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B股承销协议书(精选31篇)
3.3 账簿及记录:假设乙方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存在,乙方的所有各类账目、账簿、分类账、财务记录及其他记录:
a.由乙方拥有;
b.已经全面、适当及准确地保存及完成;
c.不存在任何种类的重大误差或差别;及
d.真实、公平及准确地反映其财务、合约及业务交易状况。
3.4 假设乙方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存在,自乙方成立以来:
a.乙方均在正常、一贯及没有中断的情况下经营其业务;
b.乙方的一切业务不存在任何重大不利变动。
3.5 佣金:没有任何人士有权向乙方收取关于根据重组而进行的任何股本权益买卖的任何费用,如经纪费或其他佣金。
3.6 已存档的文件
a.按照任何适用于乙方的法律、法规及/或法例而须在世界上任何地方的任何政府机构存档的乙方的所有申报表、详细资料、决议案及文件均已遵照所有有关乙方的成立、配售及发行股份、股本权益、债券及其他证券、派付股息及乙方的其他行为的任何法律、法规及/或适用于乙方的法例的规定适当、正确地归档;
b.所有给予乙方或由其设定的抵押(如有)已按照任何适用于乙方的有关法例或规例登记。
3.7 拥有文件:所有关于乙方资产的所有权凭证、任何乙方为其中一方的所有协议的签署文本,及所有其他由乙方拥有或应该拥有的文件的正本均应由乙方自行拥有。
3.8 调查:不存在由任何政府或其他机构对乙方的事务提出而仍未解决或正在进行的重大调查或查询。
4.税费
4.1 账目:会计报告已对截至评估基准日为止的所有将向乙方征收或应由乙方缴付的税费(包括递延税项)作出了拨备或储备。
4.2 行政
a.因任何税务理由而应由乙方提呈的申报表、计算及付款已在规定的期间内按规定的基准进行,并是正确无误的,而且其中并不存在涉及税务部门的任何重大争议事项;
b.乙方从未采取任何可能导致重大更改、严重损害或以任何方式干预曾与任何税务部门达成的任何重大安排或协议的行动;
c.乙方已在各方面遵照所有适用的有关税务的法律、法规、法例、法令或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并保存上述任何法律、法规、法例、法令或法院的判决或裁定规定的纪录及文件;
d.按照任何法律、法规、法例、法令及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已就上述第4.2a款中提及的关于乙方的税务责任适当及准时地呈交用于每年评估的申请报表,且所有呈交予税务部门的账目已符合有关税务部门的要求。
4.3 税务请求、责任及豁免:甲方已向乙方披露所有有关税务的重大事项的详细资料,且就该等资料而言,甲方拥有尚未行使之权利,可按任何法律、法规、法例、法令或命令提出减免税要求。
4.4 赎回股本:乙方并无偿付或同意偿付,或赎回或同意赎回本身股本或股本权益,或以可赎回股本(或可赎回股本权益)或以债券方式将任何种类的盈利或公积金转增或同意转增为股本。
4.5 非正常非公平交易
a.乙方并未以任何高于市值或并非按公平和合理的基准确定的价格收购、同意收购任何资产、接受或同意接受任何服务或设施;
b.乙方并未以任何低于市值或并非按公平和合理的基准确定的价格出售、或同意出售任何资产、提供或同意提供任何服务或设施;
c.并无乙方参与为任何税务目的而进行的与其实际支付或收取的对价不同的交易。
4.6 本协议:本协议及其他任何根据重组而签订的协议的签订及完成将不会导致乙方在税务上被视为获得应纳税的盈利或其他款项。
5.财务
5.1 资本性承诺:除在招股书及会计报告有所披露者外,乙方的资本帐户并无出现资本性承诺,自评估基准日后,乙方并无任何重大资本开支负担或同意任何重大资本开支产生,亦无同意出售或变更任何重大资本资产或任何有关权益。
5.2 股息及分派:除招股书中披露者外,自成立日起,乙方并无支付或宣布任何股息,或作出任何其他被视为以现金或实物作出的分派,或派发其他任何从拥有的乙方股份或股本权益中取得的利息、其他收入、利益或权利。
5.3 银行及其他贷款:除在招股书内有所披露及会计报告中记载者外:
a.乙方的总贷款金额并没有超过其章程及/或任何法律、法规、法例、法令或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所规定的借贷限额,或对乙方具有约束力的任何债券、契约或文件所规定的借贷限制;
b.乙方并没有已发行的借贷资本,亦无同意设立或发行借贷资本;
c.乙方在相关期间及自成立以来,并无偿付或有责任偿付任何重大的未到期贷款或其他重大债务,亦无任何可能导致上述情形的事件出现;
d.乙方在本协议签订日之前没有从任何债权人处收到通知(不论正式与否),要求偿还债项或开始强制性地处置债权人持有的乙方的任何资产(该等执行将对乙方的生产运行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亦无任何情况可能导致出现上述通知;
e.注入资产之上未设定任何重大的有关或影响乙方全部或部分业务、物业或资产的抵押、留置权或其他方式的担保、权益或债权,或其他可带来或引致前述事件发生的任何协议、安排或承诺,但按照公平原则及正常商业条款,为乙方向银行取得融资而达成者除外。
5.4 负债:除已在会计报告中记载者外,于本协议签订日之前,乙方并未就任何固定资产行使或声称行使留置权、债权或其他权益或追讨任何债务;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与该等固定资产有关的争议。
5.5 营运资金:就现有的银行融资及其他融资渠道而言,乙方具备充足营运资金,于重组生效日之后的十二个月内能够继续按现行的形式及目前的经营规模经营其业务,以及可以按照现行的条款和条件实行、进行及完成所有对于乙方均具有约束力而又未完成的订单、项目及合约责任。
5.6 持续融资:就乙方未偿还或可取得的所有债券、承兑信用、透支、借贷或其他融资(于本条内合称为“融资”):
a.并没有违反或不符合有关该等融资的任何文件规定;
b.并没有采取实际行动或遭受威胁要提早偿还;
c.并无任何不利于继续获得任何该等融资,或可能导致任何该等融资的条款及条件有任何不利改变的情况出现;及
d.重组及乙方的公开上市,或重组及/或该公开上市所包含的任何其他事宜均不会导致任何该等融资中断或所约定的债务加速到期。
6.业务经营
6.1 重组及公开上市的影响
a.甲方经审慎周详的查询后认为,并无资料显示,且未获悉或相信重组或乙方公开上市或订立本协议或因重组、乙方公开上市或本协议包含的任何其他事宜会导致:(i)乙方的任何主要供应商会停止或有权停止或可能大幅减少供应量;(ii)乙方的任何主要客户会停止或有权停止或可能大幅减少目前与乙方业务往来;(iii)乙方管理层的重大变化。
b.重组或乙方公开上市或订立本协议或因重组、乙方公开上市或本协议包含的任何其他事宜不会导致对乙方的生产运行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项:(i)与以乙方为其中一方的任何协议或契据的任何条款、条件或规定,或适用于乙方的章程文件及/或任何法律、法规、法例、法令或命令的任何规定,或对乙方的任何资产具有约束力或管制力的任何种类及形式的任何债权、抵押、合同义务、判决、裁定、禁令、法例或其他限制或责任相冲突,或导致违约,或构成不履行义务;(ii)免除任何人对乙方的任何义务,或授权任何人决定任何同类义务或乙方享有的任何权利或利益;(iii)导致对乙方的任何资产设定、形成或行使任何形式的债权;(iv)导致乙方的任何现有债务于指定到期日前提早到期并须偿还或可能被声称到期而须偿还。
6.2 经营业务
a.乙方在各方面可根据其章程及/或任何适用的法律、法规、法例、法令及其目前仍为其中一方的任何其他文件经营业务及处理其事务;
b.乙方有权及完全有资格在其目前经营业务区域内经营业务;
c.乙方并无任何超越权限、未经授权或无效的活动、合约、权利。乙方作为主体一方或执行一方的所有文件均已按需要妥善签章并由乙方保存。
6.3 符合法规:乙方及其有关行政人员、代理人及雇员(在执行职务期间)概无可能导致乙方遭受任何重大罚款、惩罚、诉讼或其他责任的触犯任何法律、法规、条例、命令的行为。
6.4 乙方名称:乙方除其在中国境内及境外的法定注册名称外概无使用其他名称。
6.5 授权书及权限
a.任何乙方发出的或收到的其他单位向乙方所发出之授权书均没有作废或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