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工厂合作协议书(通用3篇)
3、各方委托某一方全权管理合作工厂的生产事务。
三、合作期限
暂签_______年,本协议始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期满后,各方同意延长合作经营期限的,可另行签订合作工厂协议。
四、出资方式
甲方出资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万元整。乙方出资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万元整。
五、投资比例和利润分配
1、各方按出资金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经营的利润,共同承担投资经营的亏损。
2、各方约定每半年为一期限,对合作工厂的经营状况进行分析。
3、经过各方协商合作工厂满一年的利润,其利润可分配。
4、各方利润的资金只能用于合作工厂的开支,如果用于项目投资必须由各方同意方可使用。
5、合作期满后,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阻止乙方取得应得的利润。合作期满,可以撤股。投资固定资产,重新评估。
6、合作期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抽回资金,但可以在现有的双方股东范围内转入股份。
7、甲方股份占比_______%,乙方股份占比_______%。
六、生产计划
甲方尽量满足合作工厂的产能,价格由曾签字确认后,才能生产数量进入财务账册。
七、合作工厂的管理方式
各方确认合作工厂的生产事务由_______为财务,_______为厂内一切事物主管。
八、事务执行
1、合作工厂的设备保养、维修费用及其它的日常费用由合作工厂承担。
2、计划订单的安排以利润最大化为原则,特殊情况须具体协商面定。
3、合作工厂应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发生任何安全伤亡事故由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厂方负责,其它双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4、连续或扩大生产的再投资以协商共同投资为原则,后期利润分配须按各方实际追加投资比例作相应的倾斜调整。
九、违约责任
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违约一方应当向其它各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并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十、合同的解除
1、本协议规定终止之日后没有续签的,本协议自动解除。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