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转让合同(精选27篇)
第四条 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房产权属证书及过户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具体如下:
1.甲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据《民事裁定书》开始办理房产权属证书;
2.甲方依据《民事裁定书》取得房产权属证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下列事项:
a.与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签署《商品房购销合同》;
b.开具售房发票;
c.向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房产过户申请及相关资料。
二、乙方义务
1.如期支付房产转让款;
2.协助办理房产权属证书。
第五条 协议变更与解除
一、修改本协议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a.乙方逾期付款超过120个工作日;
b.乙方未能协助甲方办理房产证书。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a.甲方未于本协议规定期限将房产权属证书及办至甲方名下;
b.甲方未于本协议规定期限将房产权属证书及办至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名下;
c.甲方对房产的权益存在瑕疵,包括但不限于:不具有所有权、行使权利受到限制、无法取得房产权属证书、无法将房产权属证书办至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名下;
d.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将房产抵押/转让/赠与/投资/抵债给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之外的人。
四、解除协议书面通知到达相对方之日起,本协议即告解除。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
工程转让合同 篇18
发包人: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
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在《“安顺市普定县双龙苑商住楼工程”建筑施工工程合同》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甲乙双方完全自愿和理解本补充协议条款的情况下,签定本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
3、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
4、结构类型:底层为框架结构、地上61层为砖混结构。
5、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
6、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1、外墙面砖改为外墙漆
2、客厅推拉门取消
3、本工程为满七层,结构找坡
4、楼梯踏步为水泥砂浆面清光
5、外墙40_____40深灰色栅格取消
6、厨房与阳台之间门带窗(MC-2324)取消,阳台改为封闭式厨房。
7、其余均按原图施工
三、合同工期(本协议中所列日期均为日历天数记)
1、开、竣工日期
1.1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总工期__________天(含法定节假日)以《建设工程竣工报告》所载日期为准。
四、付款方式
本工程按建筑面积一次性包干,__________元/平方米;在施工过程中,如按甲方要求另增加工程量的,按双方协商价计算;本工程为垫款主体二层,二层预制板安装完毕,甲方按合同总价的30%支付给乙方,主体五层预制板安装完毕,甲方按合同总价的15%支付给乙方,主体七层完工,甲方按合同总价的20%支付给乙方,内、外装修完工甲方按合同总价的20%支付给乙方,其余款待工程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给乙方的12%,滞留3%作保质、保修金,等到保质、保修期到后一次性付清。
五.合同生效与终止、争议处理
1、除正常质量保修外,甲乙双方履行完毕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本补充协议一式陆份(其中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3、本补充协议系《安顺市普定县双龙苑商住楼工程施工合同》的非实质性补充,若二者不一致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4、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提交成都市仲裁委员会。
5、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5日内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
签定合同代表:____________签定合同代表:_____________
工程转让合同 篇19
甲方:泰安市颐盛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山东传旺置业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双方就岱岳区徂徕镇宽店村秀水山庄小区建设工程转让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转让项目名称、位置
转让项目:岱岳区徂徕镇宽店村秀水山庄小区
二、转让项目的土地面积及基本状况
(一)、该小区建设总土地面积41.6亩(扣除本协议第二项第五条甲方前期所建工程)。
(二)、基本状况
1、已由甲方与宽店村委签订了合作开发建设协议书,并建设一阶段;
2、甲方向村委交纳了部分土地款;
3、甲方支付了地面以上旧村住户搬迁及地面以上所有附属物补偿款,现基本清理。尚有个别住户已支付补偿款待搬迁。
4、甲方向泰安市国土资源局交纳土地罚款16万元,占地约16亩。
5、前期已由甲方开工建设住宅楼一栋,面积4200平方米,建设别墅楼2排12套,计1944平方米,合计6144平方米,占地约5亩左右,所建工程由于种种因素制约均未竣工(注:该甲方所建工程不在转让项目之内)。
三、前期事宜约定
1、甲方现已在建工程,由甲方继续建设完成,不在本协议约定的'转让范围之内。
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原甲方前期所建工程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全部由甲方承担。
四、转让事宜
1、甲方承诺并保证,无第三方对转让项目提出任何权利要求。
2、乙方承诺并保证,按甲方与宽店村签订的合作开发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合同。
3、乙方承诺并保证,本协议签订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甲方转让费叁佰万元人民币。
五、双方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宽店村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工程转让合同 篇20
甲方:
营业执照: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
职务: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此合同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而订立。
第一条合同目的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将本合同中确定的施工项目转让给乙方经营,乙方挂靠在甲方企业之下,从事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内的经营项目。同时,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挂靠起期内的注意事项。
第二条工程内容
按施工图纸设计方案单项工程项目的工作内容,具体为延安青化砭采油大队养老院工程,工程合同价以实际工程量结算,工程施工内容为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中的内容。
第三条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权利:
⑴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收取人民币管理服务费,各类税费均由乙方自行缴纳。
⑵乙方利用甲方名义所开发票,乙方须向甲方缴纳面值金额的百分之。
⑶如乙方作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本年度管理服务费不予归还。
义务:⑴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只向乙方提供相关经营业务所需的手持证件和经营许可证。
⑵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务。
第四条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⑴乙方可以获取甲方对其二条义务的承诺和兑现,若有问题可以随时向甲方提出意见。
⑵享受甲方所提供的施工设施所需资质及经营许可。
⑶充分利用建业的资质,完全自主的开展相关产品经营业务。
⑷经营上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⑸一切正常利润归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义务:
⑴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
⑵负责解决经营事件,相关经营条件及施工设备自主负责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