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电缆桥架供货合同(通用3篇)
(1)工程建筑设计作较大的修改
(2)因甲方实际需要调整原设计方案
2、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日起10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作为定金;
(2)设备按约定日期运至工地后支付合同总价的60%;
(3)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交房整体验收合格投入正常使用,支付合同总价的30%;
(4)质保期2年,余款5%待质保期满后7天内付清;
发票应随付款进度及时提供,各供应商可提供更优惠的付款方式。
十三、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十四、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甲方在乙方存在如下违约情况时,有权考虑并提出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1)方未能在合同规定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或部分设备。
(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3)发生上述情况后,乙方收到甲方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未能纠正其过失。
2、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中止部分。
3、在甲方提出终止部分合同的情况下,并不解除乙方对已交货部分设备应负的产品质量责任。
十五、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供货期供货,假如未按约定的时间供货,每推迟48小时,则扣乙方每个结算批次1.5%的货款作为赔偿,超过一周未能供货,甲方有权另行选用供应商。
(1)乙方不能履行招标要求和本合同要求时,视为乙方违约。
(2)因乙方供货不能按时进场或质量达不到标准全部退货,并没收其合同履约保证金。
(3)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和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延伸损失的,甲方没收乙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乙方将继续承担甲方实际损失。
2、由于甲方责任,违反合同拒收货物或不能及时支付货款,甲方失误而使乙方延期交货等,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3、违约赔偿
除不可抗力外,如乙方发生不能按期交货或提供服务,甲方发生中途退货等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无效,按下列规定处以罚金。
(1)逾期交货
乙方逾期交货,按逾期交货部分总价计算向甲方赔偿违约金,每逾期一天,罚款 ‰。但整机中的零部件逾期交货,按整机逾期交货计算罚金。
(2)乙方不能交货或甲方中途退货
乙方不能交货,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30%计算。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款总值的 %支付违约金。
(3)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延期交货,和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退货且无需罚款的不在此例。
十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本合同自 经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 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八份,双方各执四份,同等生效。
十八、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须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附件为供货清单汇总表及报价明细表。
3、合同修改
(1)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对合同内容提出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达成由双方签署的合同修改书。
(2)除非甲方对设备的型号、规格和涉及价格因素的技术参数和配套件提出修改,乙方不得对合同价格提出修改要求。
4、成套设备的检测(复检)费用有乙方承担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时间: 签署时间:
工程电缆桥架供货合同 篇3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之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购买电缆桥架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供货时间:
1.1甲方根据自身安装项目的施工进度情况,于10日前以书面形式或电话通知乙方供货时间、规格、数量的需求计划。
1.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计划,准时将所购电缆桥架送到施工现场,分楼号卸至指定地点。
二、本合同总价款:
暂定人民币 元(大写: 人民币 元整。本合同所约定的单价费用为包干价不再调整。最终结算时实际供货量如有增减,按投标报价中的对应型号价格结算。
材料的价格波动而变化,货到施工现场时,无论市场原材料价格上涨还是下降,在本合同内单价均不做调价。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
乙方按甲方提出的需求计划要求将电缆桥架全部进场,经甲方、乙方相关人员共同验收合格并签署验收单后,十日内付至全部电缆桥架总款额的90%,余款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五、电缆桥架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违约责任
5.1乙方保证所供电缆桥架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并满足图纸设计要求。
5.2乙方必须保证本合同中关于电缆桥架质量要求、技术标准、验收标准等的规定,同时乙方必须出具相应的批次、合格证(带企业标识牌)、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售后服务承诺书等。
5.3乙方必须保证所生产的电缆桥架经现场检测全部合格。
5.4若乙方未按期交货,则视为乙方违约,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按甲方的要求重新组织材料进场,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5.5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按每日
5.6若由于甲方要求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乙方未按期交货,交货日期相应顺延。
5.7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做好质保工作。若乙方生产的电缆桥架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24小时内无条件更换电缆桥架,并承担由此给甲方、住户和施工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如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处理,甲方有权代为处理,发生的一切经济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质保金扣除,无须通知乙方。质保金不足以抵偿的,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日内将超出质保金的费用以支票或现金的形式支付甲方,否则视为乙方严重违约,乙方将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5.8如所供产品有质量问题,乙方在三日内无条件更换,如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更换供货,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自行采购,乙方自愿无条件支付甲方自行采购所发生费用的两倍赔偿并无条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5.9电缆桥架厚度要求:500宽度桥架板为1.5mm钢板,400宽度桥架板为1.2mm钢板,300宽度桥架板为1.2mm钢板。桥架含外连接片、连接螺栓,材质为热板喷塑,颜色为淡灰色。
六、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事项:
7.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7.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需方)盖章: 乙方(供方)盖章: 代理人: 代理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