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装修合同(通用35篇)
房装修合同 篇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合同解除事项协商一致后,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2、工程范围:设计、施工、图纸、施工材料应经甲方同意,乙方应按设计施工图纸、施工材料清单、预算书规范实施施工,确保进度。
3、工程造价:装修工程总造价为¥______元整,人民币(大写):______元整
二、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均同意解除年月日签定的《______》及其它相关协议。自合同解除之日起,甲乙双方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消除。
2、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相互不再以任何形式追究对方的违约等责任。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立即生效。协议书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收执一份。
甲方:
代理人:
单位地址:
日期:
乙方:
代理人:
单位地址:
房装修合同 篇2
甲方: 身份证号码:
施工地址: 乙 方: 装饰公司自装
身份证号码:
工长住宅地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家庭办公装修的规定,结合家庭办公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甲方决定委托乙方对 居室 厅进行装修,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总工期天(不包括节假日,正常条件下,不可抗拒原因由乙方报知甲方工期顺延),自月年
一、 甲方的`要求及义务
1.负责为乙方提供所需的水,电。
2.负责物业管理处办理装修的手续及费用。
3.按时、按质、按乙方施工要求提供自购主材。
4.按附件一各项施工,部分项目需按甲方要求,确认后方可施工,乙方不得自行增加项目,或在原项目中拆分、增加新的项目收费。若甲方提出增加项目,甲方提出另加项目需书面通知乙方,双方按协商价格或附件一相关价格。
5.墙面应平整,光滑,色泽一致等。总之,全部项目施工最终结果应达到国家相关标准或行业标准以上。
6.隐蔽性工程,如供水,供电布线,弱电线等需由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封闭。
7.各项目需符合相关装修验收标准,需由甲方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下一项目,验收不合格,乙方需整改或重做。
8.对验收合格的项目逐项结算,部分项目按实际工程量结算,甲方提出另加项目需书面通知乙方。
二、 乙方的要求和任务
1.按材施工,细致严格,多快好省。
2.乙方承包人需向甲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施工。
3.提前5天通知甲方需备材料及相关要求,要支付的款项。
4.保证安全施工,注意消防问题,不当后果自负。
5.施工中乙方应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家庭用电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
6.乙方施工所采用的材料,需有环保标志,不得采用对人体有害的材料,辅料等。
7.工程增减项目双方协商解决,以报价表(附件一)为准。
8.乙方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验收。
9.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相关陈设,不得损坏。
三、 关于付款
四、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造成逾期完工,每逾期一天赔付乙方总装修款的0.5%的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逾期完工,每逾期一天赔付甲方0.5%的违约金。
五、 关于保修
1.从完工验收合格起,保修期为三年,水电部分保修十年。
2.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进行维修。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
附件一:工程报价预算表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日 期:年月日
房装修合同 篇3
甲方(业主):
乙方(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装饰工程的有关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泰州祥云京都花园样板房
施工地点:泰州祥云京都花园2#楼五层C1和C2房
施工内容:原户型墙体、水电等改造、样板房装修设计图纸内所含土建、水电、装修等工作内容。
二、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合同工期
1.1 开工前,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提供出施工作业面及场地。
1.2 办理本工程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协调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施工时间。
1.3 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协调做好垃圾清理等工作。
2.乙方工作
2.1 按照甲方的意图和要求,向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及做法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交甲方进行书面认定。
2.2 乙方必须指派一名有资质的项目经理或现场负责人。本工程指派________(姓名)为乙方驻现场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3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2.4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及环保规定。
2.5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七、工期
1.工期延误
1.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变化。
(3)甲方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
1.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天的违约金。
八、工程价款支付
开工日前二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10%;工程工作量过半,甲方再支付总价款的40%;验收合格三日内,甲方支付至总价款的95%。余款5%待工程保修期满1年后结清。
九、材料供应
1、甲方供应材料
乙方应提前提供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清单,并提出相应要求,以便与整体工程装饰和谐。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如满足乙方提出的要求,但与工程不配套或不和谐等,则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它用,否则,乙方应按相应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采购的材料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有材料设备表,且应注明品牌、规格、等级、数量、单价和总价,并应经甲方代表签字认可。如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报价时的材料设备表不符,不得使用。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使用,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工程变更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时,乙方应配合进行施工,且不得以种种籍口推托。工程竣工结算时按实调整。
十一、质量与验收
1.工程质量
1.1 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国家施工规范及有关施工工艺、操作方法为依据,以《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质量评定标准。
1.2 乙方应认真按照约定技术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2.竣工验收与保修
2.1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工程验收单。甲方自接到工程验收单七日内组织验收,在验收单上签字。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验收,超过七日的视为竣工验收已被确认。
2.2 双方约定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按国家有关规定。
2.3 双方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期限为:按国家有关规定。
十二、安全、防火及文明施工
1、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