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承揽合同(精选32篇)
( 2 )本金两次回收时间点:
第一次:甲方收到工程款的 70% 后,甲方支付乙方投资款的 70% 本金。
第二次:甲方收到项目款项在有盈利情况下,支付乙方投资款 30% 的本金。
( 3 )收益分配原则 / 方式:按照项目工程款回款比例支付乙方投资及收益 / 风险分配
2. 利润 / 收益核算:________________甲方对该项目的收益进行独立核算,核算办法见特别说明。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 甲方有义务每季度对该项目账务进行公开,以便乙方核对;
2. 乙方中途不可退股,否则视为违约,协商一致的除外;
3. 乙方辞职或被辞退或不可抗拒因素离职,办理离职手续时可退回乙方本金,利润按照本金年利息 6% 进行结算,不再参与项目收益分配。
4. 乙方对所投资股份,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的除外。
5. 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款项,否则视为违约。
6. 甲方对该项目进行独立账务核算。
7. 如有收益分配,须甲方代扣代缴税费的,甲方扣除税费后支付给乙方。
8. 乙方逾期支付投资款,甲方有权解除乙方的投资资格,改由其他员工另行投资。
9. 甲、乙双方需同舟共济,全力以赴,共享利润,共担风险。
第五条 风险提示 乙方参与本项目投资时已了解到有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也存在一定风险,甲方不保证本金和收益。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或法院提出诉讼。
第七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 本协议书及附件共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 因法律、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协议被迫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 本协议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应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特别说明:
1. 利润 / 收益:均指该项目独立核算赢余的情况下分配所得;协议中出现“利润、收益”等字样不构成甲方对乙方本项目本金和收益的保证。
2. 投资入股及股份:本协议所称投资入股及股份仅限在本项目中所占有的股份 / 比例。
3. 本协议系甲方与乙方共同经营装饰工程承包类项目,所说的投资、入股、收益与《证券法》不同,系内部激励的一种项目合作经营方式,实为合作关系,一切以双方书面约定为准。
4. 利润总额 = 该项目实际总收入 - 施工直接成本(人工费、材料费、项目管理人员工资) -5% 公司管理费
5. 收益 / 纯利润(根据投资比例转入投资者账户) = 利润总额 - 项目税金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