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企业用工合同(通用34篇)
七、其他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服装企业用工合同 篇22
(招聘方)简称甲方:
(受聘方)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已报请主管部门的批准,甲方向乙方如实介绍合同的有关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自愿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期限
自______年____ 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如甲方需要继续留用,经乙方同意,双方可以续订合同,并办理鉴证手续。
二、生产(工作)任务
甲方聘任乙方担任_______________职务。
三、劳动报酬
(一)劳动报酬: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根据乙方的岗位和承担任务,甲乙双方协商定为每月_________元。
(二)劳动保护、保险福利待遇
甲方负责给乙方上意外保险二份,乙方自上一份,若出现意外伤残、死亡等情况,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条例负责赔偿。福利按照企业业绩情况适当给予。
四.劳动纪律
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生产。爱护单位财产,不无故损坏公物。听从指挥,服从调动。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不得投机取巧。有事及时请示报告,不得擅自主张。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2)乙方被除名开除、劳动教养或判处徒刑的。
六.乙方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辞退;
(1)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2)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3)服务态度恶劣,损害消费者利益的;(4)有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等违法行为,尚未构成刑事责任的;(5)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或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七、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可根据实际损失情况要求乙方予以赔偿。乙方不经甲方同意私自离单位的,赔偿甲方 元。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服装企业用工合同 篇2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聘用职工)
根据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为期.其中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为试用期。
2、在试用期内,甲方发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即行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支付当月出勤工资和政府规定的补贴。
第二条工作岗位
1、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工作。
2、甲方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可变更乙方的工作。
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必须服从。
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
第三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人身安全及人体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2、甲方根据乙方岗位,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高温保健食品。
第四条工作时间
1、甲方实际每周工作5天(40小时),休息2天。
2、甲方确因工作(生产)需要乙方加班时,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一定的补偿,或者给予相应时间的调休。
3、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4、乙方如有正当理由,经过申请批准,可请事假。
甲方不负责发放事假期间的薪酬、奖金和补贴(除国家规定补贴外)
第五条劳动报酬
1、按公司现行工资制度确认乙方月工资元。
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时,乙方的工资待遇按新制度予以调整。
2、甲方发薪日期为每月2日。
3、甲方将根据公司的经济效益和对乙方的工作考评结果,按其所担任的职、级,不定期调整乙方的工资。
甲方还将按董事会制定的各有关规定及职工的劳动态度、工作效率,给予奖金和津贴。
第六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为乙方向有关部门投保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乙方除养老保险外的社会保险按《劳动法》规定执行。
2、在职中国职工因工受伤的医疗、生活费用,以及死亡丧葬费和家属抚恤费,参照本市国有企业标准,由甲方承担。
工伤经过医疗终结后,属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但尚能工作的,由单位分配适当工作。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合同期内,工作时间在1年以内,累计享有医疗期3个月,以后工作时间每增加1年,可相应延长医疗期1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对在企业工作20年以上以及在生产经营中表现卓著有较大贡献的,医疗期可由甲方决定适当延长。
医疗期间的生活费用、医疗费用,以及死亡丧葬费和家属抚恤费,参照本市国有企业标准,由甲方承担。
4、甲方依照政府规定向乙方支付独生子女费、幼托费、交通补贴、回族津贴等福利费用,并积极办好必要的集体福利。
第七条劳动纪律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甲方规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等制度。
3、乙方触犯国家的法律,被判刑、劳动教养的,以及被除名、开除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八条解除和不得解除合同的规定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辞退乙方:(1)在试用期内,发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乙方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按甲方“员工守则”及奖惩办法规定可以辞退的;(3)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4)甲方因生产经营变化,企业调整而多余的职工;(5)企业宣告解散或合营期满的。
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辞退乙方:(1)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2)乙方因工伤在治疗期间和医疗终结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3)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及哺乳期间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2)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的;(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4)乙方有正当理由,不能或不愿继续工作,需要辞职并经甲方同意的。
4、甲方依照政府规定向乙方支付独生子女费、幼托费、交通补贴、回族津贴等福利费用,并积极办好必要的集体福利。
5、乙方如在本合同期内受过甲方出资培训(含间内、外实习进修)需延长合同期限,由甲乙双方另签协议。
如乙方因个人情况辞职或自行离职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培训费。
在培训期内或培训结束上岗工作不满1年的,辞职或自行离职按培训费的100%赔偿。
以后工作每满1年减免赔偿培训费的20%,合同期满不赔偿。
如乙方出境培训,培训费项目包括:
6、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劳动关系即行解除,乙方去向按规定办理。如需续订,应在期满前1个月双方协商同意。
第九条违反合同的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且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都要承担经济责任。
具体赔偿金额由非违约方和企业工会,根据违约者的责任大小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确定。
乙方违约,按甲方奖惩办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劳动争议
1、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和因辞退、除名、开除乙方而发生劳动争议时,适用劳动争议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