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承揽合同协议书(通用33篇)
广告承揽合同协议书 篇1
委托方:
承担方:
依照《民法典》、《广告法》、《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广告承揽要求
1、项目(媒介):
2、广告内容及有关证件的名称、编号:承揽方应按《广告法》规定,认真审查上述证件。委托方提供虚假证件,应承担相应责任。如委托方提供的广告内容不合法,承揽方有权拒绝。
3、发布地点或形式:
4、颜色:
5、规格或材料:
6、刊播次数、起讫时间、日期:
7、其他要求:
第二条费用及支付办法
1、费用:
类别
单价
数量
金额
备注
设计、制作费
发布费
代理费
合计金额(大写)
2、结算方式和期限:
3、承揽方必须开具广告业务统一发票,否则,委托方有权拒付广告费。
第三条验收方式及时间
第四条违约责任
1、委托方中途废止合同,按未履行部分广告费的%,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超过合同规定期限付款,每逾期一天,按所欠款项的偿付违约金。
2、承揽方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按未改造部分广告费的%,向委托方偿付违约金;不能按期履行合同,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完成部分广告费的支付违约金。
3、其它违约责任按《加工承揽合同条例》执行。
第五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附则
1、本合同附件,名称。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
3、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
委托方:承揽方:
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税号:税号:
广告承揽合同协议书 篇2
委托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承揽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加工承揽合同条例 》、《 公共管理条例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广告承揽要求。
1.1 项目(媒介):
1.2 广告内容及有关证件的名称、编号:
承揽方应按《 广告管理条例 》等有关规定,认真审查上述证件。委托方提供虚假证件,应承担相应责任。如委托方提供的广告内容不合法,承揽方有权拒绝。
1.3 发布地点:
1.4 颜色:
1.5 规格或材料:
1.6 刊播次数、起讫时间、日期:
1.7 其他要求:
第二条 广告费及支付方法
2.1 广告费
类 别
单 价
数 量
金额(元)
备 注
设 计、制 作 费
发 布 费
代 理 费
合计金额(大写)
2.2 结算方式和期限:
2.3 承揽方必须开具广告业务统一发票,否则,委托方有权拒付广告费。
第三条 验收方式及时间。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委托方擅自不履行合同,未按履行部分广告费的 %,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超过合同规定期限付款,每逾期一天,按所欠款项的 偿付违约金。
4.2 承揽方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按未履行部分广告费的 %,向委托方偿付违约金;不能按期履行合同,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完成部分广告费的 偿付违约金。
4.3 其它违约金责任按《 加工承揽合同条例 》执行。
第五条 纠纷解决方式。
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按下列第( )项规定办理。
1、 向 地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 向 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附则。
7.1 本合同附件 件,名称:
7.2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
委 托 方
单位名称(盖章)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开 户 银 行:
帐 户:
承 揽 方
单位名称(盖章)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广告业务员证号:
开 户 银 行:
帐 户:
广告承揽合同协议书 篇3
合同编号:
广告客户或代理单位名称(简称甲方):
广告发布单位名称(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广告发布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以的形式发布户外广告。
1、展示牌2、电子显示装置3、灯箱4、霓虹灯5、交通工具6、水上漂浮物7、升空器具8、充气物9、模型10、旗帜11、条幅12、其他:
广告发布内容:
广告设计时限:
广告制作时限:
广告发布时间和期限:
广告发布地点及具体位置:
广告发布数量及规格:
其他约定:
第二条广告费用、支付期限和方式
(一)本合同广告费用为:设计费用(人民币,下同)元,制作费用元,发布费用元,合计元,大写:
(二)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于年月日前支付广告费用的%即元,作为定金,待最后一次支付剩余款项时抵作价款。剩余款项分次付清。
第一次付款:年月日前支付元。
第二次付款:年月日前支付元。
第三次付款:年月日前支付元。
补充约定:
(三)按下列第项方式支付。
1、支票2、转账3、现金
其他: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为广告主的,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
(1)营业执照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资格格的证明文件,广告所推销的商品和服务应符合广告主的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
(2)质量检验机构对广告中有关商品质量内容出具的证明文件;
(3)发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进行审批的广告,须提供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批准文件;
(4)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他证明文件。
2、甲方为广告主代理机构的,除提供广告主的上述资料外,还须同时提供代理机构的营业执照和委托协议书。
3、甲方承诺其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真实、合法、有效,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侵犯他人的民事权利。
4、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的日内,向乙方提供广告样件,并承诺样件内容真实合法。
5、甲方因特殊原因需要撤销广告发布订单或暂缓发布广告的,应在广告发布日的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应按广告发布费用的%赔偿乙方损失。
6、甲方应向乙方提交广告样件所涉及的他人民事权利的合法使用许可证明。广告内容中有使用他人名义、形象的,应事先取得他人的书面同意;使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名义、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7、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时间、方式支付广告费用。
8、因不可抗力或非乙方原因造成广告无法按期发布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顺延发布,如延迟发布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承诺本单位合法拥有本合同约定户外广告媒介的设置使用权和广告发布资格,本合同约定广告发布地点、形式符合天津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要求。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交广告发布所需要的证明文件。
3、乙方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户外广告登记,按批准的事项发布本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