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管内外脚手架承包合同书(精选32篇)
6、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图说、图审纪要、设计变更及相关的技术、施工文件和施工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有关要求进行施工,保证所有验收一次通过。
7、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和重庆市行业标准中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要求进行施工。
8、乙方应严格按照建筑工人的有关安全规程进行施工。
9、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现场管理制度进行施工。
10、乙方应负责合同范围内的架料配制,各项需用材料需提前七天通知甲方。
11、乙方在承建本工程期间,认可甲方和建设方签定的施工合同中的管理规定,如跟乙方有关的,造成建设方对甲方的.处罚,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承包材料范围:
1、除上述第三条第1项内容所规定材料的由甲方供应外,其余如:安全帽、安全带、扳手、便捷式电钻、铁丝、雨鞋、防雨器具等劳保用品,另外行规要求自带的工具、用具等均由乙方自购。即:除本合同要求须甲方提供的材料外,其余所有工具、用具及低值易耗物品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如以上内容乙方没有购买,可向甲方租用,其费用按甲方公司设备租赁标准执行,租赁金额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安全帽由甲方统一代购,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提供的各种机具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因乙方使用不当所产生的维修费由乙方承担。
六、施工承包工作内容:
1、具体如下:基础边坡临边、主体、外装饰、屋面构架、室内临边、楼梯、卸料平台的搭拆,水平防护架的搭拆,安全网挂设、预留洞口封挡,钢管到场后的刷漆、外架花板刷漆及安拆、施工现场内安全通道搭拆及文明包装、槽钢的刷漆、槽钢挑架层底部所有封拆工作、各楼层锚环安装,槽钢洞口模板的制作、安装、拆除工作,及槽钢压环,钢丝绳拉环、临边防护等涉及本行规的预埋件的预埋和切割。
2、钢管、扣件等乙方所需材料到场的下车及归还时的上车工作。与其他作业队伍的配合工作,安全防护与文明施工(含标识、标牌、广告横幅等),现场清洁、场地清扫,以及各次检查验收前的的清洁工作,已搭设好的防护设施及预留洞口封挡移动后一次的恢复工作,加工房临设的搭建及拆除。
3、各楼层临边防护搭设后楼层的及时清理,若不清理或清理不及时,甲方则按500元/层从工程款中扣除,由甲方另派班组进行清理。
4、责任区域内的日常清洁卫生工作。
5、周转材料的及时清理归位和整齐堆码工作,及每次工序完成后的清洁工作。
6、所属班组工人宿舍的每天的清洁由乙方负责,并将垃圾倒在指定位置。若乙方不及时处理,甲方按每人每天5元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由甲方派人处理。
7、其它工作内容
(1)楼层上各道施工工序完毕,须对剩余材料及时清理,及时回收利用,否则按此协议有关的规定执行。
(2)各楼层施工完毕后,及时组织人员清理各种材料和建筑垃圾到指定位置。
(3)施工通道处、楼梯口、楼梯过道、施工现场等须随时保持清爽、整洁。
(4)施工工作面上使用各种周转性使用的材料,拆除后须及时清理、分类堆码。
(5)对施工场地架管类外围档及临边防护进行维修管理。
(6)建筑材料和垃圾严禁从楼层上直接往下倒,严禁高空抛物,每发现一次索赔20xx元整。
8、以上所有工作内容、材料和人工费用含在承包单价内,乙方不得再计取任何费用。
9、项目方和甲方临时安排的其它本工种方面的零星工作内容(以甲方管理人员签字完善的施工图或出具的零星派工单为准)。派工单需主要负责人签字及相关负责人签字,并注明缘由。
七、现场管理:
1、场区周边环境的文明施工:场区材料的堆码须严格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图及施工管理人员的要求合理分类集中堆放,并按“三一”堆码法(一个面、一条线、一头齐)堆码整齐。做好防雨、防潮、防晒等保护措施,保持场内的布置清爽、整洁,严格按照重庆市文明施工标准施工。
2、生活区的文明施工:保持生活区的环境卫生清爽、整洁。宿舍每天派人清扫;棉被、衣帽、工具、用具等须合理叠放整齐;烟头集中处理,不得乱扔;宿舍内做到“人走灯熄”;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
3、加工设备须加强日常维护、清扫、清洗,用后须及时切断电源,并保持各种防护罩设施完好。做好防雨、防潮措施。违者处以50元/次的索赔。
4、周转材料按“三一”堆码法堆放整齐,按工程部位及使用要求及时回收利用,不得出现“不分长短、不分规格,一律零乱散放”的现象,否则处以50元/次的索赔。
5、质量管理索赔条例:
乙方严格质量预控管理,凡因乙方操作原因或管理原因或未按有关工艺操作规程施工造成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返工费用(包括材料费),同时接受100元/次的索赔。
6、安全施工管理处罚条例:
((1)乙方须严格遵守有关施工现场的安全“十二个不准”,否则凡违反一条按每人次50元索赔。
(2)严格遵守国家安全施工验收标准(JGJ59—99)的有关规定,否则违反一条按每人次50元索赔。
(3)老、弱、病、残或有其它疾病的人员及儿童一律禁止进入施工现场或进行其它施工作业,否则50元/人次索赔(本工地严禁18周岁以下、60周岁以上人员进场施工)。
总之,乙方须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接受甲方相应的索赔。
7、社会治安及劳动纪律:
1)乙方所有施工人员须严格遵守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进场5日内,乙方将其所有职工如实登记并附登记照片(一寸或2寸)2张及身份证复印件和银行卡,交甲方专职安全员。如乙方违反了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均应遵守劳动纪律,施工现场内严禁打架斗殴,否则处罚20xx元/次,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如因乙方员工违反治安管理条例造成业主及职能部门对甲方的处罚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另甲方保留20xx元/次的索赔权益。
8、质量验收标准:质量上除达到有关验收规范外,乙方还必须达到:脚手架架体横平竖直,阳角水平钢管伸出小于20cm;安全网搭接平整,封闭严密,水平防护及时到位且同一楼层水平临边防护高度尺寸统一,室内防护整洁无遗漏;采光井、电梯井等的软、硬防护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凡有超上述之标准,乙方应无条件整改并承担费用,若经整改后均不能达到上述之标准,甲方所采取的一切补救措施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9、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达到贵州省建筑行业“市级安全文明施工工地”标准。所属的班组成员必须统一着公司制服、佩证、戴好安全帽方能进入施工现场。
(2)必须服从项目部施工现场有关人员的指挥和安排,不服从者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100元/人次的索赔,情节严重者清除出场,并赔偿损失。
(3)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及施工现场的有关管理制度,违者按章处理,情节严重者送交当地司法机关处理。
(4)乙方所属工人在施工现场内和生活区内,不论何种原因和理由不得发生打架斗殴事件。如有发生,伤重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在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且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20xx元/次的索赔。
(5)乙方所属工人在施工现场内和生活区内,如有发生盗窃行为者被捉拿,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每次一万元的罚金,若被盗物金额超出一万元则按被盗物价值的两倍赔偿,此费用由甲方在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甲方有权将盗窃者送交当地派出所处理。
(6)乙方在施工现场的操作人员应按照建筑工人安全操作规程及现场有关安全技术要求和现场管理制度进行施工。项目中所发生的大小安全事故,产生的单次费用在10000元以下的(含10000元),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甲方概不负责;所产生的单次费用在10000元至50000元(含50000元)甲乙双方各承担50%费用;所产生的单次费用在50000元以上,甲方承担70%费用,乙方承担30%费用;同时甲方还有权另对乙方处以20xx元/次的罚金。
(7)严禁在施工现场(楼层内)大小便,一经发现处以500元/次索赔。未找到责任班组前由各班组共同承担,找到责任班组后,之前的所有罚款由责任班组承担,另处以20xx元/次的索赔。
(8)临边、洞口的防护不得私自拆除,对必须拆除部位经项目部同意后方可拆除,但完工后须及时恢复,否则甲方另派队伍恢复,按实际发生的1。5倍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