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加工合同范本(精选30篇)
3、甲方收到乙方全部货物并验收合格后,须在当日内付清乙方全部货款。
第十二条留置权
如甲方未支付价款,在双方没有例外约定时,乙方对完成的服装享有留置权。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制作中途未经过双发同意,私自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偿付甲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50%的违约金。
(3)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二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甲方超过领取期限15日不领取定作物的,乙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甲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甲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须保证产品质量,如有制作问题,乙方须负责修改。
(2)、按此合同交货日期,按时交货。如未按时交货,甲方将扣除乙方每日2%的货款作为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
(4)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甲方有权拒收。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生效,到全部货款结清之日为止。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乙方和甲方各执一份;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章):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为了保持贵我双方良好的合作态势,追求双方互利共赢,长期发展,按质按量按期完成生产任务,特制定如下加工协议,以期双方共同遵守:
一、订单下达
凡自愿接受本“加工协议”下所有条款,并愿常年承接我司订单的'合作单位,由加工方申请,我司可提前半个月至一个月安排生产计划,并下达“缝制外发加工计划单”,由双方签字书面敲定品种、交期及价格。
二、交期确定
“缝制外发加工计划单”一旦签字认可,双方必须遵照执行。如我方临时变更品种,须征得加工方认可,并调剂替代品种,以保证加工单位生产不脱节。如加工方原因或由于我方衣片、辅料推迟,造成加工方不能按计划执行订单,必须提前通知我方(最迟在提取或送达衣片当日),征得同意后重新调整并书面确认新交期。加工方在接收衣片后,任何时候再提出不做或推迟交期的,均视为违约。有违约表现的,取消加工资格,并视损失大小承担违约责任。
订单补数加工方有义务按照我方要求按期完成。
三、衣片、辅料交接
衣片、辅料实行当面点清,签字交接。数额较大的,当日点清大包,细数如有偏差次日传真回报,并原物不动,等待我司处理。清理交接清楚后,如再有短少,实行有偿追补,在加工费中扣除。
包袱布与衣片同时交接。
四、品质管理
1、必须先封样后生产,严格按照我司封样意见和工艺要求执行。未经我司封样,擅自生产造成的损失由加工方承担。
2、必须服从我司品质管理人员的指导。产品开裁、投缝、整烫前一天,必须告知我厂外加工负责人,以便安排工艺人员现场排版或品质人员跟单。
3、必须保持生产机台和现场卫生,杜绝油渍、土污渍等。
4、回修一律由加工方派人来我厂进行。如加工方不派人来,而委托我司回修的(须征得我司认可),则按0.50元/件收取回修费,在加工费中扣除(回修工作量大的另议)。
五、成品交接
成品交货实行当面点清,签字交接。数额较大的,当日点清大包,细数如有偏差次日传真回传,并原物不动,等待加工方来人处理(次日未来人处理的,视做认可)。清理交接清楚后,如有短少,实行成本价赔偿,在加工费中扣除。
成品交货时必须同时退回包袱布,多余缝线、辅料等。包袱布如有短少,按5元/块计价赔偿。超用面辅料按成本价收取费用。
六、加工价格
由加工方先报价,再由我司定价下单(特殊品种可由双方约定,待交货后定价)。我司不接受在生产过程中要求定价或变更价格。
七、加工费结算
订单任务完成后由加工单位与我方加工负责人核对加工数量,报总经理审批,再通知加工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我司收到发票后,在交货后一个月内付款。
八、“缝制外发加工计划单”,“成衣工艺”,“封样意见”等,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如有争议或纠纷,按“合同法“执行。
以上条款双方认可后签字盖章,并遵照执行。
委托加工方加工方代表
日期:日期:
服装加工合同范本 篇5
委托方(甲方):xx有限公司
承揽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委托加工项目:
以双方约定的加工项目为主(合同附件,加工工艺单,定做尺码单等)
二、委托加工方式
1.乙方包工包辅料。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辅料,所选辅料必须符合质量要求,不能以次充好。
2.由甲方提供面料、包装、商标、吊牌、防伪标识等。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应该严格把控面料的使用,及以上约定的辅料的使用,不得浪费,损坏率不得超过2%,超出部分按照每套10元从我公司采购原样。
三、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质量要求严格按照样衣或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生产。
四、乙方对质量负责的范围及期限
1.面料、辅料质量的确认;(所有面料,辅料有质量问题的,应该在没有开始裁剪或加工前,报甲方确认或者及时更换,凡是由于乙方人员私自对有质量问题而继续使用的或隐藏不报的,由乙方承担该批面料,辅料的所有费用。(原材料价格及运费,税票等)
2.颜色、尺码规格的确认;(同上一条处理方法相同)
3.缝纫手工艺的确认;(按照约定的工艺要求或者工艺单具体要求操作)
4.其他内在隐藏的质量问题的确认;(包括,但不仅限于粘衬,或者由于使用了不符合规定的辅料或改变做工方法而引起的隐藏性质量问题)
5.乙方负责该批委托加工产品销售期内的质量问题;
6.乙方在合同期内对质量责任需支付保证金。
7.甲方允许乙方制作误差率为千分之二。(所有由于制作失误而产生的次品,应该原样封存保留,同剩余面辅料一同退回甲方)
五、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1.甲方提供服装款式、样衣或者标志图案等图样的技术资料;乙方应该妥善保管,不得转借,转让第三方使用。
2.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服装款式、图纸等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何相关资料,也不得在甲方订单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料自行加工、销售;
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留存服装样品或者相关的技术资料。
六、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
甲方以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严格按照样品验收(按合同约定之质量标准),并派业务员跟单,其食宿由乙方负责。
七、包装要求及交货地点、运输方式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内、外包装及发运包装;
2.于甲方指定的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金轩路88号交货。
3.运输方式为专车快递;运费由乙方承担。
八、交付金额及销售期限
1.第一次交货根据质量标准,经仓库及跟单员验收确认后,交付总货款的_________%;
2.在销售期内无其他违反合同条款情形的支付余款的_________%;
3.销售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结算方式
1.在乙方交货后,由乙方:1、开具增值税专用发99票交由甲方。2、不含增值税专用发99票
2.甲方以银行划转方式与乙方结算。乙方银行帐户为:
银行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规定的时间交货,如逾期交货的:(除经过甲方同意予以免责的)其他均按照以下方式执行,逾期3天内(含3天)加工费按照总加工费用的97%结算;逾期5天内(含5天)按照总加工费的95%结算;逾期10天内的按照90%结算;逾期15天以上的,按照70%结算;逾期20天以上的按照50%;30天以上的本公司有权拒付加工费,且由乙方承担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金额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