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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精选34篇)

2024-08-28 17:16:47合同范本打印
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精选34篇) 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根据>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程项目(一)工程名称:(二)工程地点:(三)工成内容:层栋,建筑面积x平方米,其它(四)承包范围:按甲方提....

  (3)、完工后做围墙10米左右。

  (4)、墙与岸间的空隙用泥土夯实,并在墙上加适量的漏水管。

  第三条:合同工期

  1、经双方协商确定,工程期为 日,暂定于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具体开工时间由甲方下达开工令后方可开始施工。

  2、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形,或甲方要求乙方暂停工作,工期相应顺延。

  第四条:价格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承包价为 元。

  2、上述总承包价为包干价,包含本合同所有工作内容,包工包料及其它一切费用(包括拆房,打围墙),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3、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后付 元,除总金额的百分之五质保金外,剩余部分 付,质保金一年满后付清(时间按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甲方义务

  1、按合同向乙方拨付工程款。

  2、帮助协调施工现场的临时用水、用电等事宜。

  第六条:乙方义务

  1、承包人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进行监督检查,处理日常相关事宜,确保本工程施工的安全稳定。

  2、承包人必须自行完全本合同工程,不得转包他人。

  第七条:施工安全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凡在施工过程中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方案》和《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返工。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若有逾期,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按应付金额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利息)。

  2、因非甲方原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乙方未按期完成工程内容,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工程总金额百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十条:其它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双方在 签订,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 份,上方各执一份,上交 份。

  发包单位(甲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联系电话:

  承包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工程建设施工合同 篇12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

  金额(大写):_____元(人民币),

  ¥:_____元。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成交通知书

  3、竞标文件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工程量清单

  8、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八、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发包人:______________(公章)承包人: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

  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账户: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

工程建设施工合同 篇13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业主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业主”是指承担直接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单位”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单位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

  第三方”是指除业主、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6)“工程建设监理”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 

  (7)“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间的时间段。 

  (8)“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监理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监理单位的义务 

  第四条 向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第五条 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机构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地工作。帮助业主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监理机构使用业主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业主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此类设施和物品。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业主的义务 

  第八条 业主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九条 业主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机构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条 业主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一条 业主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单位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 

  第十二条 业主应当将授予监理单位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机构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

  第三方,并在与

  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三条 业主应为监理机构提供如下协助: 

  (1)获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四条 业主向监理机构提供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单位自备的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 

  第十五条 如果双方约定,由业主向监理机构提供职员和服务人员,则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增加与此相应的条款。 监理单位的权利 

  第十六条 业主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授予监理单位以下监理权利: 

  (1)选择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建议权。 

  (2)选择发包设计单位和施工分包单位的确认权与否定权。 

  (3)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业主的建议权。 

  (4)工程结构设计和其他专业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 

  (5)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自主向承建商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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