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外包合同汇编(精选32篇)
6.B店全年360天*6小时:2个客服;52天*16小时:3个客服;21天*16小时:3个客服。
7.C店全年360天*6小时:1个客服;52天*16小时:2个客服;21天*16小时:2个客服。
备注:在客服外包服务期间甲方要求乙方为其增值服务所产生的其它费用如:推广、装修、直通车优化、活动策划促销由甲方自行负责。
(二)服务费用:
1.B店客服外包,甲方须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服务费31300人民币/年 (大写金额: 叁万壹仟叁佰元/年,该价格不含税);
2.C店客服外包,甲方须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服务费16800人民币/年 (大写金额:壹万陆仟捌佰元/年,该价格不含税),
3.合并金额为:甲方须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服务费48100人民币/年 (大写金额:肆万捌仟壹佰元/年,该价格不含税),作为享受本协议第一条第(一)款约定的服务费用;该年费款项于本协议双方签字之时起三日内一次性付清;乙方开始服务后该服务费即不退;首年之后,第二年服务费的付款时间为服务开始后的第12个自然月月底之前。
2.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的第2个月起,乙方将抽取托管店铺成交金额(邮费、退货不计产品销售额内)的3%作为乙方提成,提成每月的30日结算一次,甲方必须在次月5日之前支付提成给乙方。促销活动提成另行协商。
甲方根据协议月完成营业额情况给予乙方返利,具体如下:
第二条 服务期限
本协议履行期限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协议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能单独或委托其它第三方进行客服服务。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在买家支付货款的前提下,甲方负责保证足够的货源,并按要求按时发货,必须做到一天一次的发货(发货时间可根据现实店铺所在地与购买者所在地距离长短,经双方合理界定)。甲方缺货的,应自缺货之日起3日内告知客服,如没有及时通知,导致的无货空挂商品投诉,甲方自行负责;
(二)出现的商品质量问题,快递偷盗问题,快递丢失问题所引起的投诉或者退货退款问题,乙方配合甲方解决顾客的投诉及退换货退款问题,但不负任何责任;
(三)甲方有义务对为其服务的客服进行培训;
(四)甲方有义务告知其产品的真实的和客观存在的缺陷给乙方,但乙方必须为其保密。
第四条 不可抗力
(一)如果任何一方在本协议签署之后因任何不可抗力的发生而不能履行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之内通知另一方,该通知应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并声明该事件为不可抗力。同时,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力采取措施,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努力保护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
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双方应进行磋商以确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或者延期履行、或者终止履行。不可抗力消除后,如本协议仍可以继续履行的,双方仍有义务采取合理可行的措施履行本协议。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向另一方发出不可抗力消除的通知,而另一方收到该通知后应予以确认。
(三) 免责
如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本协议终止,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无须为前述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本协议终止承担责任。由于不可抗力而导致的本协议部分不能履行、或者延迟履行不应构成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的违约,并且不应就部分不能履行或者延迟履行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五条 协议终止
本协议于以下情形之一发生时自动终止:
1.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
2.根据本协议服务期限的约定终止;
3.由于协议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致使本协议的履行和完成成为不可能,在此情形下,另一方有权单方以书面通知方式终止本协议;
4.甲方支付给乙方的预付款项消费结束,或超出协议年费付款时间10日未付清;
5.甲方应付给乙方的提成款项,超出约定付款时间10日未付清;
6.协议期间,甲方自行或委托其它服务商在网上开展重复的电子商务活动;
7.甲方单方面修改店铺相关密码且不告知乙方,乙方无法继续服务。
第六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力解决争议或纠纷。协商不成的,甲方应向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七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以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服务费用后方能生效;或以双方约定的其他付款方式也可生效。
第八条 其他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二)本协议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外包合同汇编 篇26
甲方:
乙方:
甲方就保利凤凰湾房建第二项目部民工食堂的经营服务管理工作的有关事宜,与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将保利凤凰湾房建第二项目部民工食堂外包给乙方经营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订立如下合同条款,需双方签约以保证共同遵守。
一、承包内容:
乙方负责食堂的日常经营、人员管理、厨房和餐厅设备的配备及设备维护。 并一次性支付甲方租金及管理费共计 元整(小写:¥ ),该笔费用作为场地建设费用,双方不论以何种方式终止合同都不予退还。另缴纳保证金共计 元整(小写:¥ ),在双方按规定合理终止合同后甲方一次性全额支付乙方所缴纳的保证金。
二、承包方式:
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三、承包期限:
年 月 日
四、就餐时间:
1、就餐时间:早餐:7:00—8:30; 年 月 日 至保利凤凰湾一期项目完工为止。
2、午餐:11:30—12:30;
3、晚餐:17:30—18:30。
五、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食堂场地(含厨房、餐厅),并根据场地实际情况铺设排水管道及电源线缆,管道及电源线缆厨房、餐厅外,室内安装铺设由乙方负责。合同期内乙方负责管理及保养。
2、甲方有权对乙方食堂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如发现乙方有违规行为,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
3、甲方有权定期对乙方饮食卫生、食品安全、供餐情况、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抽查及提出建议与意见,并不定期组织民工满意度调查检验乙方工作结果,乙方需全力配合。如发现问题可立即向乙方投诉,限期整改验收,对个别不符合食堂要求的人员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
4、乙方食堂工作人员在甲方工作场所范围内应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食堂的日常经营管理,食品安全、菜肴的营养搭配与制作、餐厅、环境的清洁,负责垃圾清运不得随处堆放及下水道定期清掏。按本合同约定的就餐时间内为甲方农民工提供用餐服务。
2、乙方向甲方提供经营资质证件(如经营许可证、负责人身份证、卫生许可证和服务人员健康证等)的复印件交由甲方相关管理人员保存。
3、乙方承包食堂期间,应遵循国家及贵阳市有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提供服务,确保所供食品的质量与卫生。
4、乙方应遵守甲方工作场所的安全规定及作息时间,服从甲方施工管理区的各项管理规定,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乙方应设立厨房餐厅设备及每日物品采购台帐并妥善维护好甲方的设施设备。
5、乙方承担因开伙产生的水电费、煤气、杂品采购、油盐酱醋等、蔬菜肉蛋及餐厅工作人员工资等相关一切费用,乙方为甲方提供其它特殊就餐服务费由甲方承担。
6、乙方工作人员必须经卫生部门体检合格并持健康证上岗,并保证一年进行一次全面身体检查,健康证在有效期内使用。工作人员应做到穿着统一整洁、文明礼貌、热情服务。
7、乙方所有食品需经正规渠道采购,粮/油/肉/调料类商品采购需提供与供方的采购合同、协议或超市等定点采购。不能使用地沟油、废菜料、未经检疫的肉及过期食品。
8、乙方每月月初月中提供下半月菜谱(遇菜价波动可适当微调)。按照甲方就餐时间准时开饭。并做到菜肴新鲜可口、花样翻新、营养搭配好,力争做到一周内不重样,并保证就餐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