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信托合同协议书(精选33篇)
上述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具体为:
本合同签订时支付第一年上半年租金元,年月日前支付第一年下半年租金元。
年月日支付第二年上半年租金元,年月日前支付第二年下半年租金元。
年月日支付第三年上半年租金元,年月日前支付第三年下半年租金元。
年月日支付第四年上半年租金元,年月日前支付第四年下半年租金元。
年月日支付第五年上半年租金元,年月日支付第五年下半年租金元。
2、在租赁期内,因租赁房屋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由乙方自行承担,但物业管理费除外。
3、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元。租赁期满,若乙方无违约行为,本保证金由甲方不计利息全额退还乙方。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第一年上半年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房屋能够从事商业经营。
3、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对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
4、在承租期内,甲方将该租赁房屋产权转让给第三方时,应提前60日书面通知乙方。
5、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60日内搬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房屋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房屋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装璜,甲方不得干涉。
3、乙方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税收、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不得利用上述房屋从事非法经营及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5、按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支付租金。
七、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如有意续租,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60天以上的。
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房屋的。
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20天以上的。
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房屋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房屋及房屋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20天的。
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出租的房屋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
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房屋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九、违约责任及赔偿
1、符合本合同第八条第1、2项的约定,非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应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3、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十、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房屋租赁信托合同协议书 篇13
甲方(出租人): 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 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租赁物慨况
1、为租赁物,甲方保证对租赁物有完整的排他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附属物所有权并办理了出租所需的一切合法批准手续,其他第三人对租赁物无任何权利。
2、甲方出租的为整体出租,包括整个院落和间简易房、水电设施、出路设施、大门、厕所等院内全部设施;位置位于,南至、北至、东至、西至,面积约为 平方米(以围墙院内面积为准)。租赁物所在地号为: 土地使用证号为: 。
3、乙方租赁预制厂用于建设厂房、仓库,从事生产、加工、仓储等经营活动。
第二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叁拾年,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
2、合同期满后,乙方如继续经营有意续租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标准同本合同。
第三条租金约定
1、租金按每年 万元计算,合计 万元,分三期付清,每期支付十年的租金,合同签订生效后 日内支付第一期十年的租金,十年后支付第二期十年的租金,二十年后支付第三期十年的租金。
2、租金支付方式为转账支付,甲方收到租金后三日内开具正式发票交付乙方。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按约定获得租赁费,有权监督乙方及时支付;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合同约定使用租赁标的物;
3.甲方负责办理全部出租批准手续,并缴纳办理出租手续关联的所需的政府收费;
4.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租赁场地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提供用电、用水的方便,保证乙方正常自主使用权。否则,甲方应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5.甲方保证乙方除交纳约定的租金外不再支付其他有关场地使用和其他费用;
6.如乙方需要改善增设他物,甲方应给乙方提供方便,协调外围关系,确保乙方正常建筑施工和经营。因建筑施工引起的政府职能部门和当地村组收费,由甲方承担;相关批准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自主使用租赁场地和附属物,有权自主对场地及附属物进行改造、拆除和处理,乙方自理费用。甲方不得要求补偿或赔偿。
2.合同期内乙方对租赁标的物有权选择单独使用、与他人合租、转租他人,甲方不得干涉;
3.合同期内甲方对租赁标的物转让、合同期满对租赁标的物续租,乙方均享有优先受让或续租权;
4.乙方应按期支付租金;
5.合同期限满后,乙方若不能继续经营,所增设改善的设施,协商折价或按评估价处理给甲方;
6.租赁期间发生的水电费由乙方按实际抄表数付费,价格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六条租赁物的交付
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甲方须在三日内退场并完整移交租赁物的使用权、清理乙方不需要的附属物、清退甲方的全部工作人员。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在甲方退场之日进场的,每延期一日乙方有权扣除一个月的租金。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无论双方各自的经营计划策略是否改变、经营项目是否经政府批准,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须经对方同意,否则不得解除合同。
第八条其他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设施或条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或费用_________%的违约金。
3、因甲方的出租批准手续或租赁物的权利瑕疵等导致本合同被确认无效的、或因其他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应双倍退还已收取的全部租金及利息,并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和预期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