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品购销合同(精选27篇)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金额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以甲方提供的样布品质样为准。
三、生产周期及交货
发货日期为甲方收到该合同约定定金之日起 ___________ 天左右,甲方若不能按时交货需提前通知乙方。实际交货数量以起订量的±5%执行。
四、交货地点及运输方式选择以下第款方式执行。
(1)乙方到甲方仓库自行提货。
(2)甲方负责办理货物托运手续,运输费用(含保险费、运杂费等)由乙方负担。
五、包装标准选择以下第款方式执行。
(1)内塑料袋、外编织袋。
(2)内塑料袋、外纸箱。
(3)其他。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
合同签订完成二日内乙方支付甲方30%的定金元,接到甲方提货通知乙方带款提货。货款以实际发货抄码米数计算为准。
七、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期限
乙方按上述第二款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执行,若有异议,应在交货后个工作日内提出,否则视为验收合格。
八、退换规定
甲方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产品组织生产。乙方若发现所收货物完全不符合约定的,经甲方复检确认结果与乙方一致的可以退换(乙方开剪或损坏的不能退换)。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违约方按经济合同的相关法律、法规承担责任。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不可抗拒或特殊原因使合同无法执行时,双方协商后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责任。双方发生纠纷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递交至合同签订地所在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 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 日
纺织品购销合同 篇20
供方:________
需方:________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产品规格 :
计量单位 :
数量:
单价 :
总金额: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常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供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帐号:
地址:
电话:
日期: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帐号:
地址:
电话:
日期:
纺织品购销合同 篇21
供方:________ 合同编号:LW-
需方:________ 签订地点:江苏常州
签订时间: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产品规格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总金额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常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供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需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章)
年月日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监制部门: 印制单位:常州市联王进出口有限公司
纺织品购销合同 篇22
供方:________
合同编号:
需方:________
签订地点:江苏常州
签订时间: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产品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总金额交(提)货时间及数量合计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常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供方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需方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章)
年月日(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监制部门:印制单位:常州市联王进出口有限公司
纺织品购销合同 篇23
供方:
需方: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 (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