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安全承包合同(通用33篇)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商场总经理执一份,公司工程部存档一份,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安全承包合同 篇14
甲方(委托单位):
乙方(施工单位):
为了加强鄂钢检修、建设等工程外委项目安全环保施工的管理,避免人身和其他各类事故的发生,维护厂容管理秩序,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施工区域:
三、施工人数:
四、开竣工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安全环保施工要求:
1、甲方必须向乙方做好安全环保施工交底,组织好施工外围的配合准备工作,为乙方施工提供良好的条件。
2、乙方必须针对承接项目,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网络、危险因素分析、防范对策以及事故状态下的信息报告传递和应急处置等。安全技术措施和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交产权单位安全部门、工程主管部门备案。
3、乙方必须在进入现场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环保施工教育,做好施工方案和安全环保施工的交底工作,保证施工人员明确施工任务和安全环保施工职责。
4、乙方必须在施工前对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和防护用品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确认,保证性能完好。
5、乙方必须具备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参加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和消防安全培训证,属要害部位施工的,必须在公司保卫部办理要害部位出入证。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需搭接临时电源、水源、气源等能源介质时,必须经甲方能源(或设备)部门同意,并由专业人员实施。
7、乙方施工需在煤气、氧气等易燃易爆易中毒区域动火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8、乙方需使用甲方设备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按甲方规定使用。
9、乙方必须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积极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施工现场秩序良好。
10、乙方现场管理违规时,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并反馈信息,如不按期限和要求整改,甲方有权责令施工单位停止施工。
11、乙方在检修、建设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环保施工,边施工、边清场,工完料清场清。
12、乙方施工中不得破坏厂区内的厂容绿化面貌。因施工损坏的公路、建筑物、花坛、花草树木及其他厂容绿化设施,应按原样进行恢复,未恢复的要进行赔偿。
13、乙方因施工需要,占用或开挖道路、占用绿化区、拆除围墙等,必须到甲方专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14、乙方施工中产生的废弃物,必须按甲方相关管理办法要求及时进行处理,不得随意乱泼乱倒、乱堆乱放。
15、乙方确需排放污染物时,必须制定污染预防控制措施,并向安环部申报,安环部审查同意后方可开展工作。
16、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安全、厂容、环保、绿化等相关管理制度,做到安全施工、环保施工。
17、外委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工亡事故,由外委单位负责及时向地方政府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六、考核:
1、违反本协议施工要求第1—9项的,每项扣200-500元,违反第10—15项要求的,由甲方按每项次500—5000元进行扣款,违反其他安全环保施工要求的,由甲方产权单位安全部门、工程主管部门按照武钢集团鄂钢公司《外委工程及外委单位安全管理办法》及公司其他有关规定进行扣款。
2、若施工中发生人身事故,由甲方根据事故责任分析,依据武钢集团鄂钢公司《外委工程及外委单位安全管理办法》按责论处,情节严重的,移交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甲方对乙方的安全违规扣款,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七、具体工程补充条款:
八、本协议一式3份,甲方2份:工程主管部门1份、安全环保部门1份,乙方1份,签字盖章生效。
九、工程竣工验收后,本协议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工程负责人: 工程负责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安全环保负责人: 安全环保负责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安全承包合同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乙方在甲方检维修及施工中的人身、生产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并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施工区域管辖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及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3、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负责签发安全作业证,并履行安全作业证许可手续。
6、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7、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二、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检维修及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检维修及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过程中禁止从事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甲方工程。
3、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现场的安全(包括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消防由乙方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并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4、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和监护。乙方应配备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设兼职安全员),随时检查施工现场内的安全情况,及时排除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同时应经常与甲方安保部进行联系和进行信息交流,随时处理甲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违章行为。
5、在施工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防火责任制、保卫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6、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7、必须在施工组织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对于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垂直运输机械安装工程、拆除、爆破工程、等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报甲方筹建组(或所在施工区域所属单位)审查批准,安保部备案后才能施工。
8、加强对施工现场和防护措施的检查和管理,及时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消除火灾隐患,对隐患严重的现场或机械、电气设备等,及时签发停工指令,并提出改进措施,如期整改。
9、保证现场的机械装臵、仓库、运输道路和临时上下水道、电力网、照明、蒸汽管道、压缩空气管道、取暖设施和其他设施设备的安全。
10、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11、乙方用于检维修及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且在有效期内,有明显检验标识,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