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协议(通用32篇)
第六条、产权过户
1.甲乙双方应当在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允许该房屋所在地办理过户手续时,共同前往房屋所在地房屋行政管理部门
办理房屋所有权过户手续,并按约由乙方支付相应税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共同商定到相关部门办理其他过户手续。
2.在过户过程中如果甲方不配合或由于该房屋无法过户的话,乙方有权按照第三条第2项条款执行。
3.甲方配合乙方产权过户及其他过户手续完毕后,乙方应当按前款约定向甲方结清尾款。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
1.甲方未履行甲方义务,致使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于甲方自身原因,在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办理此房屋所在地过户手续时,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过户手续或不能正常使用该房屋情况(如:产权纠纷;抵押货款、被查封等),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全额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价款,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
2.甲方不如实告知乙方有关情况,存在欺诈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已经支付的合同价款。
3.甲方未按约结清有关费用,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该房屋的,甲方应当自行及时结清有关费用,乙方已经代为支付没结清费用的,甲方还应当全额返还。
(二)乙方违约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付购房先期价款,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八条、争议解决
在执行本合同协议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先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九条、合同协议生效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1份。
甲方(签名按手印):
联系电话: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名按手印):
联系电话: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见证人(签名按手印):
联系电话: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买卖协议 篇10
卖方(出售方):______(房主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________
买方(购买方):________(购房者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所售房屋权证号及座落位置、结构、层次、面积、附属设施:
1、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 。
2、甲方所售房屋位于,为砖混结构;
3、甲方所售房屋土地面积平方,其中建筑占地面积为_____平方.
第二条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 _____元,大写_____元整.
2、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交易税费由乙方负担。
第三条付款方式:乙方一次性次给甲方付清房款。在此合同签定时,乙方给甲方于20年月日之前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经济纠纷,如合同签定后发生该房屋在出售前存在的产权纠纷和经济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交接后的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若该房在出售以后有拆迁等事宜以及一切优惠政策和补偿费用均由乙方享受,与甲方没有任何关系。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及见证人各执一份。
第八条此协议一式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
村委会盖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房屋)买卖协议 篇11
甲方(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货物进货购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订购货物
1、货物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同时提交有关货物生产、代理、批发或进口许可等有关附随文件。
3、上述货物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货物价格变化,要求价格变动一方应当提前15日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调价。
价格变动自确认之日起生效,适用于确认之日后的新订单。
4、乙方对本合同中所列货物特别指定原料或样式等专门条件时,需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指示说明书或样式说明书。
5、甲方所提供货物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
货物应当使用正规条形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货物应当在《附件一》中说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形码贴于货物外包装上。
6、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货物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提供有关货物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代理人
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的业务环节中所签署的各种文件、单据,作为双方签订、履行合同的有效凭证。
2、双方如变更或撤换代理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7日通知对方,委派和撤换代理人的通知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订货
1、乙方向甲方订货,应当提前72小时发出订单,双方约定的订单形式为:
(1)乙方电子商务平台(2)电子邮件(3)传真(4)订货合同(5)其他____________
2、订单应当明确货物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产地、数量、单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收到订单后应当在24小时内对能否接受订单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形式一致;不予答复的,视为不接受订单。
如答复中对订单具体内容有修改的,乙方应当在24小时内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修改的订单。
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应当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应当加盖订货单位公章或代理人签字,方为有效。
四、交货及验收
1、甲方应当将订单列明的货物,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点。
2、乙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12小时内按照订单对货物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货物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
对于特殊情况下无法在12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3、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货物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24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货物质量符合约定。
供应商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提供货物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制。
质量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当在收到异议后的1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认可。
五、货物促销
1、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货物促销计划,以加速货物的周转和销售。
2、甲方可以根据自身产品状况,有选择地参加促销活动,同时向乙方支付促销服务费用或者给予货物价格优惠。
3、双方应当就促销方式、促销期间、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及支付办法等具体事宜,另行签订《促销服务协议》。
六、货物退换
1、双方在确定货物价格时,应当对货物退换、损耗问题予以充分考虑。
甲方选择的退换货类型为_____: