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投资(精选27篇)
一、股东基本情况
二、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
____________建设有限公司采用股权结构多元化的设立方式,由国有法人股、公司管理层、技术骨干及职工投资入股方式设立。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所持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主营:房屋建筑
兼营:装饰工程、绿化工程
三、公司股份组成
(一)公司总股份____________元,认购名单见附表。
(二)公司股份采用股权证明书形式。
四、认购股份数额、形式及缴纳期限
(一)认购股份数额:(见附表)
(二)认购股份期限
本协议生效后,各发起人应在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货币出资足额交到公司筹备组指定的账户上。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3、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五、公司的筹建和开办费
(一)为顺利开展公司的筹建工作,决定由各发起人联合组成“____________建设有限公司筹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筹备工作。
(二)公司开办费包括:工商登记费、广告宣传费、办公用品购置费、法律服务费、审计及评估、验资费、公务费、交通费、通讯费等。上述费用先由____________建设有限公司筹备领导小组垫支,待公司成立后列入公司费用。如公司设立失败,所发生费用由各发起人按认购股份比例分摊。
六、投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投资人的权利
1、参与制定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文件;
2、享受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股东的一切权利;
3、协商推荐董事、监事人选。
(二)投资人义务
(1)按期缴足认购股金,不得抽回其股本;
(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公司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3)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错,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时,应对公司负赔偿责任;
(4)履行公司章程规定股东的其它义务。
七、其它事项
(一)本协议经签字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投资人若不能按时缴纳认购股份,应从违约之日起按日支付违约部分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应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二)本协议经投资人签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在公司章程中进一步明确。
(三)本协议发起人各持一份,办理公司登记及存档 ____份。
发起人签名:
股东投资 篇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共同投资举办有限责任公司,特订立本合同。第一章、总及拟购买北京有限公司股份的、共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共同投资举办有限责任公司,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的投资各方为:
1.1.身份证号。
1.2.身份证号
1.3.
第三章公司的成立
第二条按照公司法和其它有关法律和法规,合同各方同意在北京市朝阳区建立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____公司的中文名称为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通信地址;
第四条公司的法律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新*通公司的责任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双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通公司的利润按双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双方分享。
第四章注册资本
第五条注册资本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人民币。在注册资金总额中:货币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总数的100%;
第六条新的注册资本全部由先生从出让北京有限公司%股份所获得的购股款中垫付。
先生以投资各方购买其转让的原*通的股份比例为依据认可投资各方在新通中持有的股份比例。
第五章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第六章、新通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利润分配和财务会计。
第八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组成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投资各方承诺新通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利润分配和财务会计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具体内容见新*通章程。
第七章合资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投资各方共同约定:其他投资各方购买先生持有的原通股份的购股款元现金,先生拿出_______万现金作为新公司的注册资金,其余购股款由用于处理原*通债务。该债务包括:
1、支付已公布的会员奖金;
2、支付前期所欠供应商的货款;
3、支付前期所欠未报积分并未提货部分款项;
4、返还公司经营所需对外借款。
第十条先生同意将原*通的现有债权转让给新公司,投资各方同意对原*通欠款积分拨付奖金时按50%的比例逐步扣回返还原*通。返还原*通金额新*通刻扣取10%的管理费。具体事项由原*通与新*通签定债权转让协议书确定。
第十一条同意协助新公司确保竹盐产品供应,具体事项由新公司与竹盐生产厂签定合同。
第八章合同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甲乙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
第十三条对合同及其附件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合同双方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第十四条其他投资各方如不履行与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规定的支付购股款义务,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合同,其他守约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
第九章争议的解决
第十五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十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十六条本合同投资各方各一份,共份。自投资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投资各方签名:
签字日期:
签订地点:
股东投资 篇21
实际出资人: (以下简称甲方)
名义出资人: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以乙方名义投资(或入股)设立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便双方遵照执行:
一、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系出资人向 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 注册资金为人民币 元,公司资料中记载的股东为:
2. 公司以乙方名义出资 元,占公司 %的股权,但实际出资人为甲方。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实际已向公司出资人民币 万元。
3. 公司由乙方自愿接受甲方委托,以显名出资人即名义股东之身份,登记于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其他工商登记材料中。乙方名义上在公司出资比例为 %,并自愿接受甲方委托担任公司名义上法定代表人。
二、股东形式和出资来源
1、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甲方作为公司的实际出资人,拥有对公司的投资权利和实际股东权利,为公司的隐名出资人、实际投资人、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对外经营行为产生的投资风险,以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外承担有限责任,并承担作为股东应尽的全部义务,同时绝对自主地享有对目标公司的利润分配权、支配权和所有权。
2、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以个人名义成为公司名义上 %比例的出资人和股东,为公司的显名出资人和挂名股东。乙方不对公司的经营投资风险承担责任,同时也对公司的利润分配不享有任何分配权、支配权和所有权。
3、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持有的公司 %的股份的出资资金均来源于甲方。乙方没有对公司实际投入任何以货币或实物形式反映的等价资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