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模版(精选35篇)
第九条 租赁物抵押、转租及续租
1、在租期或任何延期内,如甲方将其经营权或收益权抵押于其他人,甲方应保证乙方在本合同中享有的权利不因甲方的抵押行为而受影响和改变。
2、乙方不得将承租物业转租给第三方。
3、合同租赁期限届满,甲方如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第十条 物业管理
1、乙方承诺遵守甲方制定的关于项目各方面管理的一切规章制度(包括装修规定、营运手册、场地及设施设备使用要求等)。如规章制度有修改,按修改后的执行。
2、双方确认,甲方应提前3天向乙方提出书面确认,在得到乙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进入该场地进行有关大厦的物业维修、保养或其他与该场地相关事项,并应采取一切相关的合理技术措施。乙方不得因此而向甲方提出营业损失、营业场地的占用、人员加班费或任何类似形式的补偿或赔偿要求。
第十一条 通知及经办人
一方发给另一方的通知或信件必须是书面的,按本协议所示地址发送。上述通知或信件必须由邮局传递、专人传递或通过传真传送。如邮局传递或专人传递,则于送达时视为正式送交。如以传真发送,则以传真确实收到该通知为准。更改地址、执照内容等重要文件要在7天之内以书面通知对方。
双方应指定具体的工作人员作为执行本合同有关事项的联系人、经办人,经办人有权代表公司发送、签收有关函件,具体权限以正式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为准。经办人、联系人变更的,应在7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二条 保密
甲乙双方不得向传播媒介或任何他人透露本协议以及双方在具体接触过程中,所了解的对方关于经营、决策等方面的非公开的内容。
第十三条 合同终止的约定
本协议期满后如乙方欲继续承租本协议所指物业,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遵循优先权原则将出租房屋继续出租给乙方,甲、乙双方重新订立新的租赁协议。
本协议期满后乙方未能续租的,无论何种原因,除依本合同约定获得退还的剩余保证金(如期满应付)外,不得要求甲方补偿其装修等费用。乙方可自行拆除可移动的装修设施、设备,但不得房屋结构或对房屋继续使用造成不利影响。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由于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须向对方支付500万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相应损失。。
2、乙方如不能按时向甲方缴交场地租金,时间超过10天,自第11天起,每延迟一天按拖欠的总金额的2%向甲方承担违约金。。超过30天的,甲方可要求乙方继续支付租金及按上述标准确定的违约金,同时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适用该仲裁委仲裁时确定的仲裁规则仲裁,裁决结果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六条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的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本租赁协议不能生效,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在此间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期满终止。
4、本协议一式八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四份。
签署: 签署: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
合同附件:
房屋租赁合同模版 篇33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协议。
房屋的座落、面积及装修、设施
1-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在本市区(县)路弄(新村)号室(部位)出租给乙方使用。
1-2、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1-3、该房屋的现有装修及设施状况,由双方在协议附件中加以列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本协议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协议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租赁用途
2-1、本协议签订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权证编号:),其用途为。
2-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
2-3、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租赁期限
3-1、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自一九年月日起至一九年月日止。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入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协议。
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该房屋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元,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元。(大写:万仟佰拾元角整)。
4-2、该房屋租金年内不变。自第年起,租金每年递增%。
4-3、乙方必须在每月日前支付当月租金。逾期支付,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支付滞纳金。
4-4、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其他费用
5-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使用的水、电、煤气及等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
房屋修缮责任
6-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6-2、除房屋内已有装修和设施
外,乙方如要求重新装修或变更原有设施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应向有关部门(包括该房屋物业管理机构)办理申报手续的,须办妥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租赁期满,根据原书面约定,要求恢复原状的,乙方必须恢复原状;乙方拆除添置的设备时,不得损坏房屋结构,经验收认可,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6-3、该房屋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协议和本协议补充条款中约定的外,均由甲方负责。
6-4、甲方维修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应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因乙方阻挠房屋所有人进行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6-5、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转租的约定
7-1、除甲、乙双方在本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外,乙方在租赁期限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承租的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房屋,乙方不得部分或以铺位转租给他人,或同时转租给二个以上的承租人居住。
7-2、乙方转租该房屋,订立的转租协议应符合以下规:
(1)转租协议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本协议规定的终止日期;
(2)转租期间,乙方除可享有并承担转租协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外,还应继续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
(3)转租期间,本协议发生变更、解除或终止时,转租协议也应随之相应变更、解除或终止。
7-3、乙方转租该房屋,订立的转租协议应经本协议甲方签署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后,方可生效。
7-4、乙方转租该房屋,甲方可从转租租金中获得收益,具体收益比例由甲、乙以方另订书面协议商定。
变更和解除本协议的条件
8-1、在租赁期限内,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者全部该房屋的;
(2)因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该房屋设施的正常运行、或水、或电、或煤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房屋的;
(3)因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天内,乙方未予以纠正的;
(4)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
(5)在租赁期间,该房屋经市或区(县)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动迁,或经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其房地产权利的,或出现因法律、法规禁止的非甲方责任的其它情况。
8-2、变更或解除本协议的,要求变更或解除协议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因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本协议(8-1)第(4),第(5)款可依法免除责任外,应由另一方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