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施工人员劳动合同(通用3篇)
4、合同对方除加盖公章、私章外,要亲笔签名。
二、合同形式:
1、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2、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并盖章签字;
3、倒签合同要标明合同背景。
三、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
1、当事人名称须真实、一致;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包装方式要具体、明确;
3、注意验收方法、程序和时间;
4、履行方式须具体:交货方式、结算方式;
5、履行期限须确定某一时间点或时间段;
6、尽量明确本司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7、违约责任要量化为违约金或确定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8、解决争议办法为协商、诉讼,约定由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或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四、订约前的合同义务:
1、尽协助、通知义务;
2、订约时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和使用。
五、对公司开出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盖章的合同书等授权性文件要跟踪管理,出具时应标明合同对方名称及授权范围、有效期限,业务结束要及时收回。
业务人员离职要及时收回上述文件,无法收回的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单位并做证据保全。
发现业务人员在委托授权终止后仍以本司名义签订合同的,及时确定是否追认;不予追认的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进行证据保全。必要时要求警方介入,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遇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受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及时收集保全证据,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即一年)。
工地施工人员劳动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服务周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区域人数
进入原因
一、乙方单位人员进入甲方厂区、车间施工前,必须签订此协议书,并对施工人员进行进行安全教育后,方可开始施工。
二、乙方人员进入甲方厂区内应严格遵守甲方厂规厂纪:
1、严格遵守我厂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标准,并接受甲方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乙方人员违反甲方厂规厂纪的按照甲方管理制度处理。
2、施工期间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掌握作业区域和作业期间安全风险及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3、对本单位人员进行监督,服从主管安全人员调度。
4、乙方应按规定为施工人员配置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使用。
5、严禁违章操作、违章指挥。
6、进出厂区自觉接受检查,进出生产区人员一律走生产区东门,严禁跳墙出入生产区。
7、进入厂区、车间严禁偷盗公物及卷烟。
8、施工后清理作业现场,确保安全后再离开。
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文明施工,规范施工,按程序施工。如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甲方、乙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人身伤亡事故或财产损失,由乙方负全责。
三、施工过程中如有以下作业,应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1、登高作业:
1)明确作业负责人、监护人,由甲方项目负责人填写《高处作业审批表》,到安保部办理审批手续后实施。
2)高处作业前后,对登高用具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要求;固定及移动的操作平台要装设符合相关标准的防护栏。
3)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安全帽、安全带或安全绳等个人防护用品。
4)高处作业使用的安全带,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除,有损坏的不得使用。安全带拴挂要在垂直的上方无尖锐、锋利棱角的构件上,不能低挂高用,不得用绳子代替。
5)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高处作业时禁止抛扔工具、物料等物品。
2、动火作业:
1)明确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动火人,由甲方项目负责人填写相关手续,到安保部办理审批手续后实施。
2)特种作业人员应随身携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并在安保部备案。
3)作业前检查作业工具、清理现场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各项防护措施。
4)动火过程中,监护人不得离开现场,做好有效防范措施。
5)动火作业后清理现场,确保安全后方准离开。
3、临时用电:
1)按规定办理临时用电审批手续,厂有关部门审批后实施,作业现场必须有监护人监护。
2)临时用电使用期限不得超过15天,使用期满需要继续使用者,必须在期满前一天续办申请审批手续,临时线使用最多不超过一个月;作业人员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
3)若不是在电器柜内接临时线,接电源端必须安装插头或空气开关。
4)由被服务车间(部门)电工负责安装临时用电线路并对需接的临时线进行安全检查。
5)临时用电线路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导线,其截面应能满足用电负荷和机械强度的要求,导线安装必须规范、合理、安全。
6)临时线路使用结束后,施工方负责人应及时通知电工撤除,并检查现场有无遗留物,确保安全。
四、遵守其他安全管理规定。
五、此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外来施工人员签名:
部门项目现场安全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