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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筑承包合同书(通用21篇)

2024-03-24 01:07:31合同范本打印
工程建筑承包合同书(通用21篇) 甲方:乙方:合同签订地:根据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项目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4、本工程施工用电、用水由发包人提供,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提出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向承包人发出书面变更通知,并经设计方出具相关的设计变更联系单,承包人按变更通知书进行施工,增加的工程造价随工程进度款一并支付,工期应顺延。

  6、发包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工程款,每延期一天按应付款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7、工程款必须划入承包人书面指定的银行帐号,其他形式的工程款支付,承包人不予认可。

  8、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10、本协议一式八份,双方各执四份,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确认无误后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承包人(公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建筑承包合同书 篇6

  发包方:常德市美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常德万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常德市沅安路东段开发新建的“美景.四月天”住宅小区的建筑工程总承包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保证双方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信的原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美景。四月天”住宅小区工程(3-01~3-16);

  2、工程地点:常德市沅安路与启明路交汇处;

  3、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79956.06平方米,其中:3-01~3-05(小高层共5栋)47190.17平方米。

  4、结构形式:小高层味框剪结构,多层为砖混结构;

  5、工程性质:商品房开发。

  第二条、工程承包方式、承包范围及类容

  1、承包方式: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的方式。

  2、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根据以预代审的预算书中界定的范围执行,如有调整,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三条 开工时间及工期

  1、本合同单栋工程目标竣工工期定为:小高层380天,多层210天。

  2、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工期起算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之日起开始计算。工期提前和推迟一天,奖惩工程造价的5000天。

  3、竣工日期以乙方承包范围内按栋号为单位的单栋工程预验收合格之日为准。乙方向甲方提交承包范围内以栋号为单位的单栋工程全部备案资料两套。

  4、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施工期限。

  (1)甲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3天,五通一平达不到施工要求和拆迁尚未完成,影响乙方进场施工的。

  (2)甲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的。

  (3)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5级以上大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因地质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而影响工程进度。

  (4)停电、停水累计达8小时以上的,经现场监理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顺延。

  (5)施工过程中,甲方原因造成工程量发生变化影响工期的,合同工期应相应顺延。

  (6)甲方未能完善报建手续或应提供的图纸资料不全等因素影响乙方不能正常进场施工的,合同工期应相应顺延。

  (7)因甲方对周边环境处理不当或对相关部门的协调不力而影响工程进度,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因甲方不能按合同要求支付工程进度款或工程款而影响工期或导致停工,合同工期应相应顺延。

  第四条 工程价款的确定

  1、本工程采用以预代结进行对审,图纸预算范围内总价包干,除工程量发生增减按实调整。本工程全部所需外墙砖、钢材、水泥由甲方提供,给施工方供货价格为:所有外墙砖

  价格为18元/平方米,所有钢材价格为4000元/吨,所有水泥价格为250元/吨(最终结算时钢材和水泥按照常德市发布信息价格第五期执行),甲方和施工单位另行签订材料供货合同约定财务结算细节。各栋号总结如下:

  美景.四月天多层、小高层以预代结工程造价汇总表

  2、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变更和签证,凭有效的签证单(建设单位宋海云同志签章)办理结算增减,并依照以预代结的计算口径上机后总价下浮(小高层下浮9%,多层下浮6%)。关于配套费,甲乙双方结算时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解决。

  二、工程款支付与违约

  1、单栋基础至主体封顶分期支付至单栋工程造价的50%。

  (1)多层栋号四层封顶时付工程总价的30%,主体封顶时付工程总造价的20%。

  (2)小高层栋号四层封顶时付工程总价的20%,八层、十二层、主体封顶分别支付工程总价的10%;

  2、装饰工程从开始至验收合格分期支付至工程总价的90%。具体分期支付款的明细如下:

  (1)内墙抹灰完成时(不含施工洞口)付工程总价的15%;

  (2)外墙装饰完成时(不含施工洞口)付工程总价的15%;

  (3)各单栋预验收合格时付个单栋工程总价的10%。

  3、保证金的返还

  按单栋分别返还,即单栋完成至正负零时退还单栋保证金50%,多层、十七层主体封顶时退还余下的50%。

  4、预验收合格二个月内办理完结算并付至工程总价款的97%,余下的3%为质量保修金,一年内付清。

  5、甲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给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和返还保证金,支付工程进度款和返还保证金延期超过7天,按应支付工程进度款总额的日千分之一支付资金占用损失费。

  6、甲方销售商品房的房款应优先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工程结算款、保证金及资金占用损失费,如甲方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工程结算款、资金占用损失费返还保证金时违反本合同约定期限,即:支付工程进度款和返还保证金超过7天、支付工程结算款超过7天,甲方将

  用乙方给甲方承包修建的商品房(多层、高层)作抵押,商品房抵付的平均价格(从底层至顶层的平均价格)按市场价(以房产部门核定的产权面积为准)计算,甲方应按其他购房户同等的待遇为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员)办理备案、产权登记手续,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费用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7、工程款的支付、结算,乙方必须提供税务机关开具的正式建安发票。乙方对自己提供的开户行、账户、收款单位的真实性负责。如甲方不通过乙方公司账户直接支付给项目经理的工程款,乙方不认可,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8、乙方所承包的工程预验收合格后,乙方在30天内向甲方递交完整、合格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两份。甲方将对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资料进行核对,并经甲、乙双方共同确定增加项目或设计变更的工程结算造价。甲方在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规定期限内没有给出初审结论,乙方将视为甲方同意接受乙方递交给甲方结算资料的全部结算造价为最终造价,并要求甲方按此资料中的最终造价给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五条、材料、设备供应

  1.除约定材料外本合同工程所需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由乙方采购,本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材料、设备的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合格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达到行业合格标准。

  3.乙方采购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应经过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对各种具有出厂合格证的材料、设备(正常要求检查之外)进行复检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甲方提供的钢材、水泥超过本合同约定的平均价格,上涨部分由甲方承担,下跌部分归甲方享有。

  第六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乙方必须严格按职工图纸、设计变更、甲方书面变更通知、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施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甲方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应当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通知乙方。

  3、乙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应当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通知甲方、监理工程师。

  4、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几十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原件并附相关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乙方自检合格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工程师代表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现场检查验收,乙方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即对隐蔽工程可以继续施工,甲方应予以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甲方负责;不合格者,由乙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乙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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