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精选19篇)
第十五条筹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实行日常工作制。
第十六条筹备委员会成员不计薪酬,待公司设立成功后酌情核发若干补贴。所发生的合理开支由公司创立大会通过后由公司实报实销。发起人的报酬由各发起人协商,报公司创立大会及第一届股东大会通过。
第十七条筹备委员会自合同书签定之日起正式成立。待公司创立大会及第一届股东大会召开,选举产生董事后,筹备委员会即自行解散。字串5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各股东应将认购的股款汇入公司筹备委员会指定的银行账户。缴款时间以汇出日期为准。
第十九条本协议书一式份,于年月日在市地房间签订,并自签毕后生效。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设立公司
第一条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在_______市设立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双方按各自的出资额在投资总额中所占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损失。
第二章 公司宗旨、经营项目和规模
第三条 公司的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公司的经营项目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注册资金_________元。
甲方以___________作为投资,占投资总额_________%。
乙方投资_________万元,占投资总额_________%,其中现金_________万元,设备_________万元;
协议签订后30日内乙方将现金投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帐户,设备投资提供评估证明文件,并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三章 双方责任
第六条 甲乙双方除承担本协议其他条款所规定的义务外,还应负责进行下列事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董事会
第七条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应成立董事会。
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名。董事长由_______方委派,副董事长由_______方委派。董事会成员任期_________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八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重大问题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其它事宜,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即可作出决定。
第九条 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由董事会决定。
第五章 财务、会计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三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应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第十四条 公司在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六章 合营期限及期满后财产处理
第十五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_________年。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
第十六条 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协议,甲乙双方应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按甲乙双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按协议第七条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出资额的______%作为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
第十八条 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八章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第十九条 本协议的变更需经双方协商同意。
第二十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另一方有权要求解除协议。
第二十一条 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影响本协议履行时,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若国家处于战争状态,系统应无条件服从战争需要。
第九章 不可抗力情况的处理
第二十三条 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15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有关证明文件。
第十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四条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的,提交苏州市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一章 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第二十五条 本协议在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
第二十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一式六份,保证人和协议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 篇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各发起人友好协商,决定设立“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签订本协议书。
第二条 本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各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第三条 公司为永久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发起人
第四条 公司发起人分别为: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各发起人共同委托_________办理设立公司的申请手续。
第三章 宗旨、经营范围
第五条 公司的宗旨是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使公司不断发展使全体股东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繁荣社会经济。
第六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_________。
第四章 股权结构
第七条 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募集的对象为法人、社会公众。
第八条 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占股份总额的_________%,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
第九条 公司股东以登记注册时的认股人为准。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十一条 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公司股份以股票形式出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有价证券。
第十二条 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股东所持有的股票即为其认购股份的书面凭证。
第五章 筹备委员会
第十三条 根据发起人提议,成立公司筹备委员会,筹备委员会由各发起人推举的人员组成,筹备委员会负责公司筹建期间的一切活动。
第十四条 筹备委员会的职责
1.负责组织起草并联系各发起人签署有关经济文件。
2.就公司设立等一应事宜负责向政府部门申报,请求批准。
3.负责开展募股工作,并保证股金之安全性。
4.全部股金认缴完毕后30天内组织召开和主持公司创立会暨第一届股东大会。
5.负责联系股东,听取股东关于董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人员构成及人选意见;并负责向公司第一届股东大会提议,以公正合理地选出公司有关机构人员。
第十五条 筹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实行日常工作制。
第十六条 筹备委员会成员不计薪酬,待公司设立成功后酌情核发若干补贴。所发生的合理开支由公司创立大会通过后由公司实报实销。发起人的报酬由各发起人协商,报公司创立大会及第一届股东大会通过。
第十七条 筹备委员会自合同书签订之日起正式成立。待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大会召开,选举产生董事后,筹备委员会即自行解散。
第六章 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