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室内装修合同(精选34篇)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
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责任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责任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规范室内装修合同 篇14
工程名称:室内装修设计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委托人:设计人:签署地: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室内装修合同书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设计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
委托人委托设计人承担的室内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法律法规生效: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咨询项目的内容:
2.1项目名称:室内装修设计
设计工程范围见附件图纸。
第三条委托人应向设计人提供的有关资料、时间及期限:
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委托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4.
1.1设计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交付布局及概念设计所有成果
4.
1.2设计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交付扩初设计施工图及家具灯具表
4.
1.3设计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交付装饰摆设配饰成果
4.2设计人应提交的具体成果文件:
基本设计方案平面施工图立面施工图剖面施工图节点详图空间效果图弱电配置出线定点设计室内吊顶空调出风口设计室内灯光设计及灯具建议书室内建材建议书及材料样板洁具五金建议书家具方案建议书饰品采购及摆设建议书。设计人应提交的具体成果文件应一式套份数
第五条设计费用及支付方式
5.1设计费总额人民币大写:元整。小_:元。
5.2设计费的支付
5.
2.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委托人以电汇或支票方式支付设计费人民币大写:元整,小_:元
5.
2.2设计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交付布局及概念设计所有成果,经委托人确认之日起____日内,委托人以电汇或支票方式支付设计费人民币大写:元整,小_:元
5.
2.3设计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交付扩初设计施工图及家具灯具表,经委托人确认之日起____日内,委托人以电汇或支票方式支付设计费人民币大写元整,小_:元
5.
2.4设计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交付装饰摆设配饰成果,经委托人确认之日起____日内,委托人以电汇或支票方式支付设计费人民币大写:元整,小_:元
5.
2.5装修施工完成验收合格后,经委托人确认之日起____日内,委托人以电汇或支票方式支付设计费人民币大写:元整,小_:元
第六条双方责任:
6.
1.1委托人按本合同
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委托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或地方有关法规进行设计。如因委托人提供上述资料及文件不及时、不准确而引起设计失误或返工,设计周期相应顺延。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致使设计人的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委托人应按返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设计费,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但设计人不得因此中止或停止设计工作。设计人的设计成果。
6.
1.4所有工作均按照合同约定的设计进度执行,如因委托人因素造成的延误,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6.
1.5委托人应保护设计人的设计成果,未经设计人同意,委托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除本合同项目所需外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
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设计人有权向委托人提出索赔。
6.
2.设计人责任:
6.
2.2设计人应根据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各阶段设计设计人应根据本合同约定进行各阶段的工作。
6.
2.3设计人不得对已批准的设计擅自做任何增减或修改,如必须修改时,应向委托人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并取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否则,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设计人应予赔偿。
6.
2.4设计人按合同
第二条和
第四条规定的设计内容、成果、时间及份数向委托人交付设计成果及文件。
6.
2.5设计人应于接到委托人通知____日内前往项目现场,并提供全面详细的指导。无特殊情况,设计人前往现场指导的次数每周不超过2次。
6.
2.6设计人交付的设计成果其知识产权归属委托人,并保证该成果不会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设计人不得复制、泄露、转让、部分转让或在其他任何设计中使用、抄袭、模仿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设计成果及委托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委托人可要求设计人返还设计费,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6.
2.7设计人应通过设计交底及现场服务配合委托人指导现场施工。
6.3保密义务
合同各方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了解和获取的对方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该项目以及与本合同方案设计有关的任何形式的资料、文件、信息等,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允许,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甲方应按本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