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空间装饰装修施工合同(通用24篇)
(2)《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3)《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
(4)《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5)其他国家及工程所在地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
4.2 由于乙方施工质量问题造成材料、设备的损坏,或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4.3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3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4.4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不合格项目应由乙方限期整改,另行验收,直至合格为止,如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应由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5、材料设备的供应
5.1 乙方应按经甲方书面确认的《乙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见附表)供应材料设备,若乙方提供的材料与《乙方提供材料设备一览表》不符时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乙方所购主材必须经甲方认可方能采购。
5.2 乙方应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提供产品合格证明;若材料设备不符合质量要求,应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3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质量问题及由此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4 乙方采购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室内甲醛等有害物质浓度含量超标,造成环境污染,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负责更换、重做并赔偿甲方损失。
6、工程变更
6.1 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目施工前2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变更设计的施工。
6.2 所有设计变更工程量的局部增加,甲方均不需要向乙方支付费用。
6.3 因甲方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和相应损失超过贰仟元时由甲方承担。
6.4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已购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6.5 乙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建议涉及到报告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更换,以及增加工程量,必须经甲方或甲方代表批准,并签字确认。未经甲方批准签字,乙方擅自变更设计或对原定材料更换,甲方有权不认可,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顺延。
6.7 对于甲方提出的不可行的设计变更,乙方有义务事先告知甲方将由此产生的质量问题及后果,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强行进行设计变更,从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有甲方承担。
7、工程价款及结算
7.1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1)种:
(1)固定价格,即价格一次包死,结算时不做任何调整;
(2)固定价格加 %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
(3)实际价格:竣工结算时,合同内项目变更及增加项目按照本合同第1.7条约定的价格为准。
7.2 双方协商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总造价的70%,新年前支付至95%,余下的5%作为质保金,待1年质保期满后,一次付清。
7.3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
7.4 设计变更增加价款在工程款同期结算款中支付。
7.5 乙方按工程结算额开机发票。
8、索赔
8.1 甲方因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所需条件、支付工程款、顺延工期造成乙方经济损失,乙方可依照合同有关条款进行索赔。
8.2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装饰产品或未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了依照合同有关条款进行索赔。
9、安全生产和防火
9.1 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9.2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9.3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消防法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0、违约责任
10.1 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工程款,每拖延一天,按应付款额的0.005%支付滞纳金。
10.2 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应支付给甲方人民币10000元作为违约金。
11、保修
11.1 本工程免费保修责任期:为1年。
11.2 保修范围为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
11.3 施工质量问题和乙方提供材料原因造成的损坏,由乙方保修。 11.4 由于甲方造成的损坏和不可避免的因素造成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
11.5 在保修期内,乙方工程质量原因造成的其他财产损失,由乙方按当时市场价格全额赔偿。
12、争议
12.1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
,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
12.2 协商不成时,双方一致同意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3、合同解除和终止
13.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13.2 甲乙双方履行完本合同全部义务,工程已办理交付手续,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但本合同保修及争议解决条款除外)。
14、附则
14.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14.2 附件
(1)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另附施工图
(2)工程项目预算书:另附报价单
(3)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和材料清单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开户行:
账号:
公共空间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篇12
发包人编号:
承包人编号:
备案编号:
鉴证编号:
发包人:
承包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1.2 工程内容:
1.3 承包范围:
1.4 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1.5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总日历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 日
第2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2.1 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
2.2 合同价款采用方式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固定价格加%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
(2)采用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3)成本加酬金。
2.3 工程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即人民币(大写)预付款扣回的时间、比例:
2.4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
(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3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由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第4条发包人工作
4.1 指派 为发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材料进场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4.2 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负责向物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办理申报登记,并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主动接受监督管理。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水、电、暖气、煤气管道),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4.3 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负责协调与周围的邻里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