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安全抵押金实施协议(精选33篇)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6)施工过程中,因违反工程相关规定的,被相关管理机关勒令停工的。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未设臵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八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十条 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工程安全抵押金实施协议 篇1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国家有关安全法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认真贯彻执行“61”号令以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落实安全责任制,为确保施工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为此甲乙双方必须履行以下条款:
1、 甲方对本工程的安全治安工作全面给予配合,同时对乙方的安全治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违规、违章行为、安全隐患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
2、 甲方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按公司要求采用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存档备查。
3、 甲方有权按照有关管理办法对乙方的“三违”行为进行处罚。
4、 对无视装修工程安全管理的行为,甲方应及时报公司保安部。
5、 乙方必须有明确的法定安全责任人,对施工工程的安全、治安工作负责,做到施工和安全“五同时”。
6、 施工进场前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办理登记和出入证等手续,指定专人做好检查工作,无证者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7、 施工人员上岗前必须由乙方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教育,讲清楚有关安全规章和工作要求,自觉遵守安全管理制度。
8、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有专职或兼职的安全治安员,具体负责落实施工中的安全、治安防范措施。
9、 乙方在施工中用的易燃、易爆及危险品必须限量并且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10、 乙方在施工中动用火、电、焊时必须由乙方现场负责人进行审批,严格执行动火、动电、动焊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万无一失。(氧气瓶、乙炔瓶不得倒置,并有减震圈,严格控制使用数量。摆放间距大于5 米,明火距乙炔瓶必须大于10 米。 备有专人消除易燃物,现场放有灭火器,焊完留人值守,确认无问题方可离开)
11、 乙方的电工、电(气)焊工须凭劳动部门颁发的有效“特种行业人员操作证” 方可按施工现场规范的要求实施操作。
12、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筑、装修的行业安全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坚决杜绝“三违”行为。
13、 乙方在施工中用大型设备时,必须充分考虑楼层的承载和防震能力,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使用,坚决禁止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
14、 乙方在对施工中有危险的孔洞(通道口、电梯口、预留口、楼梯口等),必须架设安全防护网,高空作业必须结好安全绳。
15、 严禁装修区内吸烟、动用明火、留守施工人员和使用电热水器。
16、 严禁在施工区长时间大量堆放废弃物料,堵塞疏散通道,坚持每天清除一次,特别是玻璃胶、油漆等空瓶要妥善处理。
17、 乙方必须严格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设备、器材、工具、材料必须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18、 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配置符合规范标准的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全过程的安全。
19、 乙方若忽视安全治安管理或违反合同规定造成事故和案件的,应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和政治影响均由乙方承担。
20、 本责任书签字之日起生效,于该工程验收合格后失效,一式二份,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安全抵押金实施协议 篇12
甲方: (简称甲方)
乙方: (简称乙方)
甲方的 干熄焦运焦系统及本体框架基础土建工程项目 发包给乙方承包。
由于攀钢有限责任公司煤化工厂属易燃易爆易中毒的化工型企业,为使该项目在作业(施工)中不发生火灾、爆炸、污染及人身伤害等各类事故,保证生产和作业(施工)的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定以下安全消防环保协议,明确双方在该项目作业中各自的职责,并遵照执行。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干熄焦运焦系统及本体框架基础土建工程
2、项目作业地点(区域):煤化工厂
3、项目编号:JG03-20__-1
4、项目内容:
以下内容的施工、安装、检验及为工程验收、投产、达产、达标等有关工作:
干熄焦运焦系统及本体框架基础土建工程
5、 承包范围及方式:承包
6、项目承包合同书号:151E施合001号
7、项目期限: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至二○○五年三月十日
二、甲、乙双方共同的安全环保职责
1、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消防环保的法规、法令、规定、标准、政策等。
2、认真遵守执行《四川省劳动安全条例》和攀枝花市有关安全消防环保的各项规定。
3、认真遵守执行攀钢(集团)公司有关安全消防环保的各项规定。
4、认真遵守执行攀钢有限责任公司煤化工厂有关安全消防环保的各项管理规定。
5、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6、多单位、多层交叉作业时,必须与各方取得联系,各自采取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并且各方要设专人联系和监护。
7、甲乙双方的法人(委托)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分别签字认可,不允许代签,否则协议无效。
8、若涉及双方所签定的项目合同和安全消防环保协议以外的事宜,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乙方不得擅自处理。
9、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三、甲方必须履行的条款
1、开工前,甲方(含业主)应向乙方进行安全、消防、环境、技术交底,并有交底记录,由乙方受教育人签字为准。
2、乙方进场作业所需的水、电、风、气等能源介质,由乙方填制用能申请表,甲方负责审批,并由甲方指定接点位置,由乙方人员接点和撤点。
3、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工具、材料、设备及休息棚放置地点。
4、作业(施工)若涉及其他方时,甲方协助乙方协调好相互关系。
5、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本协议之规定,进行处罚、教育乃至停工。
四、乙方在生产(施工)现场必须履行的共性条款
1、乙方负责制定该项目的作业(施工)方案,安全、消防、环保、现场保卫管理制度和管理组织体系,把作业(施工)全过程的安全、消防、环保、现场保卫工作作为乙方最基本的职责认真履行,负责施工区域的安全、消防、环保、现场保卫管理。乙方应设专人负责现场施工的安全检查和现场保卫工作,制止乙方施工人员违章作业,驱赶外来偷盗和闲逛的人员。负责乙方伤亡人员的抢救和处理。
2、乙方负责该项目作业(施工)人员的安全、消防、环保教育和安全、消防、环保技术培训工作。乙方负责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资格,因乙方人员无资质证造成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乙方不得使用有禁忌症的人员从事国家规定有禁忌要求的工作。乙方施工人员作业时间必须遵守“劳动法”规定,不准疲劳作业。
3、乙方在制定作业(施工)方案时,方案中必须有保证作业(施工)的安全、消防、环保、现场保卫防护措施;对专业性强的作业(施工)项目要编制专项的安全、消防、环保的施工组织方案。乙方在作业(施工)过程中负责落实安全、消防、环保、现场保卫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4、甲方发包给乙方承包的项目不准转包或分包他方,否则因转包或分包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
5、乙方必须组织作业(施工)人员接受甲方的安全、消防、环境、技术交底的教育(以签名为准)。乙方不得安排未接受甲方安全、消防、环境、技术交底教育的人员进场作业(施工),否则因未受教育的作业(施工)人员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