
(1)除发包方提供部分钢管、扣件外,承包商提供本工程外架、内架支模所需的钢管、扣件、安全网、竹笆等架体施工材料,其中安全网、竹笆、油漆、拉丝等含在人工费内,合计每平方米22.0元人民币包死,所提供的安全网、竹笆必须为合格的新材料,工程量按建筑面积计算。承包方提供的钢管、扣件按租赁费计算,钢管按0.009元/米·天,扣件按0.005元/个·天计取。必须优先使用发包方提供的钢管、扣件,并在使用后如数归还。所有钢管的刷漆由承包方施工,并不在计取费用。
(2)一次性外架安全网,必须清洁干净;
(3)一次性外架竹笆片(每2步铺一层);
(4)一次性铅丝、油漆;
3、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由承包方负责编制,其中悬挑脚手架方案的编制和论证发包方给予承包方6000元补助,承包方编制的方案必须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并严格按照方案搭设。
4、工字钢悬挑方式:
(1)从 层顶开始悬挑,工字钢悬挑 次,具体悬挑位置按方案和规范高度来决定。
(2)如果地下室需搭设临时脚手架,搭拆人工费一次性包死2万元整。悬挑架以下的临时架搭拆按建筑面积 元∕㎡计算。拆除临时架体后的临边防护由承包方搭设,不再计取费。
(3)发包方需要做悬挑下外墙粉刷时,承包方应该及时重新搭设落地式脚手架,工程量含在总建筑面积内。
(4)无架期间,应做好临边防护。
5、搭设质量标准:按方案规范搭设,并确保通过公司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确保一次性通过市安全文明工地验收。如果在检查或验收中不达标,承包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并根据发包方的奖罚制度予以经济处罚。
6、承包方必须提供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所需的资质、证照及特种人员操作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原单位公章,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实施。
7、及时组织人员进场,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若因承包方人员责任造成自方和发包方人员工伤事故的,对于2万元以内的费用全部由承包方支付,超出此费用的,超出部分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如果因承包方人员违章和酒后作业等造成安全责任事故,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由此造成的损失。
8、现场人员必须服从发包方管理。
9、搭设时间必须按发包方通知执行,发包方须提前3日通知。
10、架体搭建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如因滞后造成安全事故或停工损失,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11、按时拆除外架;接到发包方拆除外架通知之日起,10日内拆清全部外架(发包方要求终止停拆期间除外)。
二、发包方负责范围
1、负责现场协调工作
(1)负责外架基础周边硬化到位。硬化没有到位,后期产生的事宜由发包方负责。
(2)交叉作业时,协商解决,不允许延误工期。
(3)搭设时,负责用塔吊吊运脚手架材料至各个楼面;拆除时,负责用塔吊吊运各个楼面脚手架材料至地面。
(4)发包方施工工地四周必须建有围墙,如果不建围墙,承包方可以拒绝提供材料。
(5)悬挑架立杆底部内封闭材料,悬挑、连墙用预埋件(18#圆钢)及其成型由发包方提供。
2、在进行脚手架搭设中,发包方负责监督和检查承包方施工。
3、发包方尽可能为承包方工作人员提供方便。
4、租赁的钢管、扣件数量以发包方出具的凭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